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日本 丹波元珍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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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能第七十三

馬雲。官、任也。任其所能也。即本篇第七節雷公有官能之問、故名篇。

一紀

張雲。匯言也。志雲。紀、綱也。

司誦之

簡案、司、主也。言帝自主誦之也。

血氣多少

馬雲。大義素問血氣形志篇

行之逆順

張雲。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故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反者。皆謂之逆。

出入之合

諸本雲。合、一作會。馬雲。自表而之裏爲入。自裏而之表爲出。張雲。經氣自內而出。自外而入。俞有不同。

謀伐有過

馬雲。即其犯病而爲有過者。則謀伐之。張雲。知其出入。則可因過而伐之也。

解結

馬雲。衛氣篇曰。能知解結契紹門戶

氣門

馬雲。即氣穴也。素問明有氣穴論。凡穴皆可以氣穴稱。張雲。即經絡類。諸經標本氣街之義。一曰手經爲上。足經爲下。氣脈必由之處。是爲門戶。亦通。簡案、生氣通天論雲。氣門乃閉。王注。氣門玄府也。所以發泄經脈營衛之氣。故謂之氣門也。蓋本節所謂氣門。與此自異。姑仍馬注。

四海

馬雲。本經海論雲。膻中爲氣之海。衝脈爲血之海。胃爲水穀之海。腦爲髓之海。

寒熱淋露

馬雲。或爲寒熱。或爲淋露。疑即歲露篇之所謂遇歲露也。張雲。淋於雨。露於風。邪感異處。當審其經也。志雲。寒熱陰陽血氣也。淋露中焦所生之津液也。下經曰。中焦出氣如露。志又歲露篇注云。淋露寒熱者。汗出而爲寒爲熱也。簡案、諸注未穩。當考神農本經。及名醫別錄各藥主療。言淋露者數條。曰女子血閉。淋露下血。(黃芩條)崩中淋露。(延胡索條)泄痢淋露。(厚朴條)風邪淋露。(狗脊條)傷中淋露。(白微並大豆條)多汗淋露。(白膠條)主淋露。(木香條)繆希雍狗脊疏雲。氣血不足。則風邪乘虛客之也。淋露者。腎氣帶脈波任俱虛所致也。又厚朴疏雲。淋露雖屬下焦爲病。然多因胃家溼熱下流。此爲下血淋露不已也。此說亦未允。蓋淋露與淋瀝同義。謂如淋下露滴。病經久不止。肘後方雲。屍注大略。使人寒熱淋瀝默默。不的知其所苦。醫說引雞峯方作寒熱淋露。沉沉默默。外臺雲。勞極之病。吳楚謂之淋瀝。可以見耳。九宮八風篇。淋露寒熱。亦淋瀝寒熱之謂。

以輸異處

馬雲。以其輸穴。必皆異處。當審於經。調其脈氣之往來。張雲。邪感異處。當審其經也。

左右肢脈

諸本。脈、作絡。馬雲。即前經脈篇。所謂其支者其別者是也。志雲。左注右而右注左。左右上下。與經相干。佈於四肢。出於絡脈。與脈外之氣血相會於皮膚分肉間也。簡案、肢、即支字。馬注爲是。

虛與實鄰知決而通之

馬雲。若虛與實鄰。則知決虛實而通之。張雲。鄰、近也。近則易疑。疑則以似爲是。冰炭相反矣。故當知決而通之。志雲。虛與實鄰者。血與氣之不和也。故決而通之。

犯而行之

趙府本張本。犯、作把。正脈道藏熊本並雲。犯、一作把。張雲。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把而行之。即繆刺也。志雲。左右不調者。人迎氣口之不調。故當犯而行之。簡案、左爲人迎。右爲氣口。出於王叔和。而古無其說。志誤。

