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支原體肺炎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9月18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小兒內科4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52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小兒內科4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輪狀病毒腸炎、支原體肺炎、麻疹合併肺炎和母嬰ABO血型不合溶血病等小兒內科4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支原體肺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支原體肺炎(ICD-10:J15.7)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多發年齡爲5-18歲。
2.咳嗽突出而持久。
3.肺部體徵少而X線胸片改變出現早且明顯。
5.外周血白細胞數正常或升高。
6.血清肺炎支原體IgM抗體陽性或血清冷凝集滴度>1:32或咽拭子分離支原體陽性,可作爲臨牀確診的依據。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J15.7支原體肺炎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只要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入院後第1-2天。
1.必須檢查的項目:
(2)C反應蛋白(CRP);
(4)血清肺炎支原體抗體測定或血清冷凝集試驗或咽拭子分離支原體;
(5)X線胸片。
2.根據患兒的病情,必要時做痰培養、血氣分析、心肌酶譜、肺部CT、支氣管鏡檢查、呼吸道病毒和細菌檢測等。
4.1.7 (七)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
4.1.8 (八)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2.胸片。
4.1.9 (九)出院標準。
1.咳嗽明顯減輕,一般狀況良好。
2.連續3天腋溫<37.5℃。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難治性支原體肺炎,即對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反應不佳的支原體肺炎,包括三方面:
(1)病情較重,有肺外併發症,單用大環內酯類抗生素不能控制病情;
(2)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治療2周,仍有咳嗽,肺部陰影持續無吸收好轉;
2.對於難治性支原體肺炎患兒,若病情重,可在炎症反應的極期加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或靜注丙種球蛋白,亦可合用利福平。導致住院時間延長,醫療費用增加。
4.2 二、支原體肺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支原體肺炎(ICD-10:J15.7)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7-14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4天 | 住院第 5-9 天 | 住院第10-14 天(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病情告知 □ 如患兒病情重,應及時通知上級醫師 | □ 上級醫師查房 □ 根據送檢項目報告,及時向上級醫師彙報,並予相應處理 □ 注意防治併發症 | □ 完成病程錄,詳細記錄醫囑變動情況(原因和更改內容) □ 上級醫師查房 | □ 上級醫師查房,同意其出院 □ 完成出院小結 □ 出院宣教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肺炎護理常規 □ 飲食 □ 抗生素 □ 霧化吸入治療 □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血、尿、大便常規 □ CRP、肝腎功能 □ 血清肺炎支原體抗體測定或血清冷凝集試驗或咽拭子分離支原體試驗 □ X線胸片 | 長期醫囑: □ 肺炎護理常規 □ 飲食 □ 抗生素 □ 霧化吸入治療 □ 對症治療 □ 肝功能異常者保肝治療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肺炎護理常規 □ 飲食 □ 抗生素 □ 霧化吸入治療 □ 對症治療 □ 肝功能異常者繼續保肝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胸片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入院宣教 | □ 觀察體溫波動及一般狀況 | □ 觀察患兒一般狀況 □ 觀察體溫波動 □ 觀察咳嗽程度 | □ 出院宣教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