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八法之一·和法
和法爲八法之一,又稱和解法[1],是指具有和解作用的治療大法[2]。和法具有疏利氣機、調和臟腑功能[2]。邪在半表半里之間,不能使用汗、下等法時,應用本法和解[2]。適用於邪在半表半里的少陽證、邪伏募原證,以及肝脾不和、肝胃不和、瘧疾等證[2]。
和法爲五治法之一,多用於邪經或邪在半表半里的病證。主要有和解少陽、調和肝脾、舒肝和胃、分消上下、調和腸胃等。《傷寒明理論》:“傷寒邪在表者,必漬形以汗;邪氣在裏者,必盪滌以爲利;其於不外不內,半表半里,即非發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對,是當和解則可矣”。《醫學心悟》:“有清而和者,有溫而和者,有消而和者,有補而和者,有燥而和者,有潤而和者,有兼表而和者,有兼攻而和者,和之義則一,而和之法變化無窮焉。”
5 推拿手法名·和法
《保赤推拿法》:“和者,醫以兩手之指由兒兩處經穴合於中間一處也。”
合法爲推拿手法[4]。指用兩手拇指指腹分別從兩個穴位向中間合攏[4]。其起點和止點往往在穴位上[4]。
合推法爲小兒推拿方法名。又稱合法或和法[5]。與分推法相對[5]。是指以雙手拇指螺紋面或雙掌着力,稍用力附着在患兒所需治療的穴位或部位的兩旁,用腕部或前臂發力,帶同着力部分自兩旁向中間做相對方向的直線或弧線推動的推拿方法[5]。
5.1 合推法的適用部位
5.2 合推法的操作
以雙手拇指螺紋面或雙掌着力,稍用力附着在患兒所需治療的穴位或部位的兩旁,用腕部或前臂發力,帶同着力部分自兩旁向中間做相對方向的直線或弧線推動[5]。
5.2.1 動作要領
合推法的動作和要求與分推法基本相同,但推動方向相反,主要是做直線合推,不做弧線合推,動作幅度較小,不要使皮膚向中間起皺[5]。
操作時主要依靠肘關節的屈伸活動帶動指、掌着力部分做橫向直線合推,依靠腕部和拇指掌指關節的內收、外展活動帶動拇指着力部分做直線合推[5]。
雙手用力要均勻,動作要柔和而協調,節奏要輕快而平穩,動作幅度較小,不要使皮膚向中間起皺[5]。
5.2.2 注意事項
1.不可推破皮膚,一般需要輔以介質[備註]小兒推拿,常使用一些介質,如滑石粉、薄荷汁、冬青膏等,可以起到潤滑作用,還可防止擦破皮膚,有助於提高臨牀療效。,隨蘸隨推[6]。
2.根據病情、部位和穴位的需要,注意掌握手法的方向、輕重、快慢,以求手法的補瀉作用,達到預期的療效[6]。
3.推法是從摩法中演變而出,但比摩法、運法爲重,而較指揉法爲輕,所以旋推法與指摩法極爲相似,操作時需準確掌握運用[6]。
5.3 關於推法
推法爲推拿手法名[7]。出《黃帝內經靈樞》。指用指、掌或其他部位着力於人體一定部位或穴位上,作前後、上下、左右的直線或弧線推進的手法[7]。有疏通經絡,行氣消瘀等功效[7]。後代在應用上有發展,常用的有平推法、直推法、旋推法、分推法、一指禪推法等[7]。
在小兒推拿手法中,推法是以拇指或食、中兩指的螺紋面着力,附着在患兒體表一定的穴位或部位上,做直線或環旋移動的推拿手法[8]。屬單式手法[8]。
小兒推拿手法通常是指給6週歲以內的小兒進行推拿治療的手法,包括單式和複式手法兩種[9]。小兒推拿手法既有與成人推拿手法相同之處,又有其獨立於成人推拿手法之外的特殊操作方法[9]。
詳見推法條。
6 參考資料
- ^ [1]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435.
- ^ [2]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
- ^ [3]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050.
- ^ [4]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678.
- ^ [5] 劉明軍,王金貴主編.小兒推拿學—2版[M].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6:17-18.
- ^ [6] 劉明軍,王金貴主編.小兒推拿學—2版[M].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6:18.
- ^ [7]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557.
- ^ [8] 劉明軍,王金貴主編.小兒推拿學——2版[M].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6:17.
- ^ [9] 劉明軍,王金貴主編.小兒推拿學—2版[M].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