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病因
由直接暴力和間接暴力所致。
9 發病機制
9.1 直接暴力
除直接打擊、碰撞及前臂着地跌倒外,工傷所引起的機器絞壓性損傷亦佔相當比例,且後者軟組織損傷嚴重,易引起開放性骨折。且骨折常呈多段或粉碎性,從而更增加了治療上的困難,是構成預後不佳的直接因素。而直接打擊者,其骨折線多與外力作用點在同一水平,以橫折、楔形折爲多見,預後較好。
9.2 間接暴力
系跌倒手部着地時外力由下而上傳遞,從橈骨遠端經骨間膜到尺骨,以致形成尺橈骨雙骨折,也可由外力扭曲所致。骨間膜纖維走向及應力的傳導,系由橈骨的上方斜向尺骨的下端,故橈骨骨幹骨折平面一般高於尺骨骨折平面,以斜形、螺旋形及短斜型爲多見。
10 尺橈骨骨幹雙骨折的臨牀表現
除注意一般骨折症狀外,尚應注意有無血管、神經及肌肉組織的伴發傷。尤其是被機器絞壓者,軟組織的損傷可能重於骨的損傷,易引起擠壓綜合徵或缺血性攣縮等,在臨牀檢查時必須反覆加以強調。
依據骨折的特點及臨牀治療上的要求不同,一般分爲:
10.1 穩定型
指復位後骨折斷端不易再移位的橫形骨折、短斜型以及勿需復位的不完全骨折、青枝骨折和裂縫骨折等。此型適合非手術療法。但在臨牀上,除兒童病例外,此種情況甚少,尤其是成年人暴力較強者。
10.2 不穩定型
指手法復位後骨折斷端對位難以維持者,包括斜形、螺旋形及粉碎型骨折,或上下尺橈關節不穩者、或尺橈骨骨幹雙重骨折等(圖1)。因其不穩定,在治療上困難較多。
14 尺橈骨骨幹雙骨折的治療
視骨折分型及具體情況不同而酌情處理。
14.1 穩定型
絕大多數可通過非手術療法達到治療目的。
(1)無移位者:行上肢石膏託或上肢石膏固定,消腫後更換石膏1~2次。注意石膏塑形,尤其是對骨間隙的分離加壓塑形,有利於骨間膜的修復及功能重建。石膏固定時間一般爲8~10周,並根據臨牀癒合程度而決定拆除時間,切勿過早。
(2)有移位者:一般需在石膏牽引牀上操作,先以尺骨鷹嘴行骨牽引進行對抗,尤其中上1/3及中1/3者,如此可使肱二頭肌處於鬆弛狀態。根據骨折端的移位方向及肌肉拉力等進行手法復位。當X線顯示對位滿意後,逐漸放鬆牽引,以使骨折斷端相抵住,而後行上肢石膏固定。在石膏定型前按骨折移位相反方向進行塑形,並同時對骨間隙予以分離加壓定型。術後定期觀察,消腫後及時更換石膏,有成角畸形者可通過楔形切開矯正之。
14.2 不穩定型
(1)一般性病例:指新鮮骨折、斷端無缺損、粉碎及雙段骨折者,應在牽引下,按有移位的穩定型病例先試以閉合復位+上肢石膏固定,並加手指鐵絲夾板牽引。X線拍片顯示對位滿意者按前法處理,復位不佳者則需手術治療。
(2)嚴重不穩或手法復位失敗者:前者指雙段骨折、粉碎性骨折及合併尺橈關節破損者,多需開放復位+內固定術。內固定物可選用髓內釘、鋼板,長斜形者可用鋼絲或螺釘技術,但操作過程中切忌對骨膜進行廣泛剝離(圖2)。
14.3 晚期病例
指傷後3周以上來診者,除非移位較輕的穩定型外,原則上以開放復位+內固定爲主。
14.4 開放性骨折
可根據創口損傷和污染程度及骨折情況等酌情選用閉合復位+外固定,或開放復位+內固定,或框架固定。後者適用於創面廣泛、需經常換藥、觀察或植皮處理的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