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重症帕金森病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4月1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阿爾茨海默病等24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401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阿爾茨海默病等24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4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制定了阿爾茨海默病等24個病種的臨牀路徑(名單附後),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在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中參考執行。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 發佈,請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登陸網站下載,並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制訂具體的臨牀路徑、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4月1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重症帕金森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帕金森病(Parkinsondisease,PD,ICD-10:G20.02)。
4.1.2 (二)診斷依據。
英國腦庫PD診斷標準:
1.納入標準運動遲緩(隨意運動減少,進行性言語和重複動作幅度變小),至少符合下列表現之一:①肌強直;②4~6Hz靜止性震顫;③姿勢不穩(並非由視覺、前庭功能、小腦或本體覺障礙引起)。
2.支持標準①單側起病;②存在靜止性震顫;③進行性病程;④症狀長期不對稱,起病一側症狀最明顯;⑤L-dopa反應良好(70%~100%);⑥L-dopa誘導的舞蹈症;⑦對L-dopa有反應持續5年或以上;⑧臨牀病程10年以上。
3.排除標準①反覆卒中史,帕金森樣症狀階梯性加重;②反覆頭部外傷史;③明確腦炎病史;④症狀出現時有鎮靜藥物治療史;⑤症狀持續緩解;⑥3年後仍表現爲嚴格單側症狀;⑦核上性麻痹;⑧小腦症狀;⑨早期嚴重的自主神經功能障礙;⑩早期嚴重的癡呆、記憶、語言和行爲異常;巴賓斯基徵陽性;影像學檢查發現有小腦腫瘤或交通性腦積水;大劑量L-dopa治療無反應(排除吸收不良);1-甲基-4-苯基-1,2,3,6-四氫吡啶(MPTP)接觸史。
Hoehn-Yahr3~5級的中晚期患者定義爲重症帕金森病。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中國帕金森病治療指南(第3版)》(中華醫學會神經病學分會帕金森病及運動障礙學組,中華神經科雜誌,2014年)確定治療方案。
目前應用的治療手段,無論是藥物或手術治療,只能改善患者的症狀,並不能阻止病情的發展,更無法治癒。重症帕金森病的臨牀表現極其複雜,其中有疾病本身的進展,也有藥物不良反應或運動併發症的因素參與其中。對中晚期帕金森病患者的治療,一方面要繼續力求改善患者的運動症狀;另一方面要妥善處理一些運動併發症和非運動症狀。
1.一般治療應採用綜合治療,包括運動治療、心理疏導、照料護理等,吞嚥困難者應加強營養,必要時管飼餵養。肢體活動受限者應適當增加體療或理療,避免跌倒等。
2.藥物治療
(2)金剛烷胺;
(3)複方左旋多巴(苄絲肼左旋多巴、卡比多巴左旋多巴):根據病情逐漸增加劑量至療效滿意和不出現不良反應的適宜劑量維持,餐前1h或餐後1.5h服藥;
(4)多巴胺受體激動劑:可選擇普拉克索、羅匹尼羅、吡貝地爾等;
(5)可選擇的治療:口服司來吉蘭、恩他卡朋等;腦深部電刺激(DBS)手術。
5、非運動症狀治療: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抗精神症狀、調節自主神經功能、改善感覺障礙及睡眠的藥物。
4.1.4 (四)參考住院時間。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帕金森病編碼(ICD-10:G20.02)。
3.具有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本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患者。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檢查項目:
(2)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清肌酶、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艾滋病、梅毒等);
2.選擇檢查項目:
(1)腫瘤相關篩查:腫瘤抗原及標誌物,選擇行超聲檢查、胸腹CT、MRI檢查,消化道鋇餐或內窺鏡檢查;
(2)免疫及代謝指標篩查:自身免疫抗體、ANA、ENA、dsDNA、RF、VB12、葉酸、免疫球蛋白、補體、紅細胞沉降率、抗鏈“O”檢測、 甲狀腺功能;
(3)肌電圖(常規、分段傳導速度和重頻刺激)、頸椎或腰椎MRI;
(4)顱腦MRI、PET、CT等。
4.1.7 (七)出院標準。
1.病情穩定,暫時排除其他疾病。
2.沒有需要住院治療的併發症。
4.1.8 (八)退出路徑。
當患者出現下述情況時,退出路徑
1.發現合併其他嚴重疾病,如惡性腫瘤等,轉入相應臨牀路徑診治。
2.既往其它系統疾病加重而需要治療,或發生嚴重併發症,需進一步治療,由此延長住院時間,增加住院費用,患者轉入相應臨牀路徑。
4.2 二、重症帕金森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帕金森病(ICD-10:G12.2)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14–21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完善輔助檢查 □做出初步診斷 □初步確定治療方案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和病歷資料 | □上級醫師查房 □根據患者病情制定治療方案 | □主任醫師查房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神經科護理常規 □根據病情一/二級護理 □藥物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 □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紅細胞沉降率、甲狀腺功能、自身免疫指標、感染性疾病篩查 □必要時預約頭顱MRI、PET/DAT | 長期醫囑: □神經科護理常規 □一/二級護理 □藥物 臨時醫囑(必要時): □呼吸肌受累者,必要時給予機械通氣 | 長期醫囑: □神經科護理常規 □一/二級護理 □藥物 |
病情 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