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增生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增生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增生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ICD-10: E11.301+)行玻璃體切除術(ICD-9-CM-3:14.740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眼科臨牀指南》(美國眼科學會編,中華醫學會眼科學分會編譯,人民衛生出版社)
2.體徵:眼底檢查可見視網膜新生血管,玻璃體積血、混濁機化,視網膜前出血、牽拉性視網膜脫離等。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行玻璃體切除術指徵:
(2)視網膜前增殖膜形成;
(3)牽拉性視網膜脫離。
2.手術方式:
(1)根據術中眼底情況,可聯合視網膜激光光凝術、視網膜前膜切除術、視網膜復位術、複雜玻璃體視網膜手術、玻璃體腔硅油注入術/注氣術、玻璃體腔注藥術等。
(2)如合併白內障,可聯合白內障摘除術、人工晶狀體植入術或人工晶狀體懸吊術等。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0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 E11.301+): 增生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需行全麻手術者不進入本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1-3天。
1.入院常規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2)肝腎功能、血脂、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眼部A、B超;
2.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可選擇行糖化血紅蛋白檢查、角膜內皮細胞計數、眼部彩超、眼底照像、OCT及FFA等檢查。
4.根據病情需要,必要時應用改善微循環藥物和/或營養神經藥物治療。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選用抗菌藥物滴眼液,術前預防性用藥時間可1-3天。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4天。
4.術中用耗品:玻切頭、粘彈劑、一次性手術刀、眼內灌注液、顯微手術縫線、重水;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3-6天。
1.術後需要複查的項目:視力、眼壓、結膜傷口、眼前節、視網膜相關檢查,根據患者病情變化選擇檢查項目。
2.選擇用藥:
(1)抗菌藥物滴眼液;
(2)甾體激素滴眼液;
(3)散瞳劑;
(4)根據病情需要,必要時應用改善微循環藥物和/或營養神經藥物治療。
4.1.10 (十)出院標準。
1.眼壓正常範圍。
3.傷口癒合好。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前化驗檢查異常,或血糖、血壓控制不良,需要複查相關檢查,或調整血糖血壓,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3.出現嚴重併發症(新生血管性青光眼、脈絡膜驅逐性出血,眼內炎等)。
4.患者其他原因。
4.2 二、增生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增生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ICD-10: E11.301+)行玻璃體切除術(ICD-9-CM-3:14.7400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7-10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2-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初步確定手術方式和日期 | □ 上級醫師查房 | □ 必要時請相關科室會診 □ 簽署手術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眼科二級護理常規 □ 糖尿病飲食 □ 抗菌藥物滴眼液 臨時醫囑: □ 血、尿常規,血糖、血脂、肝腎功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 □ 心電圖,胸片 □ 眼AB超 | 長期醫囑: □ 眼科二級護理常規 □ 糖尿病飲食 □ 抗菌藥物滴眼液 臨時醫囑: □ FFA,OCT(必要時) | 長期醫囑: 同第一日 臨時醫囑:(術前一日) □ 常規準備明日在局麻下行玻璃體切除術 □ 術前一小時充分散瞳 □ 術前口服鎮靜藥 □ 術前30分鐘肌注止血、鎮靜藥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入院評估 □ 執行醫囑 □ 飲食宣教 □ 觀察生命體徵 □ 體位介紹 □ 完成護理記錄單書寫 | □ 按醫囑執行護理治療 □ 介紹有關疾病的護理知識 □ 飲食宣教 □ 觀察生命體徵 □ 完成護理記錄單書寫 | □ 按醫囑執行護理治療 □ 飲食宣教 □ 觀察生命體徵 □ 健康宣教:術前、術中注意事項 □ 執行手術前醫囑 □ 完成術前護理記錄單書寫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3-4天﹡ (術日) | 住院第4-5天 (術後1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手術:有手術指徵,無手術禁忌可手術治療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向病人及家屬交代病情及術後注意事項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眼科二級護理常規 □ 糖尿病飲食 □ 抗菌藥物滴眼液 □ 散瞳劑 □ 靜滴止血藥物 □ 眼部換藥 | 長期醫囑: □ 同術後當日 臨時醫囑: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健康宣教:術後注意事項 □ 執行術後醫囑 □ 完成手術當日護理記錄單書寫 □ 觀察動態病情變化,執行醫囑 □ 介紹術後正確體位 | □ 執行術後醫囑 □ 觀察動態病情變化,執行醫囑 □ 術後用藥知識宣教 □ 完成術後第一日護理記錄單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注:如入院前已按要求完成部分術前檢查,則手術前準備時間可適當縮短。
時間 | 住院第5-7天 (術後2-4日) | 住院第7-10天 (術後4-6日、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如果眼壓增高,則進行相應處理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根據術後傷口、玻璃體腔、視網膜情況,併發症是否控制等決定術後出院時間 □ 完成出院志、病案首頁、出院診斷證明書等病歷材料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眼科二級護理常規 □ 糖尿病飲食 □ 抗菌藥物滴眼液 □ 眼部換藥 臨時醫囑: □ 根據併發症情況予相應治療 | 長期醫囑: □ 眼科二級護理常規 □ 糖尿病飲食 □ 抗菌藥物滴眼液 □ 眼部換藥 □ 今日出院 臨時醫囑: □ 出院帶藥 □ 抗菌藥物滴眼液 □ 甾體激素滴眼液 □ 非甾體類消炎滴眼液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執行術後醫囑 □ 觀察動態病情變化,執行醫囑 □ 術後用藥知識宣教 □ 完成術後護理記錄單 | □ 執行術後醫囑、出院醫囑 □ 觀察動態病情變化,執行醫囑 □ 進行出院指導:生活指導、飲食指導、用藥指導 □ 完成術後相關護理記錄單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