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概述
迴避/限制性攝食障礙以迴避食物或進食量減少爲行爲特徵,常見於嬰幼兒、兒童和青少年,會造成有臨牀意義的營養不良或/和發育停滯,其患病率佔進食障礙的 13.8%[1]。其病因和發病機制未明,主要觀點爲與親子關係問題有關,認爲父母不恰當的餵養方式和迴應方式是問題的來源[1]。在青少年和成年病例中常觀察到起病與情緒困擾有關[1]。
3 臨牀特徵
患者的臨牀表現爲進食或餵食困難。心理行爲上可表現出對食物缺乏興趣,或厭惡某些食物特徵,在進食或餵食的過程中焦慮不安。生理上出現攝食不足造成的營養不良、體重減輕或/和發育減慢甚至停滯,甚至需要依賴腸內餵養或口服營養補充劑。隨着症狀進展,患者的社會心理功能可能明顯受損,例如無法適應幼兒園、學校生活。[1]
4 診斷
診斷迴避/限制性攝食障礙時除上述典型的臨牀表現外,應注意排除食物缺乏或文化相關的食物限製造成的現象。如果症狀出現在神經性厭食、神經性貪食的病程中,或者患者逐漸表現出對自己體重或體形的體驗障礙,則不能診斷本病。[1]
5 鑑別診斷
主要需與神經性厭食鑑別,主要鑑別點在於本病從發病伊始就找不到患者任何與體重體形相關的顧慮。另外,因食慾不振可存在於很多軀體疾病和精神障礙,也應注意鑑別和排除。如同時符合迴避/限制性攝食障礙的診斷標準,可與其他疾病做出共病診斷。[1]
6 治療
目前主要的干預手段是行爲干預和基於家庭的治療,參見神經性厭食的治療,同時對症處理,改善營養狀況[1]。多數患者隨年齡增長症狀逐漸消失,但部分患者會發展爲神經性厭食或其他進食障礙,故應注意隨訪,及時給予對應的治療[1]。
6.1 治療原則
③本病尚無針對性的治療藥物,但神經性厭食共病率高,共病心境障礙、焦慮障礙、強迫障礙、孤獨譜系障礙等會嚴重妨礙神經性厭食的治療,故應重視共病的識別和治療,可針對妨礙治療的情緒困擾、行爲問題給予對症藥物治療;
④爲患者及整個家庭提供全面的心理教育,建立治療聯盟,提供系統的心理行爲干預,實現全病程管理。
治療方式有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住院治療適用於以下患者[1]:
①軀體情況差,需要緊急醫學干預的患者,即評估存在軀體高風險或再餵養風險的患者均建議住院治療;
②治療依從性差,門診療效不佳的患者;
6.2 常用治療模塊
6.2.1 營養重建
目標爲充分恢復正常體重。根據患者營養不良的嚴重程度按照提供不同級別的營養重建方案,初期幫助患者軀體風險穩定下來的能量攝入目標爲 1500 kcal/d,極重度營養不良的患者起始能量攝入可能在 800~1000 kcal/d;幫助患者穩步恢復體重的能量攝入目標爲 2500~3500 kcal/d,通常以每 2~3 天增加 200~300kcal 的速度增加;維持健康體重的能量攝入目標爲 1800~2300kcal/d,是在患者體重恢復正常後逐步遞減下來。[1]
6.3 軀體治療
嚴密監測軀體合併症和再餵養綜合徵的出現,對症處理避免危險。對高危患者監測血鉀、血磷濃度是必要的,通常以減慢再餵養速度來防止再餵養風險的出現,嚴重時對症補鉀補磷治療。[1]
6.3.1 精神藥物治療
用於共病的處理和出現嚴重干擾治療進展的精神症狀時的對症處理,常見用藥包括抗焦慮藥、抗抑鬱藥、心境穩定劑和小劑量的抗精神病藥。用藥需慎重考慮安全性。[1]
6.3.2 心理行爲干預
青少年患者以家庭干預-基於家庭的治療(family-based treatment, FBT)效果最佳;成人中常用的包括認知行爲治療、焦點精神動力學治療等,但尚無循證證據說明哪種療法更有效。以上心理干預方法均把恢復體重作爲基本目標之一。FBT 治療一共包括 20 次的家庭會談,分爲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通過調動和增進父母的影響力,讓父母暫時承擔起照顧孩子飲食和恢復體重的責任;第二階段在孩子恢復體重後逐漸歸還對飲食的掌控權;第三階段處理青少年階段的普遍議題,如獨立和分離。[1]
7 參考資料
- ^ [1]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Z].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