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食與餵養障礙

分類索引

1 概念和分類演變

進食障礙(eating disorder,ED)是指以反常的進食行爲心理紊亂爲特徵,伴發顯著體重改變和(或)生理、社會功能紊亂的一組疾病。主要包括神經性厭食(anorexia nervosa,AN)、神經性貪食(bulimia nervosa,BN)和暴食障礙(binge eating disorder,BED)。

神經性厭食(即厭食症)是以患者有意通過嚴格限制能量攝入、清除和增加能量消耗的行爲使體重明顯下降並低於正常水平爲主要特徵的一類進食障礙。最常見於青少年和年輕女性,男性患者相對少見。該病死亡率高達 5%~15%,在所有精神障礙中死亡率最高。“神經性厭食”這一名稱是由法國醫生 Charles Lasegue(1873 年)和英國醫生 Willian W.Gull(1874 年)最早確立。在 DSM-IV 診斷標準中,根據有無暴食-清除行爲神經性厭食分爲限制型神經性厭食暴食-清除型神經性厭食。DSM-5 延續了這一診斷分類

神經性貪食(即貪食症)是以反覆發作性暴食及強烈控制體重的先佔觀念和削弱食物“發胖”效應的補償行爲爲主要特徵的一類進食障礙。與神經性厭食患者不同的是,神經性貪食患者體重正常或輕微超重,30%~80%的神經性貪食患者神經性厭食史。1979 年 Russell首次提出使用“神經性貪食”的術語。

暴食障礙是以反覆發作性暴食爲主要特徵的一類進食障礙暴食障礙神經性貪食主要的區別在於無不恰當的補償行爲。該類患者易出現肥胖暴食障礙是在 2000 年出版的 DSM-IV 修訂版中作爲未加標明的進食障礙的一個暫時分類,直到 DSM-5,暴食障礙才成爲一個獨立的疾病,和神經性厭食神經性貪食並列作爲進食障礙的主要疾病分類

另外,隨着“全生命週期”概念的推廣,越來越多的人認爲“餵養障礙”和“進食障礙”應歸爲一類,因爲個體的發展包含了從被餵養到主動進食的過程。在 DSM-5 和 ICD-11 分類目錄中,均將“進食障礙”與既往診斷系統中的“起病於嬰幼兒及青少年時期的餵養障礙”合併爲“餵養和進食障礙”,納入了迴避/限制性攝食障礙異食症反芻障礙等常見於嬰幼兒和青少年的問題。

2 二、流行病學資料

國際上報道所有進食障礙的終生患病率約爲 5%。

2.1 (一)神經性厭食

人神經性厭食的終生患病率爲 0.6%,其中女性和男性的終生患病率分別爲 0.9%和 0.3%。臨牀首診患者中女性與男性患者的比例爲 11:1。發病年齡範圍爲 13~20 歲,中位發病年齡爲 16 歲,發病的兩個高峯年齡是 13~14 歲和 17~18 歲。

2.2 (二)神經性貪食

人神經性貪食的終生患病率爲 1.0%~4.2%,其中女性和男性的終生患病率分別爲 1.5%和 0.5%。臨牀首診患者中女性與男性患者的比例爲 13:1,但發病年齡往往較神經性厭食晚,多發生在青少年晚期和成年早期,發病年齡範圍爲 12~35 歲,中位發病年齡爲 18 歲。

2.3 (三)暴食障礙

暴食障礙的患病率明顯高於神經性厭食神經性貪食,成人暴食障礙的終生患病率爲 3.0%。女性和男性的比例爲 3:2。

3 三、病因和發病機

進食障礙病因目前公認爲綜合因素致病,可從易感因素、促發因素和維持因素三個方面加以分析

易感因素包括個體因素(遺傳性、個性特徵等)和環境因素(家庭和社會文化背景)。遺傳性在雙生子和家系研究中發現神經性厭食最爲突出,遺傳度高達 83%,神經性貪食遺傳度爲 50%。神經性厭食患者常見的個性特徵包括容易焦慮、強迫特質、追求完美,還常伴隨情感穩定衝動控制困難的特點。暴食障礙患者則常見傷害迴避行爲自我管理差的特點。家庭和社會看待食物、體重、體形的文化也明顯與進食障礙的發病有關,突出表現在當下追求瘦的時尚特點和減肥風潮,職業特點如體操運動、模特等也是明確的易感因素。個體童年被忽視/虐待和分離的經歷,以及過度肥胖等都被發現與青春期進食障礙發病相關

