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兒童過敏性紫癜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過敏性紫癜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過敏性紫癜(ICD-10:D69.00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八版)》(人民衛生出版社2015)。
1.病史:多見於兒童和青少年,尤其5-10歲兒童。病因尚不完全清楚,部分患兒發病前可有呼吸道感染或接觸過敏原等誘發因素。
2.症狀體徵:典型皮疹爲高出皮面的出血性紫癜,以四肢伸側面爲主,常爲對稱性。可伴關節腫痛、腹痛、便血等關節及消化道受累表現。部分患兒出現浮腫、血尿及蛋白尿等腎臟受累表現。
3.實驗室檢查:本病無特異性實驗室檢查異常指標。部分患兒出現白細胞及CRP等炎症指標增高;紅細胞沉降率可增快;血小板增高及其他凝血指標異常;消化道受累時大便潛血可陽性。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八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普通型紫癜(單純皮膚紫癜):注意休息及對症治療(可用抗血小板凝聚藥物如雙密達莫片、維生素C、維生素P等)。
3.出現消化道受累表現:給暫予無渣或少渣免動物蛋白飲食;如出現嚴重腹痛或消化道出血時,需禁食,可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
3.出現腎臟症狀:按過敏性紫癜腎炎治療(判斷臨牀類型,必要時行腎組織活檢,根據病理類型作分型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
普通型3-5天,關節型或腹型一般7-10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D69.004過敏性紫癜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入院後檢查
1.必需的檢查項目:
(4)凝血指標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尿微量蛋白系列、補體、抗核抗體、免疫球蛋白、過敏原檢測、抗中心粒細胞胞漿抗體、胸片、B超及心電圖等。
4.1.7 (七)治療開始於診斷第1天。
4.1.8 (八)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普通型紫癜(單純皮膚紫癜):可用維生素C、維生素P及抗組織胺藥物,參考凝血指標可選用抗血小板凝聚藥物如雙密達莫片(3–5mg/Kg·d)(不超過150mg/d)及肝素。如有感染指證,給予抗感染治療。可輔助中藥治療。
2.出現關節受累表現:急性期臥牀休息,嚴重者可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
3.出現消化道受累表現:暫給予無渣或少渣免動物蛋白飲食、H2受體阻滯劑、胃粘膜保護劑、解痙藥物等;如出現嚴重腹痛或消化道出血時,需禁食補液治療,維持營養及水電解質平衡。同時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靜脈使用效果較佳,症狀緩解後逐步減量並停用;注意觀察和預防糖皮質激素副作用。嚴重消化道出血者作爲急診處理,給予止血藥物、輸血治療,必要時外科干預。
4.出現過敏性紫癜性腎炎表現:根據臨牀類型予以對症治療;觀察病情變化,必要時行腎組織活檢,根據病理類型作進一步分型治療。
4.1.9 (九)出院標準。
1.皮疹減少或消退。
3.無嚴重腎臟受累表現。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2.患兒入院時發生嚴重關節症狀、腹痛、血便以及肉眼血尿、大量蛋白尿和(或)腎功能異常需進行積極對症處理,完善相關檢查,向家屬解釋並告知病情,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增加住院費用等。
4.2 二、過敏性紫癜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過敏性紫癜(ICD-10:D69.004)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3–10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9天 | 住院第3–10 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 對症支持治療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入院檢查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同意其出院 □ 完成出院小結 □ 出院宣教:向患兒家屬交代出院注意事項,如隨訪項目、間隔時間、觀察項目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過敏性紫癜護理常規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根據病情對症治療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隱血、尿微量蛋白系列、24小時尿蛋白定量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沉、免疫球蛋白、補體、抗鏈O及凝血指標。 □ 其他醫囑 | 長期醫囑: □ 過敏性紫癜護理常規 □ 根據病情對症治療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其他醫囑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密切隨訪尿常規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宣教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遵醫囑完成治療 | □ 出院宣教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