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
3 概述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是以不遵守社會規範和漠視或侵犯他人權利爲特徵的認知情感行爲模式,該模式也被稱爲心理病態、社會病態或逆社會型人格障礙,DSM-5 將其歸入 B 類人格障礙[1]。在 ICD-10 中稱之爲社交紊亂型人格障礙[1]。
流行病學資料顯示,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患病率爲 1%~4%,在酒精濫用的男性,以及監獄、物質成癮治療機構或其他司法環境中的個體患病率可高達 70%[1]。發病率男性高於女性,男性是女性的 3~5倍[1]。常始於兒童或青少年早期並持續到成年[1]。有研究發現,18~30歲的患病率爲 2.3%,而 65 歲時患病率低於 0.05%[1]。在年輕、受教育水平較低以及有過不良成長環境的人羣中,該病的罹患危險更高[1]。
4 臨牀特徵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患者主要表現爲對他人基本利益的廣泛忽視或故意侵害,主要包括對他人的感受漠不關心,缺乏感情、待人冷酷無情;缺乏責任感,無視社會規範和義務,經常違法亂紀;儘管建立人際關係無困難,但是不能長久保持;無內疚感,不能從既往經歷特別是懲罰中吸取教訓;對挫折的耐受性極低。常在童年或者青少年時期(18 歲以前)存在品行問題,如經常撒謊、逃學、吸菸、酗酒、欺負弱小、虐待動物;經常偷竊、鬥毆、賭博;破壞他人或者公共財物;無視管教、校規、社會道德禮儀,甚至出現犯罪行爲。[1]
1.外表迷人,具有中等或中等以上智力水平。初次相識給人很好的印象,能幫助別人消除憂煩、解決困難。
2.沒有通常被認爲是精神病症狀的非理性和其他表現,沒有幻覺、妄想和其他思維障礙。
4.他們是不可靠的人,對朋友無信義,對妻子(丈夫)不忠實。
5.對事情不論大小,都無責任感。
6.無後悔之心,也無羞恥之感。
7.有反社會行爲但缺乏契合的動機;敘述事實真相時態度隨便,即使謊言將被識破也是泰然自若。
8.判別能力差,常常不能喫一塹長一智。
9.病態的自我中心,自私,心理發育不成熟,沒有愛和依戀能力。
11.缺乏真正的洞察力,不能自知問題的性質。
13.做出幻想性的或使人討厭的行爲。對他人給予的關心和善意無動於衷。
14.無真正企圖自殺的歷史。
l5.性生活輕浮、隨便,方式與對象都與本人不相稱。有性順應障礙。
16.生活無計劃,除了老是和自己過不去外,沒有任何生活規律,沒有穩定的生活目的。他們的犯罪行爲也是突然進發的,而不是在嚴密計劃和準備下進行的。
上述這些反社會人格特徵都是在青年早期就出現了,最晚不遲於25歲。
在做出反社會型人格的診斷時,所要考慮的最關鍵方面是個人對自己的反社會行爲的反應。在上述特徵中,無責任感和無羞恥心特別重要。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患者即便在做了大多數人通常會感到可恥和罪惡的事後,在情感上也無反應。
臨牀心理學家還發現,反社會人格障礙患者,在童年時期就有所表現,加偷竊、任性、逃學、離家出走、積習不改、流浪和對…切權威的反抗行爲;少年時期過早出現性行爲或性犯罪;常有酗酒和破壞公物、不遵守規章制度等不良習慣;成年後工作表現差,常曠工,對家庭不負責任,在外欠款不還,常犯規違法;30歲以後,大約有30%一40%的患者有緩解或明顯的改善。
5 診斷及鑑別診斷
ICD-10 診斷標準[1]: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在 ICD-10 中被稱爲社交紊亂型人格障礙。
1.對他人的感受漠不關心。
2.全面、持久的缺乏責任感,無視社會規範與義務。
4.對挫折的耐受性極低,微小的刺激便可引起攻擊,甚至暴力行爲。
6.很容易責怪他人,或者當他們與社會相沖突時對行爲作似是而非的合理化解釋。伴隨的特徵中還包括持續的易激惹、兒童期及青春期品行障礙,儘管並非總是存在,如果有則更進一步支持本診斷。
6 鑑別診斷
6.1 自戀型人格障礙