促發因素如個體進入青春期後體形開始變化、開始關注身體、被人欺負、親人亡故、失戀、學業壓力變大等,而減肥行爲本身是進食障礙發病的確定促發因素。

維持因素包括神經性厭食的飢餓、低體重和節食行爲本身,神經性貪食的節食-暴食-清除行爲循環,對體重/體形的過度關注和評價,由疾病帶來的繼發性獲益如家人的遷就和縱容、情緒問題、人際衝突、現實困境(如失業、失學、經濟困難)等。

進食障礙的發病理論模型很多,包括從生物學角度到心理學角度,沒有單一的公認模型。通常認爲,進食障礙是在易感因素的影響下,個體發展到某個特定的階段,由當時的促發因素作用而產生進食障礙心理行爲,已有的問題和疾病心理行爲後果都持續發揮作用而使疾病維持。

4 四、診斷原則

進食障礙的診斷需在詳細瞭解病史、全面評估的基礎上,根據目前國際上最新的疾病分類和診斷標準 DSM-5 和 ICD-11 進行診斷。其中,全面評估包括軀體狀況、精神狀況、進食相關症狀行爲評估監測安全性的整體評估(包括軀體風險和自傷自殺風險)以及家庭系統評估。診斷也需要排除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等,需要心境障礙焦慮障礙人格障礙等進行鑑別。對每一個疾病診斷,可能的話需要對其嚴重程度和風險程度做出區分,以選擇合適的治療項目。

5 五、治療原則

5.1 (一)進食障礙的治療原則

應遵循多學科協作和綜合治療的原則,需按照專業方案進行。相關專業人員通常涉及精神科醫生、內科/兒科醫生、護士、營養師、心理治療師、心理諮詢師和社會工作者,治療過程中應根據情況及時進行會診和轉診

5.2 (二)治療目標

通常包括去除異常進食相關行爲,增加或保持適當的熱量攝入,恢復體重內分泌功能,治療各種軀體併發症,減少情緒相關症狀,改變患者體重、體形、食物的病理性關注和歪曲認知,幫助家庭成員提高應對能力,防止復發和惡化。

5.3 (三)治療模塊

治療主要包括營養治療、軀體治療、精神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社會干預等,提倡綜合治療原則,應根據個體差異,將上述模塊有機結合起來應用。

6 六、疾病管理

數據顯示,近 30 年來我國進食障礙患病率呈增高趨勢,但患者獲得的醫療服務與歐美國家還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國進食障礙專病診治的專家以及進食障礙專病門診、病房嚴重不足。

進食障礙的疾病管理原則如下:

(1)需要提高家屬和綜合醫院各科醫生對進食障礙的識別率,使得家屬儘早帶患者進食障礙專病門診就診,綜合醫院各科醫生排除器質性疾病後儘早轉診

(2)進食障礙專病門診醫生需要根據患者病情輕重和治療配合程度建議適合的進食障礙治療項目,通常包括住院治療和門診治療,住院治療形式又分爲開放病房和封閉病房,門診治療形式分爲常規門診和強化門診。

(3)出院患者需要長期在進食障礙專病門診隨訪。若患者在門診隨訪期間病情反覆、惡化或長期無進一步改善,需要再次住院治療。

(4)無論採用哪種治療形式,都應遵循多學科協作和綜合治療的原則,及時請內科、營養科等會診、協同診治,必要時轉診

(5)整個治療期間,專業人員還需要患者家屬密切合作。

(6)由於進食障礙是易復發的慢性難治性疾病,長期低體重易造成全身臟器損害或衰竭,因此需要患者採用全病程管理,直至達到治療目標。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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