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急性氯氣中毒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急性氯氣中毒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急性氯氣中毒。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職業性急性氯氣中毒診斷標準》(GBZ65-2002,中國標準出版社)、《中華職業醫學》(何鳳聲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呼吸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2.出現呼吸系統臨牀表現,具有以下之一者:急性氣管-支氣管炎、急性支氣管肺炎、急性肺水腫、哮喘樣發作、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窒息、氣胸、縱膈氣腫。
3.結合胸部X線表現、血氣分析等檢查和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資料,綜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致類似疾病。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職業性急性氯氣中毒診斷標準》(GBZ65-2002,中國標準出版社)、《中華職業醫學》(何鳳聲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呼吸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根據中毒程度選擇治療方案。
4.1.4 (四)標準住院日: 7-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急性氯氣中毒。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入院後第1-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心肌酶譜、血糖、電解質、血沉、C反應蛋白(CRP)、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2.根據患者情況進行:血氣分析、肺功能、胸部CT、超聲檢查。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立即脫離接觸:保持安靜及保暖,眼部及皮膚污染損傷者,必須立即徹底沖洗,請相關科室會診。
2.合理氧療:可選擇適當方法給氧,使動脈血氧分壓維持在8~10 kPa。如發生嚴重肺水腫或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給予鼻面罩持續正壓通氣(CPAP)或氣管切開呼氣末正壓通氣(PEEP)療法,呼氣末壓力宜在0.5 kPa(5 cmH2O)左右。
4.維持呼吸道通暢:可給予霧化吸入療法、支氣管解痙劑,去泡沫劑如二甲基硅油(消泡淨)等;如有指徵應及時施行氣管切開術。霧化吸入治療早期給予5%碳酸氫鈉溶液,可加入地塞米松、支氣管擴張劑、祛痰劑等。
6.控制液體入量,合理輸液及應用利尿劑,糾正酸鹼和電解質紊亂及營養支持治療等;
7.適當使用血管活性藥物,可聯合應用α受體阻滯劑、654-2等改善微循環。
8.眼部和皮膚損傷,按眼和皮膚化學灼傷處理常規及相關科室會診意見進行治療。
4.1.8 (八)出院標準。
3.沒有需要繼續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治療過程中出現併發症。
2.患者原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或伴有其他疾病,使病情更爲嚴重、複雜,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3.氣體成份不明者不進入路徑。
4.2 二、急性氯氣中毒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急性氯氣中毒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4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主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病情嚴重度分級 □ 上級醫師查房 □ 明確診斷,決定診治方案 □ 交待病情及各種協議書籤字及告知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和入院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根據病情) □ 飲食(依病情) □ 記24小時尿量或24小時出入水量(必要時) □ 吸氧或機械通氣(必要時) □ 霧化吸入(必要時) □ 吸痰(必要時) □ 糖皮質激素 □ 化痰(必要時) □ 保護胃粘膜抑酸治療(必要時) □ 防治肺和/或腦水腫治療(必要時) □ 改善循環治療(必要時) □ 防治感染治療(必要時) 臨時醫囑 □ 電解質、肝腎功能、血糖、血氣分析、感染性疾病篩查、心肌酶譜、CRP、凝血功能、D-二聚體 □ 肺CT(必要時) □ 根據病情請相關科室會診及相應處置(必要時)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 指導氧療、吸入治療 □ 靜脈取血,用藥指導(必要時)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2-3天 | 住院第4-6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確認有無併發症 □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 □ 確認有無併發症 □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根據病情) □ 飲食(依病情) □ 吸氧或機械通氣(同前) □ 霧化吸入(同前) □ 吸痰(必要時) □ 防治肺和/或腦水腫治療(同前或減量) □ 糖皮質激素 □ 胃黏膜保護劑(同前) □ 抗菌藥物(同前) □ 化痰治療(同前) □ 改善循環治療(同前) 臨時醫囑 □ 異常指標複查(必要時) □ 根據病情請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根據病情) □ 飲食(依病情) □ 吸氧或機械通氣(同前) □ 霧化吸入(同前或減量) □ 吸痰(必要時) □ 防治肺和/或腦水腫治療(同前或減量或停用) □ 糖皮質激素(同前或減量) □ 胃黏膜保護劑(同前) □ 抗菌藥物(同前) □ 化痰治療(同前) □ 改善循環治療(同前) 臨時醫囑 □ 對症治療(必要時) □ 異常指標複查(必要時) □ 根據病情請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 正確執行醫囑 |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 正確執行醫囑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7-13天 | 住院第8-14天(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評估治療效果,預約出院,確定出院後治療方案(達到出院標準者) □ 防治併發症及後發症 □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 如申請職業病診斷,請診斷組會診 | □ 完成出院小結 □ 預約複診日期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一~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 飲食(依病情) □ 吸氧或機械通氣(同前) □ 霧化吸入(同前或減量或停用) □ 吸痰(必要時) 臨時醫囑 □ 對症治療(必要時) □ 異常指標複查,如胸片或肺CT(必要時) □ 根據病情請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 □ 恢復期生活和心理護理 □ 出院準備指導 | □ 告知複診計劃,就醫指導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指導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