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體骨折術後康復臨牀路徑(2016年版)

臨牀路徑 2016年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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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zhī tǐ gǔ zhé shù hòu kāng fù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肢體骨折術後康復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肢體骨折術後康復臨牀路徑(2016年版)

4.1 一、肢體骨折術後康復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臨牀診斷爲肢體骨折,且已行手術治療。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物理醫學康復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康復醫學(第5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臨牀表現:

(1)疼痛

(2)腫脹

(3)運動障礙

(4)感覺障礙

2.影像檢查X線檢查是確定骨折部位、程度及骨折類型的常規檢查

4.1.3 (三)康復評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物理醫學康復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康復醫學(第5版)》(人民衛生出版社)。入院後3天內進行初期康復評定,住院期間根據功能變化情況,於4-15天左右,進行一次中期評定,出院前進末期評定。評定內容包括:

1、骨折癒合情況

2、關節活動範圍的評定

3、肌力評定

4、肢體長度及圍徑的評定

5、感覺功能的評定

6、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評定

4.1.4 (四)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物理醫學康復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康復醫學(第5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物理因子治療

運動療法

手法治療

作業治療

(5)矯形器與其他輔助器具的裝配與使用

4.1.5 (五)標準住院日。

標準住院日爲14-21天

4.1.6 (六)進入臨牀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肢體骨折術後,骨科明確診斷,且已行手術治療。

2.病情穩定,有康復治療需求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7 (七)住院期間檢查項目(可根據患者近一月內的檢查化驗結果進行選擇)。

1.必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

(3)相應部位血管彩超;

(4)胸片及相關部位X線檢查

(5)心電圖檢查

2.可選項目:

肌電圖檢查

4.1.8 (八)康復方案。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物理醫學康復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康復醫學(第5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 臨牀常規治療

2.康復治療

(1)體位擺放

(2)物理因子治療③運動療法

(3)手法治療

(4)矯形器與其他輔助器具的使用

(5)作業治療

4.1.9 (九)出院標準。

1.臨牀病情穩定

2.肢體功能逐步恢復良好,理解並掌握患肢安全活動方法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既往嚴重基礎疾病而影響或其他損傷嚴重,影響第一診斷者需退出路徑。

2.住院期間出現再次骨折骨折長期不癒合,內固定脫落、骨化性肌炎及出現嚴重併發症,需要進一步診治或轉科治療,需退出路徑。

3.病程較長,關節攣縮嚴重,可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4.2 二、肢體骨折術後康復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肢體骨折術後,且已行骨科手術治療。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4-21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天

o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o  早期康復評定

o  開出輔助檢查項目

o  開出飲食要求

o  閱讀X線、CT等影像學資料,評估骨折癒合情況

o  做出初步診斷

o  篩查是否適合康復治療

o  簽訂相關醫療文書及項目實施協議

o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和入院記錄

□主治醫師查房

□書寫病程記錄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完成初期康復評價,制定康復治療方案

□完成初期康復評價記錄

□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與患者家屬溝通病情及預後

□根據患者功能情況,制訂康復計劃(PT、理療等)

□ 開始康復訓練

□主任/副主任醫師查房

□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相關科室會診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繼續康復訓練

長期醫囑: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 飲食

評估手術刀口癒合情況

□物理因子治療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o  肝功、腎功、血脂A(含HCY)、凝血系列(含INR);

o  乙肝五項、HCV、HIV、梅毒抗體

o    心電圖骨折處X光片、CT;

長期醫囑: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 飲食

□根據病情選擇補充鈣質的藥物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運動療法

關節鬆動訓練

□ 物理因子治療

臨時醫囑: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指標

□ 申請康復治療

□ 初期康復評定

長期醫囑: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 飲食

□ 根據病情選擇補充鈣質的藥物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運動療法

關節鬆動訓練

□ 物理因子治療

臨時醫囑: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主要

護理

工作

體位擺放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定

□正確執行醫囑

□每日護理評估

心理與生活護理

□正確執行醫囑

□每日護理評定

心理與生活護理

病情

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4-15天

住院第16-20天

(出院前日)

住院第21天

(出院日)


□主治醫師查房3次/周

□主任/副主任醫師查房2次/周

□書寫病程記錄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繼續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與患者家屬溝通

康復治療

□完成中期康復評定,調整康復治療方案

□完成中期康復評定

□根據患者康復評定情況,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三級醫師查房

康復醫學科查體,評估骨折癒合情況及功能變化情況

□根據患者康復評定情況,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書寫病程記錄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康復治療

□完成末期康復評定

□三級醫師查房

康復醫學科查體,評估骨折癒合情況及功能變化情況

□書寫病程記錄

□根據患者病情擬定出院後治療方案和需要定期複查項目

□ 出院前康復指導

□ 辦理出院手續


長期醫囑: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飲食

□ 根據病情選擇補充鈣質的藥物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運動療法

關節鬆動訓練

□ 物理因子治療

臨時醫囑:

中期康復評定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長期醫囑: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 飲食

□根據病情選擇補充鈣質的藥物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複查血常規生化及其他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末期康復評定

出院醫囑:

□通知出院

□依據病情給予出院帶藥及出院康復指導

□出院帶藥

主要

護理

工作

□正確執行醫囑

□每日護理評定

心理與生活護理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康復指導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康復護理指導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病情

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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