自戀型人格障礙與反社會型人格障礙一樣,都存在固執、膚淺以及缺少同情心,但是自戀型人格障礙沒有衝動、攻擊以及欺騙的特徵,而且通常沒有童年期品行障礙或成年期犯罪行爲的歷史。[1]
6.2 邊緣型人格障礙
與邊緣型人格障礙相比,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情緒相對更穩定,攻擊性會更多。治療原則及疾病管理參照本章第一節相關內容。
反社會型人格也稱精神病態或社會病態、悖德性人格等。在人格障礙的各種類型中,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是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所最爲重視的。
根據精神病學家和心理學家研究的成果來看,產生反社會型人格的主要原因有:早年喪父喪母或雙親離異、養子、先天體質異常、惡劣的社會環境、家庭環境和不合理的社會制度的影響,以及中樞神經系統發育不成熟等。一般認爲,家庭破裂、兒童被父母拋棄和受到忽視、從小缺乏父母親在生活上和情感上的照顧和愛護,是反社會型人格形成和發展的主要社會因素。兒童被父母拋棄和受到忽視包括兩種含義:
其一,父母對孩子冷淡,情感上疏遠,這就使兒童不可能發展人際之間的溫順、熱情和親密無間的關係。隨後兒童雖然形式上學習到了社會生活的某些要求,但對他人的情感移入得不到應有的發展。心理學中所謂情感移人,是指理解他人以及分擔他人心情的能力,或從思想情感上把自己納入他人的心境。
其二,是指父母的行爲或父母對孩子的要求缺乏一致性。父母表現得朝三暮四,喜惡、賞罰無定規,使得孩子無所適從。由於經常缺乏可效法的榜樣,兒童就不可能發展具有明確的自我同一性。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患者對壞人和對同夥的引誘缺乏抵抗力、對過錯缺乏內在怨疚心等現象,都是由於他人賞罰的不一致性,本人善惡價值的判斷自相矛盾所造成的;他們的衝動性和無法自制某些意願及慾望,都是由於家庭成員對於自己的行爲無原則、不道德、缺乏.e制等惡劣榜樣造成的。
7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治療方法
由於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病因相當複雜、目前對此症的治療尚缺乏十分有效的方法。如使用鎮靜劑和抗精神類藥物治療,只能治標不治本,且療效不顯著;而心理治療對那些由於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而成爲反社會型人格的患者又毫無作用。但在實踐中發現,對那些由於環境影響形成的、程度較輕的患者,實施認知領悟療法有一定療效。施治者可幫助患者提高認識,瞭解自己的行爲對社會的危害,培養患者的責任感,使他們擔負起對家庭、對社會的責任;提高患者的道德意識和法律意識,使他們明白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努力增強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這些措施對減少患者的反社會行爲不失爲有效的方法。
少數家庭關係極爲惡劣而與社會相處尚可的患者,可以在學校或機關住集體宿舍或到親友家寄養,以減少家庭環境的負面影響,同時培養其獨立生活的能力。個別威脅家庭與社會安全的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患者,可送人少年工讀學校或成人勞動教養機構,參加勞動並限制其自由。對情節特別惡劣、屢教不改的患者,如上述病例中的李某,可採用行爲治療中的厭惡療法。
當患者出現反社會行爲時,給予強制性的懲罰(如電擊、禁閉等),使其產生痛苦的體驗,實施多次以後,患者一產生反社會行爲的衝動,就感到厭惡,全身不舒服,通過這樣減少其反社會的行爲。然後根據其行爲矯正的實際表現,放寬限制,逐步恢復其正常家庭生活與社會生活。
8 參考資料
- ^ [1]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Z].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