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及分類
血脂以膽固醇酯(CE)和甘油三酯(TG)爲核心,外包膽固醇(Ch)和磷脂(PL)構成球形顆粒。再與載脂蛋白(apo)相結合,形成脂蛋白溶於血漿進行轉運與代謝。脂蛋白可分爲乳糜微粒(CM)、極低密度脂蛋白(VLDL)、中間密度脂蛋白(IDL)、低密度脂蛋白(LDL)和高密度脂蛋白(HDL)等。凡血漿中VLDL、IDL、LDL及apo B濃度高出正常爲高脂蛋白血癥,易致動脈粥樣硬化。近年來證明HDL、apo A濃度低於正常,也爲動脈粥樣硬化危險因子。因此調節血脂也成爲防治動脈硬化的一個重要方面。
調整血脂藥可分爲:
(1)影響脂質合成、代謝和廓清的藥物 按其化學結構及作用機制又可分爲①煙酸類,如煙酸、煙酸肌醇酯、阿西莫司等;②氯貝丁酯類及苯氧乙酸類,前者如氯貝丁酯、非諾貝酯等,後者如吉非貝齊等;③HMG-COA還原酶抑制藥,如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等。
5 毒副作用
多數調血脂藥有肝毒性和肌毒性,長期服用者中有2%可發生肝損傷,有0.1%可發生橫紋肌溶解症和急性腎衰竭。因此服用者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和血肌酸激酶,長期服藥者應當3至6個月監測一次,調整藥物劑量者應當1至2個月監測一次。如果轉氨酶高於正常值3倍、血肌酸激酶高於正常值10倍,就必須停藥。
6 禁 忌
因爲大多數調血脂藥可影響胎兒和嬰兒發育,所以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禁用。70歲以上的老年人、糖尿病、活動性惡性腫瘤、肝或腎功能不全者應慎用。合併房顫和心衰者應在監測血肌酸激酶下慎用。長期服用者在患急性感染、代謝紊亂、創傷或做大手術前後應暫停服用。膽囊炎和膽結石患者不宜服用貝特類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