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seven kinds of preions[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seven kinds of preeions[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seven preions[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seven preions[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3 概述
七方指七類方劑。即大方、小方、急方、緩方、奇方、偶方、複方(重方[1])。方劑的分類最早見於《內經》[2]。《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治有緩急,方有大小。”“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至金代成無己《傷寒明理論》纔將其總結爲七方[2]。
七方說明處方立法,應按照病情緩急,病位上下,適當配伍藥物,並斟酌劑量等,作爲制方依據,逐漸演變而成七方。即大、小方,緩、急方;奇、偶方或複方。一般指處方中藥味多或量大者爲大方,反之爲小方;用藥和緩,或長期服用的方劑爲緩方,反之爲急方,單味藥或奇數藥的爲奇方,反之爲偶方;數方組合的方劑爲複方。
4 七方
七方即大方、小方、急方、緩方、奇方、偶方、複方(重方[2])。
4.1 大方
大方指方劑之大者[3]。對於邪氣強盛,病有兼證的可使用大方[3]。《儒門事親》卷一:“夫大方之說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有分兩大而頓服之大方,蓋治肝及在下而遠者,宜頓服而數少之大方,病有兼證而邪不專,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
當前一般認爲大方有五種:藥力猛、藥味多、藥量重、量多而一次服完、能治療重病及下焦病[3]。
鍼灸之大方主要體現在用穴多、手法強、針具粗、留針時間長等。適用於邪氣強盛、病有兼證者。[4]
4.2 小方
小方指方劑之小者[5]。對於邪氣輕淺而無兼證的可用小方[5]。《儒門事親》卷一:“小方之說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蓋治心肺及在上而近者,宜分兩微而少,服而頻之小方,徐徐而呷者是也。病無兼證邪氣專,可一二味而治者,宜君一臣二之小方。”
當前一般認爲小方有三種:1.治療病勢輕淺的方劑。2.治上焦病,分量輕,分多次內服。3.病無兼證,藥味須少,如汗法中的蔥豉湯[5]。
鍼灸之小方主要體現在用穴少、手法輕、針具細、留針時間短等諸方面。適用於病勢輕淺、病無兼證者。[6]
4.3 急方
急方指治療急病及重病的方劑[7]。《儒門事親》卷一:“急方之說有五,有急病急攻之急方,如心腹暴痛,兩陰溲便閉塞不通,借備急丹以攻之……;有湯、散蕩滌之急方,蓋湯、散之比丸下嚥易散而施用速也;有藥性有毒之急方,蓋有毒之藥能上湧下泄,可以奪病之大勢也;有氣味厚藥之急方,藥之氣味厚者,有趨於下而氣力不衰也……。”
當前一般認爲急方有下列4種:1.病勢危急,應該即速救治的;2.湯劑盪滌作用較速的;3.藥性劇烈,氣味俱厚;4.急則治標的方劑[7]。急方如開關散、四逆湯等[7]。
鍼灸之急方指治療危重病症的一類處方。主要特點爲用穴不多,針對性強。組方多具有清神志、蘇厥逆、回陽固脫等功效。適用於各種暈厥、昏迷、休克、中風等。是中醫治法中“急則治其標”的具體體現。[8]
4.4 緩方
緩方指方劑之和緩者[9]。適用於體虛而患慢性病證[9]。《儒門事親》卷一:“緩方之說有五,有‘甘以緩之’之緩方,糖,蜜、棗、葵、甘草之屬是也;蓋病在胸膈,取甘能戀也;有‘丸以緩之’之緩方,蓋丸之比湯、散,其氣力宣行遲故也;有‘品件羣衆’之緩方,蓋藥味衆則各不得騁其性也,如萬病丸七八十味,遞相拘制也;有‘無毒治病’之緩方,蓋性無毒則功自緩矣;有氣味薄之緩方,蓋藥氣味薄則長於補上治上,比至其下,藥力已衰,故補上治上,制之以緩……”
當前一般認爲緩方有六種:1.藥味多,互相制約,單獨直達的力量小;2.應用無毒藥物,使病邪緩解,免傷正氣;3.藥味薄,不求速效;4.應用甘緩藥,緩慢發揮作用;5.用丸藥緩緩攻逐邪氣;6.用緩和藥治本,增進抗病力,疾病自除[9]。如補法中的四君子湯[9]。
鍼灸之緩方指性質比較和緩的一類處方。功在緩緩圖治,不求速效。主要表現爲用具有補益強壯性質的穴位,增強自身免疫能力,扶正祛邪,或用穴較多,互相制約,單獨直達的力量較小,或用穴適中。手法上則採用平補平瀉,慢慢發揮作用等。適用於治療一些慢性病症[10]。
4.5 奇方
奇方指藥味合於單數或單味藥的方[11]。《儒門事親》卷一:“奇方之說有二:有古之單方之奇方,獨用一物是也,病在上而近者宜奇方也;有數合陽數之奇方,謂一、三、五、七、九,皆陽之數也,以藥味之數皆單也;君一臣三、君三臣五,亦言陽之數也,故奇方宜下不宜汗。”
當前一般認爲病因單純而用一種主藥以治療的稱奇方,如甘草湯[11]。
鍼灸之奇方指用穴合於單數或單穴成方者。適用於病因比較單純而選用針對性較強的一個主穴進行治療的疾病。例如,牙痛取合谷,腰痛取委中,痢疾取天樞、大腸俞、上巨虛等。[12]
4.6 偶方
偶方指藥味合於雙數或由兩味藥組成的方[13]。《儒門事親》卷一:“偶方之說有三,有兩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複方之偶方,蓋方之相合者也。病在下而遠者,宜偶方也;有數合陰陽之偶方,謂二、四、六、八、十也,皆陰之數也;君二臣四、君四臣六,亦合陰之數也,故偶方宜汗不宜下。”
當前一般認爲病因較爲複雜,需要用二種以上的雙數藥味來治療的爲偶方,如金匱腎氣丸[13]。
鍼灸之偶方指藥(穴)合於雙數或由兩味藥(兩穴)組成的處方。如瘧疾取大椎、陶道、後溪、間使即是。[14]
4.7 複方
複方指以兩方或數方結合使用的方劑[15]。此外,本方之外另加其他藥味,或方中各藥用量相等的亦稱複方[15]。
鍼灸之複方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處方構成的處方,或指本方之外又另加其他穴位者;方中各穴使用手法、留針時間相等者亦稱複方。常用於虛中夾實、實中夾虛、寒熱錯雜等病證。[16]
5 參考資料
- ^ [1]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基本名詞(2004)[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
- ^ [2]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25.
- ^ [3]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83.
- ^ [4]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38.
- ^ [5]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41.
- ^ [6]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54.
- ^ [7]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300.
- ^ [8]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531.
- ^ [9]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810.
- ^ [10]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698.
- ^ [1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013.
- ^ [12]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422.
- ^ [13]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596.
- ^ [14]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636.
- ^ [15]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250.
- ^ [16]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