陰陽不奇

馬雲。人身陰陽。諸經相爲配合。未嘗有奇行者。能知各經之所起。張雲。奇、不偶也。不奇則和矣。故知起時。志雲。陰陽不奇者。臟腑陰陽。交相配合。十二經脈。交相貫通也。故知起時者。如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邪之類也。

審於本末

(止)

刺道畢矣

馬雲。禁服篇雲。審其本末。察其寒熱。又終始篇雲。本末之寒。溫之相守司也。張雲。本末標本也。寒熱陰陽也。所在三部九候病脈處也。官、任也。九針不同。各有所宜。能知以上之法而任用之。則刺道畢矣。

明於五輸

馬雲。五臟井滎俞經合之五俞六腑井滎俞原經合之六俞。然六腑之原並於俞。則皆可稱爲五俞也。徐疾者。針法也。(小針解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是也)屈伸出入者。經脈往來也。(見邪客篇屈折逆順之數)言陰與陽合於五行者。泛言陰陽分而爲五行也。五臟六腑亦有所藏者。指人身有陰陽五行也。(如肺爲陰大腸爲陽肺爲金肝爲木之類)四時八風盡有陰陽者。指天道有陰陽五行也。(八風九宮八風篇)各得其位。合於明堂各處色部者。言人身之面部。各得其五行之位。合於明堂及各處之色部也。其面部之分爲五臟六腑者。可以察其身形之所痛。(並見五色篇)其色見於左右上下者。可以知其何經之寒溫。張雲。皮膚之寒者多陰。溫者多陽。滑者多實。澀者多虛。簡案、甲乙以知其所苦一句。接下文爲針法

膈有上下

(止)

徐入之

甲乙無在字。稀、作布。疏、作涿。注。太素作希而疏之。(案涿字書無考涿音斫擊也義難葉)馬雲。膈有上下。(心肺居於膈上脾居中州肝腎居於膈下)必知其病氣之所在。先得其經脈之道。然後可以用針。稀者針之少也。疏者針之闊也。(終始篇雲疏取之上)深者深入其針也。留者久留其針也。

引而去之

張雲。泄於下也。

視前痛者

馬雲。視先痛者。常先取穴以刺之。所謂凡病必先治其本也。志雲。視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

留而補之

張雲。補中氣可以拒之。志雲。候陽氣至而針下熱。補其陽以勝其寒也。

從合瀉之

馬雲。從合穴以瀉之。志雲。合治內腑。使寒邪從腸胃以瀉出之也。

上氣不足

(止)

積而從之

張雲。推而揚之。引致其氣。以補上也。積而從之。留針隨氣。以實下也。

火自當之

(止)

下陵三裏

馬雲。若陰陽皆虛。而針所難用。則用火以灸之。又有厥而寒甚。或骨廉下陷。或寒過於膝。則取下陵三裏以補之。(下陵三裏穴即三裏本輸篇)

陰絡所過

(止)

火所治之

甲乙。作火之所治。馬雲。又有陰絡所過。爲寒留止。或寒入於中。則必推其針而行以散之。又有經脈陷下者。則惟灸當之。(經脈篇雲陷下則灸之禁服篇雲陷下則徒灸之徒但也)又有絡脈結而堅緊者。亦用灸以治之。

不知所苦

(止)

針論畢矣

張雲。寒邪肌肉血脈之間。有不痛不仁。不知所苦者。當灸兩蹺之下。即足太陽申脈足少陰照海二穴也。然男子數陽。女子數陰。(見脈度篇)若男陰女陽。則反用矣。故爲良工之所禁。調經論亦曰。病不知所痛。兩蹺爲上。與此法同。

用針之服必有法則

馬雲。此二句出八正神明論。服、事也。詩小雅。六月篇雲。共武之服。大雅板篇雲。我言維服。

上視天光下司八正

馬雲。上視天光。即八正神明論之所謂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是也。下司八正。即八正神明論之所謂八正者。所以候八風虛邪以時至者也。(出九宮八風篇)簡案、司、伺通。漢灌夫傳。亦已使候司。

