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opioids poisoning[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3 概述
阿片類藥物包括阿片、嗎啡、可待因、複方樟腦酊和罌粟堿等。嗎啡是阿片類鎮痛劑的代表性藥物,具有強大的中樞性鎮痛、鎮靜作用[1]。
嗎啡大部分在肝內代謝,於24小時內經腎排出,48小時後尿中僅有微量。嗎啡對中樞神經系統作用爲先興奮,後抑制,以抑制爲主,首先抑制大腦皮層的高級中樞,繼之影響延腦,抑制呼吸中樞和興奮催吐化學感受區。嗎啡能興奮脊髓,提高平滑肌及其括約肌張力,減低腸蠕動。大劑量嗎啡可抑制延腦血管運動中樞,使周圍血管擴張,導致低血壓和心動過緩。
嗎啡中毒量在成人爲0.06g。致死量爲0.2g[1]。急性中毒口服過量者症狀多在30分鐘~1小時出現,靜脈注射後症狀即刻出現,可引起昏迷、呼吸抑制[1]。
幹阿片的致死量爲嗎啡的10倍,其口服致死量爲2~5g。可待因毒性爲嗎啡1/4,其中毒劑量爲0.2g,致死量爲0.8g。長期應用阿片類藥物可引起欣快症和成癮性。
5 阿片類藥物中毒的診斷
5.1 病史
5.2 典型臨牀表現
輕度可有頭痛、頭暈、噁心嘔吐,可出現幻覺;重度中毒可出現昏迷、呼吸抑制和針尖樣瞳孔等特徵性中毒表現,當脊髓反射增強時,常出現驚厥、牙關緊閉和角弓反張[1]。
5.3 實驗室檢查
(1)血氣與酸鹼分析:呼吸抑制者動脈血氣顯示低氧血癥,有呼吸性或混合性酸中毒[1]。
6 阿片類藥物中毒的治療
6.1 一般治療
口服中毒者:中毒者應儘早催吐,使用2%~4%鞣酸溶液或1:5000高錳酸鉀溶液洗胃,注入20%藥用炭混懸液50~100ml,再以50%硫酸鎂50ml導瀉[1]。
6.2 對症治療
(1)保持呼吸道通暢,積極供氧,必要時行氣管插管,人工通氣[1]。
(2)抗休克,維持水、電解質及酸鹼平衡。低血壓者可應用升壓藥物,合併心動過緩者可加用阿托品[1]。
(3)抗驚厥可應用地西泮、苯巴比妥,出現中樞神經抑制或麻醉時禁用[1]。
6.3 解毒劑的應用
納洛酮是阿片受體拮抗劑,能逆轉阿片類藥物所致昏迷、呼吸抑制、縮瞳等毒性作用[1]。靜脈注射後1~3分鐘起效,高峯作用時間5~10分鐘,半衰期60~90分鐘。使用時首次劑量爲0.4~0.8mg,肌內注射或靜脈注射,每5~10分鐘重複1次,直至呼吸恢復或總量達10mg,有效後每小時重複0.4~0.8mg,亦可持續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直至病情穩定24小時[1]。
納洛酮作用持續時間短,應反覆使用;不宜與鹼性藥物混用;高血壓和心血管患者慎用[1]。
6.4 用藥原則
7 參考資料
- ^ [1]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3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