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嘔吐
1.嘔吐物爲羊水或粘稠血性粘液者,一般停餵母乳1-2次,即可治癒,酌情輸液。
3.餵奶後即吐,應考慮賁門鬆弛,在奶後注意抬高上半身,輕輕拍背,排出胃內空氣。
4.經上述處理仍不好轉者,應檢查有無消化道畸形,如食道閉鎖、幽門肥大、小腸狹窄或閉鎖及胎糞性腹膜炎等,應與小兒內、外科醫師共同處理。
6 發紺
1.青紫僅限於四肢末端、耳輪、鼻尖等體溫較低部位的周圍性發紺,保暖後即可改善。
2.全身性發紺伴有呼吸困難者,應考慮有羊水吸入,奶或嘔吐物嗆入,並立即用吸管將其吸出,並給氧。疑有肺炎者給予抗生素治療。
3.未成熟兒出現全身性發紺,懷疑肺不張及呼吸窘迫綜合徵者,應正壓給氧,並進一步明確診斷。
7 黃疽
1.生理性黃疸,多在生後2-4d出現,約1周後消失。
2.低體重兒、窒息兒、母嬰血型不合者以及其他容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癥的高危新生兒,應及早在產後嚴密觀察黃疸發展情況,並監測血清膽紅素,酌情予以光療。
3.生後24h內出現的黃疸,首先考慮母嬰血型不合所致新生兒溶血病,應查血型及Rh因子,明確診斷及時治療。若爲Rh因子不合,須立即換血治療。
4.母乳餵養者奶量不足所致的黃疸,應酌情加奶。黃疸較重,黃疸指數超過204μmol/L(12mg/L),應予光療及消黃靈注射液。
5.生理性黃疸不退或退而復現,並有低熱、嘔吐、腹脹、肝脾腫大、大便淡黃或帶血者,應考慮新生兒肝炎綜合徵或膽道阻塞及感染,應與兒科醫師共同處理。
8 驚厥
1.瞭解分娩史,檢查有無顱內出血、肺炎、敗血症,核黃疸,低血鈣或低血糖等,針對原發病進行治療。
2.注意驚厥發生時間,全身性或局部抽搐,嘔吐物性狀,呼吸困難程度,肝脾是否腫大等。
3.檢驗血常規、出血、凝血時間。必要時查血糖、血鈣,攝胸片,作腰椎穿刺,檢查壓力與腦脊液。
4.首先行抗驚厥治療。
(1)保持呼吸道通暢,吸氧。
(2)藥物治療:①苯巴比妥鈉10-20mg/kg肌內或靜脈注射。以後3-7mg/(kg·d)維持。②安定0.1-0.3mg/(kg·次),靜脈慢推,黃疸時禁用。③水合氯醛50mg/(kg·次),口服或灌腸。
5.病因不明確者
(1)20%葡萄糖液10-15ml靜注,抽搐停止者,可能爲低血糖症所致。
(2)10%葡萄糖酸鈣2ml/(kg/次)加10%葡萄糖液等量緩慢靜注,如能止驚,說明有低血鈣症。
(3)2%-3%硫酸鎂2-6ml/kg緩慢靜推,若能止驚,則爲低血鎂症。
(5)用20%甘露醇0.25-0.5g/kg,靜推,或地塞米松0.15-0.25mg/kg,靜推,改善腦缺氧所致腦水腫。
7.加強護理
(1)密切觀察病情變化,注意體溫、呼吸、心率的變化,注意神志變化及早期輕微抽動或呼吸暫停。注意面色、瞳孔大小及囟門情況。
(2)保持呼吸道通暢與吸氧。
(3)爲防止嘔吐物吸入氣道內,必要時行鼻飼或輸液,維持入量。
(4)嚴格執行藥名與劑量的核對,防止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