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蕁麻疹臨牀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1月30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皮膚性病科專業7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9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根據《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有關要求,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白癜風、淋病、慢性光化性皮炎、蕁麻疹、系統性硬化症、尋常痤瘡和尋常型銀屑病等皮膚性病科7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並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蕁麻疹臨牀路徑標準門診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蕁麻疹(ICD-10:L50/L56.3)。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中華醫學會皮膚性病學分會蕁麻疹診療指南》(2007版)。
1.皮疹爲大小、形態、數量不一的風團,發生突然,消退迅速。單個損害存在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消退後不留痕跡。
2.皮疹無固定好發部位,常伴不同程度的瘙癢,少數伴刺痛感。
4.病程長短不一,病期在6周以內的爲急性型,超過6周的爲慢性型。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中華醫學會皮膚性病學分會蕁麻疹診療指南》(2007版)。
3.糖皮質激素及其輔助用藥。
4.外用止癢藥。
6.免疫抑制劑。
7.免疫球蛋白。
8.擬交感神經藥。
9.伴發症狀的治療。
10.其他特殊類型蕁麻疹的治療。
11.中醫治療。
4.1.4 (四)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L50/L56.3蕁麻疹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5 (五)門診期間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糞常規和隱血;
(2)血液學檢查:肝腎功能、血離子、血糖、血脂、ANA、ENA、dsDNA、RF、免疫球蛋白、補體、血沉、抗“O”、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等);
(3)過敏原篩查;
4.1.6 (六)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第二代組胺H1受體拮抗劑爲治療急性和慢性蕁麻疹的首選藥物,療程依據病情而定。
(3)治療急、慢性蕁麻疹一種藥物治療效果不佳時,可聯合應用兩種H1受體拮抗劑。
(4)對於頑固性的慢性蕁麻疹,可聯合應用第二代組胺H1受體拮抗劑和組胺H2受體拮抗劑,如雷尼替丁、西米替丁等。
2.降低血管壁通透性的藥物:維生素C或葡萄糖酸鈣等,常與抗組胺藥合用。
3.糖皮質激素:蕁麻疹如皮疹廣泛、發病急,或伴發胸悶、呼吸困難、腹痛等症狀時,可應用潑尼松、甲潑尼龍或地塞米松等。用藥時間和劑量視病情而定。應當注意糖皮質激素的輔助用藥,如止酸、保護胃粘膜、降糖、降壓藥物等。
4.外用止癢藥:爐甘石洗劑等外用止癢劑。
5.白三烯受體抑制劑:孟魯司特等白三烯受體抑制劑可單用或與第二代抗組胺藥物聯合應用,作爲慢性蕁麻疹的二線治療方案。用藥劑量和時間視病情而定。
6.免疫抑制劑:甲氨蝶呤、環孢素、硫唑嘌呤等可單用或與第二代抗組胺藥物聯合應用,作爲慢性蕁麻疹的二線治療方案。用藥劑量和時間視病情而定。
8.擬交感神經藥:0.1%的腎上腺素用於嚴重的急性蕁麻疹,尤其是有過敏性休克或喉頭水腫時,可皮下注射,用藥劑量視病情而定。
9.伴發症狀的治療:伴喉頭水腫、呼吸困難時,除使用腎上腺素和糖皮質激素外,必要時可行氣管切開。伴胸悶或胃腸道症狀時,除使用糖皮質激素外,可行對症治療。
10.其他特殊類型蕁麻疹的治療:冷脫敏可以作爲寒冷性蕁麻疹的二線治療方案,羥基氯喹或血漿置換可以作爲日光性蕁麻疹的二線治療方案,丹那唑可以作爲膽鹼能性蕁麻疹的二線治療方案。
4.1.7 (七)治療後複查的檢查項目。
根據患者情況複查的項目:
1.血常規;
2.肝腎功能;
3.血離子;
4.血糖等。
4.1.8 (八)治癒標準。
急性蕁麻疹經過治療,停藥2周後,皮疹完全消失不再發作,即視爲痊癒。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診治或住院治療。
4.2 二、蕁麻疹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蕁麻疹(ICD-10:L50/L56.3)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
初診日期:年月日 標準門診治療週數:2–12周
時間 | 門診第1天 | 門診第2–7天(急性蕁麻疹)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首次門診病史 □ 完成初步的病情評估和治療方案 □ 開具化驗單及輔助檢查申請單 □ 與患者或家屬談話明確診療計劃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重 點 醫 囑 | 門診醫囑: □ 外用止癢藥:爐甘石洗劑 □ 糖皮質激素的輔助治療(視病情):胃粘膜保護劑等 □ 免疫抑制劑(視病情用於慢性蕁麻疹患者):甲氨蝶呤、環孢素、硫唑嘌呤等 □ 白三烯受體抑制劑(視病情用於慢性蕁麻疹患者):孟魯司特等 □ 0.1%腎上腺素(視病情) □ 中醫治療(視病情) □ 其他特殊類型蕁麻疹的治療:冷脫敏等 □ 血常規、尿常規、糞常規和隱血(必要時) □ 肝腎功能、血離子、血糖、血脂、ANA、ENA、dsDNA、RF、免疫球蛋白、補體、血沉、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等)、抗“O”(必要時) | 門診醫囑: □ 外用止癢藥:爐甘石洗劑 □ 糖皮質激素的輔助治療(視病情):胃粘膜保護劑等 □ 複查血常規、糞常規和隱血(必要時)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簽名 |
時間 | 門診第2–4周 | 門診第5–6周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根據患者的病情變化,調整治療計劃 |
重 點 醫 囑 | 門診醫囑: □ 中醫治療(視病情) □ 其他特殊類型蕁麻疹的治療(視病情) □ 複查血常規、糞常規和隱血(必要時) | 門診醫囑: □ 糖皮質激素及其輔助治療(視病情) □ 中醫治療(視病情) □ 其他特殊類型蕁麻疹的治療(視病情)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簽名 |
時間 | 門診第7–8周 (慢性蕁麻疹) | 門診第9–12周 (慢性蕁麻疹)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根據患者的病情變化,調整治療計劃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根據患者的病情變化,調整治療計劃並制定長期隨訪計劃 |
重 點 醫 囑 | 門診醫囑: □ 糖皮質激素及其輔助治療(視病情) □ 中醫治療(視病情) □ 其他特殊類型蕁麻疹的治療(視病情) □ 複查血常規、糞常規和隱血(必要時) | 門診醫囑: □ 免疫抑制劑(視病情調整用量):甲氨蝶呤、環孢素、硫唑嘌呤等 □ 糖皮質激素及其輔助治療(視病情) □ 中醫治療(視病情) □ 其他特殊類型蕁麻疹的治療(視病情) □ 複查血常規、糞常規和隱血(必要時)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