4 硫噴妥鈉
1.用生理鹽水配製成2.5%溶液靜脈注射。注藥速度不能過快,忌注入動脈或血管外。給藥過程中應保持呼吸道通暢,注意喉痙攣和呼吸循環抑制的發生。
2.用作全麻誘導(6-8mg/kg)、短小手術和抗驚厥,成人單次用量一般不超過1g。
3.哮喘、呼吸道梗阻、呼吸困難、喉頸部感染患者禁用硫噴妥鈉。口腔、咽喉、頸部長時間手術難以保持呼吸道通暢者不宜單一使用硫噴妥鈉。血容量不足、心功能不良和縮窄性心包炎手術應慎用。
5 羥丁酸鈉
1.首次劑量50-100mg/kg,小兒可達100-125mg/kg,維持時間約60min,追加劑量爲首次量的一半。
2.本藥毒性小,適用於肝或腎功能障礙、休克和危重患者。由於無鎮痛作用,需與其他麻醉劑配合使用。
6 氯胺酮
1.術前應給予阿托品和鎮靜藥。
2.作用時間短,無肌肉鬆弛作用,對肝、腎功能無損害,主要適用於體表手術、燒傷創面處理、小兒手術,多和其他麻醉藥複合應用。
3.嚴重高血壓病、顱內壓升高或眼壓增高患者、嚴重心力衰竭、冠心病、呼吸功能障礙或有精神病及精神病家族史者均不宜應用。
4.首次劑量爲2mg/kg靜脈注射,30-60s發生作用,維持10-15min;4-6mg/kg肌內注射,3-4min發生作用,維持25min左右。亦可配製成0.1%-0.2%溶液連續靜脈滴注。
5.注藥速度不宜過快。麻醉中若出現呼吸抑制或暫停,應予氧氣吸入或進行人工呼吸。
6.大量使用氯胺酮後,甦醒期應加強觀察。對譫妄、躁動、呼吸抑制、延遲甦醒等情況和個別病人可發生的錐體外系徵均應及時進行處理。伍用地西泮(安定)尤其是咪唑安定可減少或防止甦醒過程中譫妄。
7 異丙酚(得普利麻)
1.可用於麻醉的誘導和維持(特別適用於短小手術)也可用於ICU病房鎮靜。
2.誘導劑量爲1.5-2.5mg/kg。麻醉維持可間斷靜脈給藥(每6min給予1mg/kg)或持續靜脈滴注[80-150μg/(kg·min)]。該藥鎮痛作用差,若用於麻醉維持,應複合吸入麻醉藥或鎮痛藥。
8 依託咪酯
1.多用於全麻誘導(劑量爲0.15-0.3mg/kg)和短小手術,也可以用於麻醉的維持和鎮靜。
2.單獨使用,部分病人產生肌震顫,術前用氟哌啶、芬太尼可減少其發生。
10 普魯卡因
1.普魯卡因的全麻作用弱,不宜單獨使用。當用作靜脈複合麻醉時多用於胸、腹等較大手術。對普魯卡因過敏者應禁用。重症肌無力、肝功能障礙、房室傳導阻滯、已用洋地黃和新斯的明等藥物者,以及限制輸液者應慎用。
2.用於麻醉維持配成1%-2%溶液靜脈滴注,每500ml可加琥珀膽鹼400mg。速率爲0.7-1mg/(kg·min),30min左右血漿藥物濃度達到穩態。麻醉維持可複合應用鎮痛藥與吸入麻醉藥。
11 芬太尼
1.芬太尼類藥物對心血管的抑制輕微,用於心臟手術和危重患者較易保持循環穩定。
2.用於心內直視手術麻醉的劑量爲30-70μg/kg,根據病人情況分次靜脈給藥。麻醉維持輔以小量或其他麻醉藥和肌松藥。
3.用於危重病人時根據情況減小劑量。
12 神經安定鎮痛麻醉
1.神經安定鎮痛麻醉是指氟哌啶和芬太尼與其他全麻藥複合應用的麻醉。氟哌啶按0.1mg/kg,芬太尼按0.002mg/kg,靜脈緩注或滴注,芬太尼可每30min左右追加1次。
3.氟哌啶可致血壓下降,用藥前應補足血容量。注藥速度不宜過快。若出現錐體外系反應時,可用酚噻嗪類藥或東莨菪鹼控制。
4.麻醉中用量過大時,術後要加強呼吸管理。
13 拮抗藥
1.毒扁豆鹼與催醒寧可用於東莨菪鹼、吩噻嗪類、羥丁酸鈉、地西泮(安定)等藥物的催醒。常用量前者爲1-2mg,後者爲10-20mg,靜脈緩注。消化道與泌尿道梗阻、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心肌缺血者慎用。
2.納洛酮可拮抗麻醉性鎮痛藥的呼吸抑制,成人用量0.1-0.2mg,必要時追加用量。冠心病及心功能不良者慎用。
3.烯丙嗎啡爲麻醉性鎮痛藥的拮抗藥,但效力弱於納洛酮。成人首次用量爲10mg靜脈緩注,效果不明顯時可追加半量。高血壓及心功能不良患者慎用。用量過大時,本身也可抑制呼吸,應予注意。
4.安易醒是地西泮(安定)、咪唑安定等苯二氮卓類的競爭性抑制藥,用於地西泮(安定)與咪唑安定等引起的中樞抑制,首次用量爲0.2mg,效果未達到所要求的清醒程度。追加用藥每次0.1mg,總劑量不超過1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