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日本 丹波元珍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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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篇第四十六

諸本無篇字。馬雲。末節有五變之紀。故名篇。

百疾之始期也

廣韻雲。期、限也。

避者得無殆

張雲。殆、危也。天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所以有少病病多者。亦在乎人之慎與不慎耳。

斧斤

釋名雲。斧、甫也。甫、始也。凡將器。始用斧伐木己乃制之也。斤、同。釋名雲。所以平滅斧跡也。

木之陰陽

志雲。陰陽者。木之枝幹皮肉也。簡案、周禮考工記。凡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陽也者。稹理而堅。陰也者。疏理而柔。

夫木之蚤花

(止)

況於人乎

張雲。此言木之凋殘。各有所因。以方人之疾病。亦無不有所致之也。萎、音威。蔫枯也。(蔫音煙物不鮮而色敗也)潰、音會。壞爛也。漉、音鹿。水溼貌。杌音兀。木之無枝者也。馬雲。溼腐爲漉。

故常爲病也

張雲。木有堅脆。所以傷有輕重。人有堅脆。所以病有微甚。故雖同時遇風。而有受有不受。此病之所以異也。

風厥漉汗

甲乙作風灑灑汗出。馬雲。素問陰陽別論。評熱病論。皆有風厥素問瘧論。及本經逆順篇。皆言無刺漉漉之汗。則風厥者其汗必漉漉然也。朱長春雲。此言皮不緻密肉理粗疏。致風邪厥逆於肉。而爲漉漉之汗。蓋津液充於皮腠之間。皮潰理疏。則津泄而爲汗矣。

肉不堅

(止)

此言其渾然者

甲乙。、作。肉理粗疏四字。作肉不堅膚粗五字。疏下有也字。此言以下六字。無無分理者。諸本理下更有理字。馬雲。理者之理。當作衍。張因刪之。此本仍張本。馬雲。腓腸之上。膝後曲處爲。乃委中穴所在也。其肉不堅。而無分理者。其理必粗。粗理而皮不堅緻。則一身之腠理必疏。所以善病風厥也。此乃言其肉之渾然者。則皮必密。理不疏。尚何病風之有。簡案、甲乙作爲是。以肉候通身之肌肉。見本藏等論。諸家以釋之非也。渾然即無分理之謂。馬反爲理不疏之義。志亦爲渾然汗出。並誤。

五臟皆柔弱者

(止)

肌肉弱者也

甲乙。必下無有字。衝、作衡。注云。太素逆留作留積。又甲乙皮充肌。作膚皮充脹。志雲。消癉者。癉熱消渴消瘦也。邪氣臟腑篇曰。五臟之脈微小爲消癉。蓋五臟主藏精者也。五臟皆柔弱。則津液竭而善病消癉矣。夫形體者。五臟之外合也。薄皮膚肌肉弱。則五臟皆柔弱矣。夫柔弱者必有剛強。謂形質弱而性氣剛也。故此人皮膚薄而目堅固以深者。其氣有長衝直揚之勢。其心剛。剛則多怒。怒則氣上逆。而血積胸中。(馬雲素問生氣通天論曰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氣逆留則充塞於肌肉。血蓄積脈道不行。血氣留積。轉而爲熱。熱則消肌膚。故爲消癉。此言其人暴剛肌肉弱者也。蓋肌肉弱則五臟皆柔。暴剛則多怒而氣上逆矣。張雲。目堅固而視直揚者。其心必剛。衝者目光突露之謂。、寬同。簡案、衝作衡。似是。論勇篇亦云。勇士者目深。以固長衡直揚是也。前王莽傳。肝衡厲色。振揚武怒。注。眉上曰衡。肝衡、舉目揚眉也。又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字書體也。又與同。義難葉。

小骨弱肉者善病寒熱

張雲。骨屬腎。肉屬脾。皆至陰之所在也。陰不足。則陽邪易以入之。故善病寒熱

顴骨

(止)

故善病寒熱

甲乙。殆、作始。志雲。夫腎主骨。顴者腎之外侯也。故顴骨骨之本。顴大則周身之骨皆大。顴小則知其骨小也。者肉之指標也。懦懦柔弱也。臂薄者股肱之大肉不豐也。地色者地閣之色。殆不與天庭同色。此土氣之卑污也。髓者骨之充也。骨小則其髓不滿矣。夫在外者皮膚爲陽。筋骨爲陰。骨小皮薄。則陰陽兩虛矣。陽虛則生寒。陰虛發熱。故其人骨小皮薄者。善病寒熱也。張雲。懦、儒、糯、軟、三音。簡案、寒熱虛勞寒熱內經寒熱者皆然。

粗理

(止)

各視其部

甲乙無者各二字。部上有三字。張雲。肉不堅。則風寒溼邪易以入也。人之上下左右虛實。自有不同。故當各視其部。

病腸中積聚

(止)

大聚乃起

甲乙。乃傷作乃作。稍至作稍止。馬雲。惡者猶俗雲不好也。朱永年雲。此言善病腸中積聚者。以腸胃之惡也。夫皮膚薄而氣不充。身澤毛肉不堅。而津液不能淖澤。如此則腸胃惡。蓋津液血氣。腸胃之所生也。惡則邪氣留止。而或積聚。乃傷脾胃之間。若再飲食之寒溫不節。邪氣稍至。即蓄積大聚乃起。夫腸乃肺之合。而主皮主氣。胃乃脾之合。而主肉主津。故皮膚薄而肉不堅。則氣不充而津液淖澤矣。氣不充而液不澤。則皮毛開而腠理疏。疏則邪氣留止。漸溜於腸澤之間。而成積聚矣。(馬雲大義詳見百病始生篇)簡案、馬雲。其肉不堅而反爲淖澤淖澤者推之則移也。此以淖澤爲柔脆之義也。張雲。淖澤者溼滯多也。考內經淖澤多見諸篇。然未見爲柔脆之義。若根據張說。而爲溼滯多。則與皮膚薄而不澤相反。故朱帶堅上不學而讀。更添一不字而釋之。義覺分曉。

先立其年

(止)

五變之紀也

張雲。先立其年。則五運六氣各有所主。故知其時。凡病遇生王則時之高也。故可以起。起言愈也。如逢衰克。則時之下也。病當危殆矣。六元正紀大論亦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氣。雖非衰克陷下之時。而年有所衝。則氣有所通。其病亦因而起。此非上文之所謂起也。如水火相沖。火當畏水。金木相沖。木當畏金。然火勝則水亦病。木勝則金亦病。故有以金形之人。而反病於丁壬年者。有以木形之人而反病於甲巳年者。是謂因形生病。五變之紀也。簡案、本節諸家並以運氣家之言而解之。然運氣之說。於唐以後。乃不可以彼解此。必別有義之所存。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