奇邪

馬雲。闢、當作避。張雲。闢、避同。

觀百姓

張雲。兼人己而言也。簡案、漢宣帝紀。觀以珍寶。師古注。觀、示也。

是得天之露

(止)

乃言針意

張雲。天之風雨不時者。皆謂之露。歲露論曰。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歲之虛者。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時之和。因爲賊風所傷。是謂三虛。閔士先雲。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陽中霧露之氣也。簡案、閔說恐非也。乃言針意一句。馬志接下節。亦非。

法於往古

(止)

若神彷彿

馬雲。此節與八正神明論。大義亦相同。

邪氣中人

(止)

莫知其情

止邪之中人也微。諸本。止、作正。此本誤。當改。張雲。邪氣虛邪也。虛邪中人也甚。故灑淅動形。正邪中人也微。故但先見於色。而不知於身。此節與八正神明論互有發明。所當參閱。又此數句。與邪氣臟腑病形論同。

是故上工之取氣

(止)

所取之處

馬雲。八正神明論曰。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上工論氣不論形。所以預取其氣。而早救其萌芽。彼下工則反是矣。

瀉必用員

(止)

氣出乃疾

八正神明論。甲乙。員、作方。馬雲。遙、搖同。解、懈回。員、當作方。張雲。員、流利也。切、直迫病所也。迎、奪也。遙、搖同。用針員活而迎奪之。則氣出乃疾。故可以瀉。閔士先雲。瀉必用圓者。圓活而轉之。其氣乃行也。

補必用方

(止)

無志其神

八正神明論。甲乙。方、作員。馬雲。方、當作員。張雲。方即端正安靜之謂。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察穴於肌表也。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用針之樞要也。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懈。候氣之誠確也。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出針之防護也。(離合真邪論曰推闔其門令神氣存)真氣得存。故可以補。用針之要。無忘其神者。總結前文而言。(小針解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不足可補瀉也)按、補瀉方員。義與八正神明論之文。似乎相反。然詳求其意。各有發明。不可謂其誤而忽也。

官能

閔士先雲。官之爲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蓋聖人慾得其人量材而官。授任而治。已不與於其間。而總司其成也。

可使傳論

張雲。如開導勸戒。解疑辨正之屬。皆所謂傳論也。

語徐

(止)

諸方

張雲。語徐者不苟。安靜者不亂。手巧者。輕重疾徐有妙。心審諦者。精思詳察無遺。故可勝是任。

緩節

(止)

行氣

張雲。導引者。但欲營運血氣。而不欲有所傷也。故惟緩節柔筋而心和調者。乃勝是任。其義可知。今見按摩之流。不知利害。專用剛強手法。極力困人。開人闕節。走人元氣。莫此爲甚。病者亦以謂法而所當然。即有不堪勉強忍受。多見強者致弱。弱者不起。非惟不能去病。而適以增害。用若輩者。不可不爲知慎。

疾毒

(止)

咒病

張雲。人之惡口毒舌者。亦由稟賦。諸無所利。而獨利於唾咒疾病。

爪苦

(止)

抑痹

張雲。按積抑痹。亦上文導引行氣之屬。然積堅痹。固非爪苦手毒者不能破。術若相類。而用有輕重也。

非其人勿傳

張雲。氣交變大論曰。得其人不教。是謂失道。傳非其人。慢泄天寶。

手毒者

(止)

如故也

馬雲。試以按龜之法。則其手之甘毒自別矣。蓋遇人之手有兇有善。猶用味之甘苦。故即以甘毒名之。毒即苦也。張雲。龜能運任脈。其息以耳。而導引伏氣。所以靈而多壽。不易於死。故可用此以驗人手之毒與否。手甘者。非以味言。即不毒之謂。簡案、邦俗雲。苦手者弄蛇。蛇畏縮不敢齧人。豈手毒之謂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