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xīn lǜ shī cháng —zhèn fā xìng shì shàng xìng xīn dòng guò sù jiè rù zhì liáo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7nián xiàn yī yuàn shì yòng bǎn )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心律失常—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介入治療臨牀路徑(2017年縣醫院適用版)
4.1 一、心律失常—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介入治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ICD-10:I47.102)。
經導管行心內電生理檢查及射頻消融術(ICD-9-CM-3: 37.34/37.26)。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心血管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心血管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2007年)及2007年ACC/AHA與ESC相關指南。
4.1.2.1 1.臨牀發作特點:
表現爲突發突止的心悸,即心動過速呈突發突止的特點,輕者可有心悸、胸悶、緊張、焦慮或頭暈,重者可出現心絞痛甚至休克,如果發作時心室率過快,或心動過速終止時未能及時恢復竇性心律可發生暈厥。如果心房顫動或心房撲動經旁路前傳可出現寬大畸形的心動過速,重者可發生心室顫動。抗心律失常藥如腺苷、普羅帕酮、維拉帕米可以終止其發作。
4.1.2.2 2.心電圖表現:
QRS波羣形態正常,R-R間期規整的快速心律,心率150–250次/分,成人多爲150–200次/分。合併束支阻滯、差異性傳導或經旁道前傳者可以出現QRS波寬大畸形的心動過速。
4.1.2.3 3.臨牀類型:
大部分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是由折返機制引起的,折返可以發生在竇房結、房室結與心房水平,分別稱爲竇房折返性心動過速、房室結折返性心動過速與心房折返性心動過速,此外房室旁路參與的房室折返性心動過速也歸屬室上性心動過速的範疇。臨牀習慣稱的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主要分爲如下兩個臨牀類型。
(1)房室結折返性心動過速:其發病機制是由於房室交界區存在着電生理特性不同的兩條以上傳導通路,即房室結雙徑路,通常可分爲慢快型和快慢型兩種類型,慢快型者激動沿慢徑路下傳,經快徑路逆傳;快慢型者經快徑路下傳,經慢徑路逆傳。慢快型者P波常埋於QRS波內不易辨認,或在QRS 終末形成假性s波或r波;快慢型者可見逆行p波,RP>PR。
(2)房室折返性心動過速:包括預激綜合症和隱匿性旁路參與的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47.102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疾病編碼,經導管行心內電生理檢查及射頻消融術(ICD-9-CM-3:37.34/37.26)。
3.如患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檢查和治療),也不影響第一診斷時,可以進入路徑。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2-5天。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4.1.5.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清心肌損傷標記物、凝血功能、甲狀腺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1.5.2 2.根據患者病情進行的檢查項目
(1)血氣分析、D-二聚體、血沉、C-反應蛋白或高敏C-反應蛋白;
(2)心臟負荷試驗;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心血管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心血管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2007年)及2007年ACC/AHA與ESC相關指南。
導管射頻消融根治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的方法具有安全迅速和有效的特點,根治率達到95%以上,其主要風險是房室傳導阻滯和心包壓塞,這些併發症在有經驗的心臟中心已極少發生,因此可以作爲頻繁發作、症狀明顯患者的首選治療方法。抗心律失常藥物只用於有射頻消融禁忌症、不願接受導管射頻消融治療或心動過速偶發的患者。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必要時術前使用預防性抗菌藥物(參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2-4天。
2.手術方式:心內電生理檢查+射頻消融。
3.術中用藥:抗血栓藥(肝素化)、血管活性藥、抗心律失常藥物等。
4.介入術後即刻檢查項目:生命體徵檢查、心電監測、心電圖、穿刺部位的檢查。
5.必要時,介入術後轉入重症監護病房。
4.1.9 (九)術後恢復2-5天。
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1.及時發現和處理併發症;
3.心電圖
4.1.10 (十)出院標準。
1.生命體徵平穩。
2.無其他需要繼續住院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病情危重。
2.出現嚴重併發症。
4.2 二、心律失常—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介入治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ICD-10:I47.102);
行心內電生理檢查及射頻消融術(ICD-9-CM-3: 37.34/37.26)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 2-5 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3天(手術日) 術前術後 | |
診 療 工 作 | □完成病史採集與體格檢查 □描記12導聯心電圖 □明確診斷 □ 開始常規治療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病情和治療措施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完成常規術前醫囑 | □心電圖變化 □ □穿刺部位沙袋壓迫(必要時) □臥牀時間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心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必要時) 臨時醫囑 □尿常規+鏡檢 □便常規+潛血 □血脂、血糖、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甲狀腺功能、心肌損傷標誌物 □感染性疾病篩查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心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臨時醫囑 □術前鎮靜藥物 | 長期醫囑: □心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護理 □持續心電監測 臨時醫囑: □臥牀(穿刺爲靜脈時6小時,穿刺爲動脈臥牀12小時),特殊情況延長 □描記12導聯體表心電圖 |
護理工作 | □協助患者或家屬辦理入院手續等工作 □健康宣教和手術宣教 | □各種檢查結果回報 □手術宣教 | □穿刺部位護理 □臥牀護理 □臥牀期心理與生活護理 |
□無□有,原因: | □無□有,原因: | □無□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