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麥角林片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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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ní mài jiǎo lín piàn

2 藥品標準

2.1 正式名

尼麥角林片

2.2 漢語拼音

Nimaijiaolin Pian

2.3 標準號

WS-210(X-183)-2000

2.4 拉丁文或英文

Nicergoline Tablets

2.5 主要活性成分

本品含尼麥角林(C24H26BrN3O3)

2.6 性狀

本品爲粉紅色片。

2.7 鑑別

(1)取含量測定項下細粉適量(約相當於尼麥角林1mg),加無水碳酸鈉20mg混勻,熾灼後,放冷,殘渣加水浸渣,濾過,濾液加硝酸使成酸性後,加硝酸銀試液,應生成黃色沉澱。(2)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峯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峯的保留時間一致。

2.8 檢查

含量均勻度取本品1片,置25ml量瓶中,加乙腈適量,超聲處旦30分鐘,使尼麥角林溶解,加乙腈稀釋至刻度,搖勻,濾過,棄去初濾液,取續濾液,照含量測定項下的方法測定含量,應符合規定(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XE)。

3 溶出度

取本品,照溶出度測定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附錄XC第三法),以0.1mol/L鹽酸溶液250ml爲溶劑,轉速爲每分鐘50轉,依法操作,經45分鐘時,取溶液適量濾過,取續濾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IVA),在288nm的波長處測定吸收度。另取經105℃乾燥恆重尼麥角林對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佈 江蘇省藥品檢驗所 審覈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委員會 審訂 崑山龍燈製藥有限公司 提出

本標準自2000年8月4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保護期至2001年2月8日,保護期內,其他單位不得仿製。

品適量,精密稱定,加0.1mol/L鹽酸溶液溶解並定量稀釋成每1ml中約含20μg的溶液,同法測定,計算出每片的溶出量。限度爲標示量的75%,應符合規定

其他 應符合片劑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I A)。

3.1 含量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V D)測定。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乙腈-水-三乙醇胺(81:18:1)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88nm。理論板數按尼麥角林峯計算,應不低於1000。

測定法 取本品20片,精密稱定,研細,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尼麥角林10mg),置50ml量瓶中,加乙腈適量,超聲處理30分鐘,使尼麥角林溶解,加乙腈稀釋至刻度,搖勻,濾過,棄去初濾液,精密量取續液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經105℃乾燥恆重尼麥角林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加乙腈溶解並稀釋成每1ml含0.2mg的對照品溶液,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即得。

3.2 作用與用途

急、慢性血管性或代謝性腦功能不全(腦動脈硬化、腦血栓和栓塞短暫性腦缺血發作)。

急、慢性周圍血管性功能不全(雷諾綜合症、肢體血管閉塞性疾病及其他末梢循環不良引起的症狀)、頭痛

本品可用於動脈高血壓中風偏癱患者的輔助治療。

3.3 用法與用量

3.4 注意

出血傾向或對尼麥角林麥角溴煙酯)過敏者,禁用。

3.5 劑量

口服,每次5~10mg,每日3次,或遵醫囑。

3.6 標示量

應爲標示量的90.0~110.0%

3.7 類別

3.8 製劑

口服,每次5~10mg,每日3次,或遵醫囑。

3.9 規格

5mg。

3.10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3.11 有效期

暫定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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