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先天性肛門直腸畸形(中低位)臨牀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1月30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小兒外科專業12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89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89號
根據《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有關要求,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先天性腸旋轉不良、甲狀舌管囊腫或鰓源性囊腫、先天性膽管擴張症、急性化膿性闌尾炎、發育性髖脫位(2歲以上)、先天性馬蹄內翻足、梅克爾憩室、腎盂輸尿管連接部梗阻性腎積水、腎母細胞瘤(Ⅰ-Ⅱ期)、先天性肛門直腸畸形(中低位)、先天性肌性斜頸和隱睾(睾丸可觸及)等小兒外科1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並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先天性肛門直腸畸形(中低位)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先天性肛門直腸畸形(中低位)不包括狹窄(ICD-10:Q42不包括Q42.-01)。
行經會陰(經骶)肛門成形術(ICD-9-CM-3:49.7901/49.79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小兒外科學》(施誠仁等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第4版)。
1.臨牀表現:出生後無胎糞排出或僅有少量胎糞從尿道、會陰部異常開口排出。
3.影像學檢查:倒立側位攝片提示直腸盲端位於恥骨中點與骶尾關節連線(PC線)的遠端。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小兒外科學》(施誠仁等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第4版)。
行經會陰(經骶)肛門成形術(ICD-9-CM-3:49.7901/49.7902)。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6天(經會陰手術10天,經骶手術16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Q42不包括Q42.-01先天性肛門直腸畸形(中低位)不包括狹窄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1–2天。
必需的檢查項目:
1.實驗室檢查:血常規、血型、尿常規、大便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
3.腹部超聲,必要時可行CT或MRCP檢查。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並結合患兒病情決定選擇。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天。
2.術中抗菌藥物用法:可選擇二代頭孢類(如頭孢呋辛)+甲硝唑或三代頭孢類(如頭孢曲松)+甲硝唑靜脈輸入,切開皮膚前30min開始給藥,手術延長到3h以上或大量失血,補充一個劑量(用頭孢曲松時無須追加劑量)。
3.手術方式:低位肛門直腸畸形行經會陰肛門成形術,中位肛門直腸畸形行經骶會陰肛門成形術(首選後矢狀入路會陰肛門成形術)。
4.手術內置物:無。
6.輸血:必要時。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7–13天(經會陰手術7天,經骶手術13天)。
2.術後用藥:抗菌治療藥物使用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7天。
4.1.10 (十)出院標準。
3.無其他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圍手術期併發症等造成住院時間延長和費用增加。
2.存在其他系統的先天畸形,不能耐受手術的患兒,轉入相應的路徑治療。
4.2 二、先天性肛門直腸畸形(中低位)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先天性肛門直腸畸形(中低位)不包括狹窄(ICD-10:Q42不包括Q42.-01)
行經會陰(經骶)肛門成形(ICD-9-CM-3:49.7901/49.7902)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 10–16 天
時間 | 住院第1–2天 (術前準備日) | 住院第3天 (手術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體格檢查,完成病歷書寫 □ 開檢查、化驗單 □ 上級醫生查房並確定 □ 有手術指徵,確定手術方案 □ 改善一般情況,完善術前準備 □ 請相應科室會診 | □ 手術 □ 完成手術記錄、麻醉記錄和術後當天的病 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開術後醫囑 □ 確定有無麻醉、手術併發症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禁食 臨時醫囑: □ 感染性疾病篩查 □ 胸片、骶尾部倒立正側位片 □ 腹部超聲 □ 胃腸減壓(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禁食、水 □ 記24小時出入量 □ 留置胃管、胃腸減壓、記量 □ 尿管接袋記量 □ 抗菌藥物 □ 心電監護 □ 禁用肛表 □ 肛周護理 臨時醫囑: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護理計劃 □ 術前指導 □ 術前準備:備皮、腸道準備等 □ 術前手術物品準備 | □ 術後密切觀察患者情況 □ 術後心理、生活護理 □ 疼痛護理 □ 留置管道護理及指導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觀察患兒生命體徵和 腹部體徵 □ 禁用肛表 □ 肛周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天 (術後第1日) | 住院第5天 (術後第2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腸功能恢復情況 □ 觀察切口情況 □ 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腸功能恢復情況 □ 觀察切口情況 □ 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禁食、水 □ 記24小時出入量 □ 尿管接袋記量 □ 抗菌藥物 □ 禁用肛表 □ 肛周護理 □ 心電監護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禁食、水(經會陰手術者酌情可少量飲水) □ 記24小時出入量 □ 尿管接袋記量 □ 抗菌藥物 □ 禁用肛表 □ 肛周護理 □ 心電監護 臨時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觀察胃腸功能恢復情況 □ 留置管道護理及指導 □ 生活、心理護理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疼痛護理指導 □ 營養支持護理 □ 禁用肛表 □ 肛周護理 | □ 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觀察胃腸功能恢復情況 □ 留置管道護理及指導 □ 生活、心理護理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疼痛護理指導 □ 營養支持護理 □ 肛周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6天 (術後第3日) | 住院第7–9天 (術後第4–6日) | 住院第 10–12天 (術後第7–9天, 經會陰手術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注意病情變化、引流量 □ 根據引流情況明確是否拔除引流管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通知患兒家屬出院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二級護理 □ 停引流記量 □ 停尿管接袋記量 □ 停胃腸減壓、胃管記量 □ 抗菌藥物 □ 禁用肛表 □ 肛周護理 臨時醫囑: □ 拔除胃管、尿管(酌情)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母乳餵養 視情況停抗菌藥物) □ 禁用肛表 □ 肛周護理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母乳餵養 □ 禁用肛表 □ 肛周護理 臨時醫囑: □ 低位無肛可出院 □ 定期複查,堅持擴肛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心理支持、飲食指導、協助生活護理 □ 按醫囑拔除胃管、尿管 □ 營養支持護理 □ 肛周護理 | □ 觀察患兒情況 □ 手術後生活護理 □ 禁用肛表 □ 肛周護理 | □ 觀察患兒情況 □ 手術後生活護理 □ 肛周護理 □ 對低位患兒家屬進行出院準備指導和出院宣教 □ 幫助患兒家屬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13–14 天 (術後第10–11天) | 住院第 15–16 天 (術後第12–13天, 經骶手術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 完成常規病歷書寫,完成出院小結 □ 擴肛,並指導患兒家屬進行擴肛操作 □ 通知患兒家屬出院 □ 交待經骶手術的患兒出院後注意事項及術後隨訪事宜,預約複診日期(如患兒於術後7–9天出院,須在術後2周時複診,開始擴肛)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母乳餵養 □ 肛周護理 | 出院醫囑: □ 定期複查,堅持擴肛 □ 出院帶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兒情況 □ 手術後生活護理 □ 肛周護理 | □ 對中位患兒家屬進行出院準備指導和出院宣教 □ 幫助患兒家屬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