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蘭-巴雷綜合徵臨牀路徑(2009年版)

2009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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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jí lán -bā léi zōng hé zhēng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09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吉蘭-巴雷綜合徵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9月29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神經內科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74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神經內科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短暫性腦缺血發作腦出血吉蘭-巴雷綜合徵多發性硬化癲癇重症肌無力神經內科6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吉蘭-巴雷綜合徵臨牀路徑(2009年版)

4.1 一、吉蘭-巴雷綜合徵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吉蘭-巴雷綜合徵(ICD-10:G61.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病程:急性或亞急性起病,病前1-4周可有或無感染史。

2.臨牀表現:四肢對稱性遲緩癱瘓,末梢性感覺障礙,伴或不伴顱神經受損,可伴有呼吸肌麻痹、自主神經功能障礙,但括約肌功能多數正常。

3.腦脊液檢查:2/3患者表現爲蛋白細胞分離

4.肌電圖提示神經傳導速度減慢。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大劑量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

2.血漿置換

3.皮質類固醇激素

4.抗菌藥物

5.輔助呼吸

6.對症治療及預防併發症。

7.康復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2-4周。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G61.0吉蘭-巴雷綜合徵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沉血氣分析腫瘤全項、免疫五項+風溼三項、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心電圖、胸片;

(4)肌電圖+神經傳導速度+F波H反射

(5)腰穿:腦脊液常規生化、塗片找細菌腦脊液免疫球蛋白檢查穿刺細胞學病理檢查

2.有條件可行空腸彎曲菌抗體檢測

4.1.7 (七)選擇用藥。

1.免疫球蛋白靜脈滴注。

2.血漿置換

3.大劑量甲基潑尼松衝擊。

4.對症治療和防治併發症的相關藥物

4.1.8 (八)出院標準。

1.神經功能缺損表現有所好轉或基本恢復。

2.治療2周病情平穩。

3.併發症得到有效控制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住院期間合併感染(肺部、泌尿系、腸道等),需要進行抗感染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患者可能出現呼吸肌麻痹需要呼吸機輔助呼吸,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4.2 二、吉蘭-巴雷綜合徵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吉蘭-巴雷綜合徵(ICD-10:G61.0)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住院天數:2~4周

時間

住院第1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有呼吸肌麻痹者及時氣管插管接呼吸機

□     完善輔助檢查

□     評估既往肌電圖結果及腰穿等結果(病程短於1周、腰穿正常者應複查)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治療方案(有無呼吸肌麻痹

□     向患者及其家屬告知病情、檢查結果及治療方案,簽署病重通知、腰穿檢查和應用免疫球蛋白知情同意書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等病歷書寫

□     主任醫師查房,明確診斷,指導治療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必要時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變化及相關檢查結果

□     病情穩定者請康復評估,並制定康復計劃

長期醫囑:(無呼吸肌麻痹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飲食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沉血氣分析腫瘤全項、免疫五項+風溼三項、感染性疾病篩查

□     心電圖、胸片

□     肌電圖+神經傳導速度+F波H反射

□     腰穿:腦脊液常規生化、塗片找菌、腦脊液免疫球蛋白穿刺細胞學病理檢查

□   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

□   若無丙球或血漿置換條件者行大劑量甲基潑尼松衝擊治療

長期醫囑:(有呼吸肌麻痹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告病危

□     氣管插管

□     呼吸機輔助呼吸

□     心電、血壓、呼吸、SpO2監測

□     口腔護理,氣管插管護理

□     深靜脈置管術後護理

□     飲食:鼻飼飲食

□     記出入量

□     留置導尿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同無呼吸肌麻痹患者

□   深部吸痰進行痰培養及藥敏試驗

□   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

□   若無丙球或血漿置換條件者行大劑量甲基潑尼松衝擊治療

主要

護理

工作

□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估

□   正確執行醫囑

□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病情

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5天

住院第6天

□   主管醫師查房

□   書寫病程記錄

□   繼續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與患者家屬溝通

□   患者複查抽血項目中異常的檢查

□   根據體溫、胸片、肺部檢查情況及痰培養結果,確定是否加用抗菌藥物及種類(有呼吸肌麻痹

□   上級醫師查房

□   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   相關科室會診

□   病情穩定者請康復評估,並制定康復計劃

有呼吸肌麻痹

□  內科查體,聯繫外科氣管切開

□   三級醫師查房

□   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   肌力評估神經科查體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   相關科室會診

□   康復治療

長期醫囑:

□   根據有無呼吸肌受累同第1天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無條件者用激素

有呼吸肌麻痹

□   痰培養

□   查血氣

□   內科會診

□   調整呼吸機參數

長期醫囑:

□   根據有無呼吸肌受累同第1天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無條件者用激素

□   請康復科會診

有呼吸肌麻痹

□   氣管切開

□   痰培養

□   查血氣

□   調整呼吸機參數

長期醫囑:

□   根據有無呼吸肌受累同第1天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結束

□   使用激素治療者繼續激素治療

有呼吸肌麻痹

□   痰培養

□   查血氣

□   調整呼吸機參數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病情

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7-12天

住院第13-27天

住院第14-28天

(出院日)

□   三級醫師查房、肌力評估

□   根據患者具體病情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康復治療

□     主管醫師查房、瞭解患者治療反應、肌力評估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明天出院

□     向患者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預約複診日期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再次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出院後注意事項

□   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長期醫囑:

□   根據有無呼吸肌受累同第1天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調整激素劑量

□   複查異常化驗項目

有呼吸肌麻痹

□   痰培養

□   查血氣

□   調整呼吸機參數

□   適時脫機拔管

長期醫囑: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調整激素劑量

□   通知明日出

□   出院帶藥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特殊護理指導

□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   交待常見的藥物不良反應,囑其定期門診複診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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