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製劑與規格
膠囊:100mg
8 合理用藥要點
1.推薦劑量介紹:(1)卵巢癌一線維持治療:對於體重<77kg或者基線血小板計數<150×109/L的患者,本品推薦劑量爲每天一次口服200mg;對於體重≥77kg且基線血小板計數≥150×109/L的患者,本品推薦劑量爲每天一次口服300mg,直至出現疾病進展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應。患者應在含鉑化療結束後的12周內開始本品治療。(2)複發性卵巢癌維持治療:本品推薦劑量爲每天一次口服300mg,直至出現疾病進展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應。對於體重低於58kg的患者,可考慮200mg的起始劑量。複發性卵巢癌維持治療的患者應在含鉑化療結束後的8周內開始本品治療。(3)經過三次或三次以上化療後的晚期卵巢癌治療:推薦劑量爲每天一次口服300mg。
2.在每天大致相同時間服用,應整粒吞服,不應溶解或打開膠囊。在進餐或空腹時均可服用。睡前給藥可能會有利於控制噁心。
3.如果患者嘔吐或漏服一劑藥物,不應補服,而應在第二天的常規時間服用下一次處方劑量。
4.患者應在既往抗腫瘤治療引起的血液學毒性恢復之後(基線血液學參數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中性粒細胞絕對數≥1.5×109/L,血小板≥100×109/L,且血紅蛋白≥90g/L),纔開始本品治療。在治療最初的12個月內,推薦第一個月內每週檢測一次全血細胞計數,在接下來11個月的治療中每月檢測一次,1年後定期檢測。如果患者發生重度持續性血液學毒性反應,且在暫停用藥後28天內仍未好轉,應停用本品,並轉診患者至血液科,進行進一步檢查,包括骨髓分析和血液樣本遺傳學分析。
5.用藥期間常見的各類不良反應爲貧血、血小板減少症、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心悸、噁心、嘔吐、腹瀉、便祕、腹痛/腹脹、消化不良、口乾、疲乏、食慾減退、泌尿系統感染、AST/ALT升高、關節痛、肌痛、頭痛、頭暈、味覺障礙、失眠等。尼拉帕利用於中國鉑敏感復發卵巢癌維持治療的NORA研究數據顯示發生率最高的不良反應依次爲白細胞計數減少、中性粒細胞計數降低和血小板減少症,大多爲1~2級不良反應,3~4級的血小板減少症發生率爲11.3%。
6.3~4級不良反應可通過劑量中斷和對症處理來管理。對於非血液學毒性,待症狀恢復至≤1級時,重新開始原劑量或減量治療。對於血液學毒性,當中性粒細胞絕對數恢復至≥1.5×109/L,血小板恢復至≥100×109/L,且血紅蛋白恢復至≥90g/L時,重新開始原劑量或減量治療。
7.如果需要減量,推薦劑量減至200mg/次,每天一次。需要進一步減量,則推薦劑量減至100mg/次,每天一次。
8.本品通過羧酸酯酶進行代謝,在與CYP誘導劑和CYP抑制劑合併使用時,不需要調整劑量。
9.對於輕中度肝腎功能損傷患者,不需要調整劑量。對於重度肝腎功能損傷患者,應慎用。
※10.對既往已接受過≥三次化療的腫瘤同源重組修復缺陷陽性的晚期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成人患者的治療,其癌症具有下述特徵之一:有害或疑似有害的BRCA突變,或基因組不穩定且末次含鉑化療應答後超過6個月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