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孤立肺部結節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孤立肺部結節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肺部結節(ICD-10:R91.X0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肺部結節診治中國專家共識》(中華結核和呼吸雜誌2015,38(04):249-254.)
1.臨牀表現可無症狀,多於體檢等健康檢查時行胸部射片或胸部CT發現,也可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絲痰、呼吸困難、胸痛和咯血等。
4.需排除以下疾病:肺部結節大於3cm,其診治見肺癌等相關路徑。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肺部結節診治中國專家共識》(中華結核和呼吸雜誌 2015,2015,38(04): 249-254.)
1.一般對症處理。
2.視病理結果制定進一步治療方案。
4.確診爲早期非小細胞性肺癌,建議手術治療,進一步治療手段入《支氣管肺癌臨牀路徑》。
5.確診爲早期小細胞性肺癌或非小細胞肺癌伴遠處轉移,建議分子靶向治療(根據分子檢測結果決定)或化療及放療治療,進一步治療手段入《肺部腫瘤化療臨牀路徑》。
6.確診爲炎性假瘤或良性腫瘤建議隨訪,伴隨明顯症狀時可考慮手術治療。
7.確診爲曲黴菌球等感染性病竈時按相關感染給予針對性抗感染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10-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R91.X00肺部結節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有明顯影響肺部結節常規治療的情況,不進入肺部結節臨牀路徑。
4.1.6 (六)入院後第1-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氣分析、血型、凝血功能、D-二聚體(D-dimer)、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腫瘤標誌物;
(4)結明三項、T-SPOT、G實驗、GM實驗、結核集菌、痰病理;
2.下列相關檢查之一可確診:支氣管鏡活檢、CT引導下肺穿刺檢查、胸部小切口肺組織活檢術。
3.根據患者病情,有條件可選擇:PET-CT在有創檢查前對病竈進行初步定性。
4.1.7 (七)治療方法。
1.手術治療:對於早期非小細胞性肺癌、不伴有呼吸功能障礙的炎性假瘤或良性腫瘤等手術治療:肺部結節或所在肺葉切除術。
2.抗感染治療:急性炎性,給予抗感染治療:如青黴素、頭孢類、喹諾酮等抗生素。
3.抗癆治療:對於擬診結核的患者,若有必要可考慮抗癆治療並建議轉結核病院治療。
4.視病理結果不同而不同的治療方法。
4.1.8 (八)出院標準。
1.生命體徵平穩。
2.沒有需要繼續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2、有時由於結節較小,病理活檢有困難,可根據結節的大小不同,參考《肺部結節診治中國專家共識》,採用不同時間,動態觀察。
4.2 二、孤立肺部結節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肺部結節(ICD-10:R91.X00)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0-14日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期間(第2-6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 □上級醫師查房 □明確診斷方案及對症治療方案 □開化驗單,完成病歷書寫 | □上級醫師查房 □確認有創有無併發症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呼吸內科護理常規 □二~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普食 □吸氧(必要時) □對症藥物治療(必要時) 臨時醫囑 □電解質、肝腎功能、血糖、血脂、凝血功能、血型、D-二聚體、感染性疾病篩查、腫瘤標誌物、結明三項、T-SPOT、C反應蛋白、降鈣素原、G實驗、GM實驗等 | 長期醫囑 □呼吸內科護理常規 □二~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臥牀休息 □吸氧(必要時) 臨時醫囑 □CT引導下肺穿刺(必要時) □PET-CT(必要時) □EGFR、ALK基因檢測(必要時) |
主要 護理 工作 |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靜脈取血,用藥指導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