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慢性腎臟病貧血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慢性腎臟病貧血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慢性腎臟病貧血(ICD-10:N18↑D63.8*)。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腎臟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腎臟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腎性貧血診斷與治療中國專家共識》和《慢性腎臟病診治指南》(2006年美國K/DOQI工作組)。
1.有慢性腎臟病史。
2.實驗室檢查:成人男性血紅蛋白小於130g/L,成年非妊娠女性小於120g/L,成年妊娠女性小於110g/L。
3.排除失血性、營養不良性、溶血性、再生障礙性貧血及其他非腎性貧血。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腎臟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腎臟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和《腎性貧血診斷與治療中國專家共識》。
1.增加鐵儲備:可選用口服或靜脈鐵劑增加鐵儲備,血液透析患者優先選擇靜脈使用鐵劑,非透析患者或腹膜透析患者,可以靜脈或口服使用鐵劑。靜脈鐵劑補充劑量根據患者轉鐵蛋白飽和度(TSAT)和血清鐵蛋白水平,若患者TSAT<20%和/或血清鐵蛋白<100ng/ml,需靜脈補鐵100–125mg/周,若患者TSAT<20%,血清鐵蛋白≥100ng/ml,則每週一次靜脈補鐵25–125mg。
2.使用促紅細胞生成素:根據治療初期患者的實際情況,一般採用100–150u/kg/周的劑量,每週1-3次皮下或靜脈注射。
4.1.4 (四)標準住院日。
7-10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N18↑D63.8*慢性腎臟病貧血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時,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糞常規;
(2)肝腎功能、鹼性磷酸酶、電解質、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CRP、鐵代謝指標(血清鐵、總鐵結合力、轉鐵蛋白飽和度、血清鐵蛋白)、葉酸、VitB12、iPTH;
4.1.7 (七)住院後7–10天(工作日)。
制定隨訪頻度、隨訪時的檢查計劃和治療計劃等。
4.1.8 (八)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2.根據病情,積極糾正貧血,改善合併存在的失血、溶血、感染、心力衰竭等。
4.1.9 (九)出院標準。
1.不需要繼續住院診治的併發症/合併症。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其他原因引起的貧血,不符合典型的腎性貧血,不進入本路徑。
4.2 二、慢性腎臟病貧血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慢性腎臟病貧血(ICD-10:N18↑D63.8*)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0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5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上級醫師查房 □ 向患者及其家屬或委託人交待病情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病歷書寫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腎臟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低鹽、優質低蛋白飲食 □ 患者既往的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糞便常規 □ 肝腎功能、鹼性磷酸酶、電解質、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傳染性疾病篩查、CRP、iPTH、鐵代謝指標、葉酸、VitB12 | 長期醫囑: □ 腎臟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低鹽、優質低蛋白飲食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促紅細胞生成素 臨時醫囑: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
病情 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