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病因病理病機
1.頸部至縱隔病變:頸部及上肢損傷,頸深部槍傷、刀傷、鎖骨骨折、肩關節脫臼,診療過程中引起的星形交感神經節切除,交感神經切除,交感神經普魯卡因封閉術,頸動脈造影術及臂從神經受損害。頸部腫瘤,結核,癌腫,淋巴肉瘤,淋巴結炎,頸脊椎腫瘤,食道、甲狀腺和縱隔腫瘤,鎖骨下動脈,頸動脈及主動脈瘤,頸部血腫等。肺尖胸膜炎,氣胸,肺尖肺炎,肺癌,頸肋等。
2.脊髓病變:脊髓空洞症,脊髓出血,原發性或轉移性脊髓腫瘤,多發性硬化,頸椎病,脊柱結核,脊髓炎或脊髓前角灰質炎,梅毒性脊髓病變。
3.顱底病變:棘孔、卵圓孔內注入酒精,腦瘤,顱腦外傷,三叉神經節後切斷術,巖骨炎,三叉神經帶狀皰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