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註解
反社會人格障礙又稱無情型人格障礙,是一種以行爲不符合社會規範爲主要特點的人格障礙。患者在18歲以前常有品行障礙,如逃學、被拘留、經常說謊、反覆偷竊、常鬥毆等。18歲以後常有不負責任的違反社會規範的行爲,其情感膚淺而冷酷;脾氣暴躁,自我控制不良,對人不坦率,缺乏責任感,不撫養小孩或不贍養父母。與人格格不入,法紀觀念較差,行爲受本能慾望、偶然動機和情感衝動所驅使,具有高度的衝動性和攻擊性;自私自利,自我評價過高。
對挫折的耐受力差,遇到失利則推委於客觀或者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爲自己開脫,或引起反應狀態;缺乏計劃性和目的性,經常更換職務,缺乏良知,對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知覺;缺乏悔恨感與羞慚,不能吸取經驗教訓,常有犯罪行爲,並趨向伴發藥物或酒精濫用。
此型患者到成年後期違紀行爲會減少,他們不能與家庭、朋友、配偶保持長久、親密而忠實的關係,兩性關係混亂,經常更換婚姻關係,對子女不聞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