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方法及內容
1.患者仰臥治療臺上,四肢自然伸直。兩肩胛間相當於第4-8胸椎椎體處墊以砂袋,以防治療時發生脊椎壓縮性骨折。
2.助手二人分立患者兩側,適當按壓肩、肘、髖、膝諸關節,以防引起脫位、骨折及軟組織損傷等。
3.醫師站立於患者頭部之右側,用包有數層紗布的雙層壓舌板置於患者一側上、下磨牙之間,並囑其咬緊。以右手拇、示二指捏住壓舌板,其餘三指及掌部固定患者的下頜部。左手按壓後枕部,與固定下頜的右手對應用力,以固定頭部。如患者不合作,不願張口,可將壓舌板置一旁,右手依上述手法保護其下頜部。待抽搐發作張口時,迅速將牙墊塞入,但應注意防止咬傷舌尖及口脣等。
4.將塗有導電凍膠或生理鹽水之兩電極,分別置於患者兩顳顬部。上述各項準備就緒後,施術醫師即可通電治療。交流電抽搐機,一般用90~120V電壓,通電時間爲0.3~0.6s;脈衝電抽搐機,一般用40~60mA電量,通電時間爲1~2s。如使用交流電抽搐機,一次通電未能引起抽搐發作時,待患者呼吸恢復後,可將通電時間延長,再行通電治療。如仍不成功,則可加大電量及延長通電時間,作第三次通電治療。以引起全身抽搐發作,作爲一次有效治療。每次治療,通電一般不宜超過3次。
5.抽搐停止而呼吸尚未恢復之前,即將患者頭部側轉,以利唾液外流;同時進行人工呼吸,以助自動呼吸的恢復。
6.對呼吸恢復緩慢發紺較重者,多因舌根後縮阻塞氣道,可用開口器張口,用壓舌板伸入咽腔,壓迫後縮的舌根使之向前,呼吸阻塞現象可能立即解除。如屬中樞性呼吸抑制,則應給予吸氧、人工呼吸及注射尼可剎米或山梗菜鹼等。
7.治療中如發生下頜關節脫位(下齒列向前,咬不緊壓舌板),此時,應立即以裹有數層紗布的雙手大拇指,伸向患者口腔內,分別置於患者兩側下齒列後部,並平均用力將下頜向下按壓,然後稍用力推向後上方使之復位。復位後將拇指迅速撤離,以防被咬傷。亦可採用口腔外整復法:先在兩側耳前觸摸,當摸到脫位的下頜骨的髁狀突後,以雙手拇指置髁狀突上方,先用力向下按壓,然後稍用力推向後上方使復位。復位時可聽到卡嚓聲,並見下齒列復位。
8.治療後至意識恢復前,要加強護理,防止跌傷。治療後如訴說頭昏痛,多可逐步減輕,無需處理。如頭痛較重,且持續時間較長,應仔細作神經系統檢查,並給予對症處理。訴說背痛時,檢查脊椎棘突有無壓痛或叩擊痛,必要時攝脊椎片。
9.電抽搐治療一般每週2~3次,8~10次爲一療程。每次治療後,將治療經過情況填入電抽搐治療單。療程完畢後,作治療小結。
10 併發症
電抽搐治療併發症的發生率並不高,但一旦發生,後果較爲嚴重,故應予重視。
1.骨折與脫位 常見脊柱壓縮性骨折,其次爲四肢骨折,若發生骨折,須停止電療,做骨科治療;若下頜脫臼,應立即手法復位,復位後不影響治療。
2.呼吸停止 一般在抽搐停止約10s後,呼吸即可自動恢復。若30s後呼吸仍未恢復,則須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保持呼吸道通暢,及時進行搶救。爲預防呼吸恢復不佳或呼吸停止,可在療前注射洛貝林 1支。
3.循環虛脫 在治療後,如發現患者皮膚蒼白、血壓下降、脈搏細速,應迅速注射中樞興奮藥和強心藥,如腎上腺素、尼可剎米、咖啡因等。並應仔細尋找和發現導致虛脫的因素,給予及時處理,必要時應停用電休克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