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治療八法之一·汗法
汗法又稱發汗法[1][2]、解表法[2][3][3]。爲治療八法之一[3][3]。
《中醫藥學名詞》(2004):汗法是指用發汗、宣肺的方藥祛除肌表之邪,治療表證的治法[3]。
《中醫大辭典》《中國鍼灸學詞典》:汗法是指通過開泄腠理、調和營衛、發汗祛邪,以解除表邪的治法[3][3]。
4.1 汗法的應用原則
《黃帝內經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其在皮者,汗而發之。”這是汗法的應用原則和立論根據[3]。
4.2 汗法的作用及適應證
汗法有退熱、透疹、消水腫、去風溼等作用[3]。主要適用於外感表證及具有表證的癰腫、麻疹、水腫早期(上半身腫較顯著)等[3]。
4.3 汗法的分類
汗法分辛溫發汗和辛涼發汗兩大類[3]。因於寒者用辛溫發汗,因於熱者宜辛涼發汗[3]。
4.4 汗法的使用注意
發汗解表以汗出邪去爲目的;如發汗太過能損傷津液,甚則大汗不止,導致虛脫[3]。凡心力衰竭、吐瀉失水、出血、津液虧損者均禁用[3]。如果體質虛弱而確有需要發汗解表時,宜配合益氣、滋陰等藥同用[3]。此外,使用蒸浴、鍼灸等療法達到出汗的目的,亦屬汗法範圍[3]。
5 小兒推拿的發汗方法·汗法
《釐正按摩要術》卷二:“汗法:周於蕃曰:凡小兒寒熱互作,鼻流清涕或昏迷不醒,一切急慢驚風等症,須用蔥姜煎湯,以左手託病者頭後,用右手大指面蘸湯,摩洗兩鼻孔三十六次,謂之洗井竈,以通臟腑之氣,隨用兩大指蘸湯,摩洗鼻兩邊二十四次,後又蘸湯,由鼻樑山根推至印堂顱門三十六次;再用兩手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將病者兩耳攀轉向前掩兩耳門,即以兩大指自天庭左右分推兩額各三十六次。又以大指掐兩太陽並印堂二十四次,掐後又將全指揉二十四次,再用兩大指按兩太陽,兩中指按腦後兩風池穴,一齊着力按搖三十六次。令小兒大哭出汗,即當時無汗,隨後亦自有汗。或蘸蔥薑湯推肺俞穴、一窩風、內勞宮、二人上馬等處,皆取汗法也。總之面部通臟腑,無論何證,以取汗諸法爲最。但蘸湯推摩後,須用手掌揩之,令頭面皆幹,恐水溼反招風也。即有病自汗者亦用以取正汗。汗後須推脾土以收之。是法於風寒外感最宜,若內傷則又宜參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