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甲狀腺腫瘤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甲狀腺腫瘤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甲狀腺腫瘤(ICD-10:C73/D09.302/D34/D44.0)。
行甲狀腺腫瘤切除術(ICD-9-CM-3:06.2-06.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
3.輔助檢查:超聲或CT或MRI、甲狀腺功能測定、食道吞鋇檢查、喉鏡檢查、放射性同位素檢查。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和《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2009年)。
1.甲狀腺腺瘤:根據腺瘤情況,行腺瘤切除術、患側甲狀腺大部切除或患側甲狀腺葉切除術。
2.甲狀腺癌:根據甲狀腺癌類型及範圍選擇一側腺葉切除或甲狀腺全切除術。
3.頸淋巴結清掃術:T1~T2患者不一定做Ⅵ區淋巴結清掃,T3~T4常規Ⅳ區清掃。臨牀超聲或穿刺細胞學(包括穿刺洗脫液Tg)證實頸側淋巴結轉移的患者行側頸清掃,一般不建議預防性側頸淋巴結清掃手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5~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C73/D09.302/D34/D44.0甲狀腺腫瘤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2天
1.必須檢查的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
(3)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
(6)喉鏡檢查。
(2)CT或MRI。
(4)電解質。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執行。一般不建議術前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特殊情況可以術前30~60分鐘靜脈給予合理選用抗菌。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5天
2.手術內固定物:無。
3.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3~5天
1.術後用藥: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執行,合理選用抗菌藥物。
4.1.10 (十)出院標準
1.傷口無感染。
2.無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伴有影響手術的合併症,需進行相關診斷和治療等。
2.出現手術併發症,需進一步診斷和治療。
4.2 二、甲狀腺腫瘤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甲狀腺腫瘤(ICD-10:C73/D09.302/D34/D44.0)
行甲狀腺腫瘤切除術(ICD-9-CM-3:06.2-06.4)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8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1~2天 (術前日) | 住院第3~5天 (手術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初步確定手術方式和日期 □ 病理會診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 彙總檢查結果,進行術前討論,確定手術方案,甲狀腺癌臨牀分期 □ 相關科室會診,可能會超出路徑要求的時間,主管醫師在表單記錄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等 □ 完成術前討論、手術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 手術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耳鼻咽喉科護理常規 □ 三級護理 □ 普通飲食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 □ 感染性疾病篩查 | 長期醫囑: □ 耳鼻咽喉科護理常規 □ 二級或三級護理 □ 普通飲食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術前醫囑:明日全身麻醉或局部麻醉下甲狀腺切除或甲狀腺癌聯合根治術 □ 術前禁食、禁水 □ 術前抗菌藥物及皮試 □ 配血(必要時)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全麻後常規護理 □ 一級護理 □ 平臥牀 □ 禁食 □ 抗菌藥物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心電監護 □ 吸氧 □ 鎮痛藥和鎮吐藥(必要時) □ 頸部引流記錄 □ 其他特殊醫囑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3~7天 (術後第1~4天) | 住院第8天 (出院日) |
主要 診療 工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注意病情變化 □ 根據引流情況明確是否拔除引流皮條 | □ 確定患者可以出院 □ 術後腫瘤病理分期,建議下一步治療方案 □ 開出出院診斷書 □ 完成出院記錄、出院證明書 □ 通知出院處 |
重 要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半流質飲食或、飲食 □ 一級或二級護理 □ 根據情況停用抗菌藥物 □ 根據情況停臥牀 臨時醫囑: □ 血常規 □ 其他特殊醫囑 | 出院醫囑: □ 通知出院 □ 出院帶藥 □ 拆線換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情況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通知住院處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簽名 |
*:實際操作時需明確寫出具體的術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