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hypersensitivity pneumoniti
ICS 13.100
C 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60—2014《職業性過敏性肺炎的診斷》(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hypersensitivity pneumoniti)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於2014年10月13日發佈,自2015年03月0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GBZ 60—2002。
3 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的第6章爲推薦性的,其餘爲強制性的。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Z 60—2002《職業性急性變應性肺泡炎診斷標準》;與GBZ 60—2002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將標準名稱“職業性急性變應性肺泡炎診斷標準”改爲“職業性過敏性肺炎的診斷”;
——將職業性過敏性肺炎分爲急性和慢性,即增加了慢性過敏性肺炎的診斷;
——將診斷分型規定爲“急性”及“慢性”;
——修改了附錄A,增加了胸部影像學檢查結果、常見的致病物質及接觸途徑、鑑別診斷及診斷命名等內容;
——變更了附錄B的內容,對常見的致病物質及其來源進行了列舉。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遼寧省職業病防治院。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瀋陽市第九人民醫院、黑龍江省第二醫院、上海市職業病醫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蔣軼文、孔靈菲、閻波、李曉軍、孫道遠、宋莉、康健、孫金凱、郭昕薇、田增。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的發佈情況爲:
——GB 16380—1996:
——GBZ 60—2002。
職業性過敏性肺炎的診斷
6 3 診斷原則
根據短時間或反覆多次吸入生物性有機粉塵或特定的化學物質的職業史,出現以呼吸系統損害爲主的臨牀症狀、體徵和胸部影像學表現,結合實驗室輔助檢查結果,參考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綜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類似疾病後,方可診斷。
8 5 診斷分級
8.1 5.1 急性過敏性肺炎
常在短時間吸人生物性有機粉塵或特定的化學物質數小時後,出現下列表現者:
a) 乾咳、胸悶、呼吸困難,並可有高熱、畏寒、寒戰、出汗、周身不適、食慾不振、頭痛、肌痛等,肺部 可聞及吸氣性爆裂音;
8.2 5.2 慢性過敏性肺炎
常有急性過敏性肺炎發作的病史,亦可由反復吸人生物性有機粉塵或特定的化學物質後隱匿發生,出現下列表現者:
9 6 處理原則
9.1 6.1 現場處理
9.2 6.2 治療原則
6.2.1 吸氧等對症治療。
6.2.2 根據病情適量使用糖皮質激素。
9.3 6.3 其他處理
6.3.1 如需勞動能力鑑定,按GB/T 16180處理。
6.3.2 痊癒後,不宜從事原崗位工作。
12 附錄A(資料性附錄)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A.1 職業性過敏性肺炎是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短時間或反覆多次吸入生物性有機粉塵或特定的化
學物質後所引起的以肺泡和肺間質炎症改變爲主的免疫介導性肺部疾病,常見的有農民肺、蔗渣肺、蘑菇肺、飼鳥者肺、橡樹軟木塵病、麥芽工人肺、楓樹皮剝脫肺、空調和加溼器肺、咖啡肺、木工肺等。
A.2 過敏性肺炎的診斷主要是根據疾病的潛伏期、病程、呼吸系統症狀、體徵及胸部影像學檢查等主要指標進行綜合判定。必要時可結合支氣管肺泡灌洗和肺活檢檢查結果。
A.3 慢性過敏性肺炎多由反復吸人生物性有機粉塵或特定的化學物質引起,接觸時間多在數週至數月以上,也可由急性型遷延形成。
A.4 胸部X射線檢查可以發現肺部異常改變。胸部HRCT檢查對診斷有較大價值,故結合HRCT檢查結果進行判定可提高診斷準確率:
a) 急性過敏性肺炎的病理基礎是雙肺間質浸潤性炎症改變,X射線胸片表現爲雙肺出現多數腺泡狀、邊緣模糊的小圓形、點狀或條狀影,或者見雙肺瀰漫性毛玻璃樣改變,並可見密度較低的條索狀或小片狀間質浸潤影。必要時可加做HRCT呼氣相掃描,有助於發現肺部空氣殘留改變;
b) 慢性過敏性肺炎的病理基礎是廣泛肺間質纖維化改變,X射線胸片表現爲雙肺瀰漫性網狀、結節狀、條索狀陰影,後期爲蜂窩肺影像,肺容積明顯縮小。
A.5 在臨牀表現和影像學檢查難以確定診斷時,支氣管肺泡灌洗和肺活檢檢查有助於過敏性肺炎診斷的確立。
A.6 職業性急性過敏性肺炎與急性氣管支氣管炎、反應性氣道功能不全綜合徵、隱源性機化性肺炎、粟粒性肺結核、結節病等進行鑑別。
A.7 慢性過敏性肺炎與特發性肺間質纖維化、支氣管肺泡癌等進行鑑別。
A.8 生物性有機粉塵主要包括細菌、真菌類抗原及動植物蛋白,特定的化學物質主要指具有半抗原性質的活性化學物質:
a) 細菌類抗原:接觸發黴的乾草、混合肥料、甘蔗渣、洗滌劑等可以接觸到此類抗原,常見菌種有嗜熱放線菌、普通高溫放線菌、芽孢桿菌等;
b) 真菌類抗原:接觸發黴的穀物、蘑菇堆肥、乳酪、菸草、軟木、楓樹皮及使用金屬工作液(金屬產品的加工和塑形)等可以接觸到此類抗原,常見菌種有青黴菌屬、曲黴菌屬、支鏈孢屬、葡萄孢 屬等;
c) 動植物蛋白:從事鳥類飼養、軟體動物殼加工、養蠶、大豆及咖啡加工等可以接觸到此類抗原,常見的動物性蛋白如鳥類蛋白、軟體動物殼蛋白、絲蟲幼蟲蛋白等;常見的植物性蛋白如大豆、咖啡等;
d) 特定的化學物質:指具有半抗原性質的異氰酸酯、酸酐類低分子量化學物。
A.9 職業病診斷結論中應明確職業性急性過敏性肺炎和職業性慢性過敏性肺炎的診斷,並標明致病物質種類,書寫格式如下:
職業性(急性/慢性)過敏性肺炎(致病物質)
A.10 職業性急性過敏性肺炎經及時治療可痊癒。慢性過敏性肺炎可有反覆肺部感染、肺氣腫、肺大泡、氣胸,或因廣泛肺間質纖維化致呼吸功能嚴重損害,繼而發生慢性肺心病,出現右心衰竭、呼吸衰竭,因此預後較差。
13 附錄B(資料性附錄)常見的致病物質及其來源
職業性過敏性肺炎常見的致病物質及其來源見表B.1。
表B.1 職業性過敏性肺炎常見的致病物質及其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