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yī yòng Xshè xiàn zhěn duàn shè bèi (dì sān lèi )chǎn pǐn zhù cè jì shù shěn chá zhǐ dǎo yuán zé
《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產品註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0年7月1日發佈。
2 一、前言
本指導原則是對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的一般要求,申請人/製造商應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對註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申請人/製造商還應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確定其中的具體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其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
本指導原則是對申請人/製造商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註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爲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採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着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
4 三、基本要求
4.1 (一)技術資料
製造商應當向審查人員提供對設備及其部件進行全面評價所需的基本信息。產品的技術資料作爲註冊文件中一個單獨的文件,應包含以下信息:
1、外觀構造
(1)整個系統的完整描述,包括系統設計以及各部件之間相互連接的圖形化描述。
(2)設備硬件的完整描述,包括所有組成部分。應給出有標記的圖示(如圖表、照片和圖紙),清楚地標識關鍵部件/組件,其中包括充分的解釋來方便理解這些圖示。
一臺具有獨立診斷功能面的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由三部分組成:包括X射線發生裝置、X射線成像裝置、附屬設備。X射線發生裝置包括X射線源組件、高壓發生器等;X射線成像裝置包括X射線增強-電視系統(II-TV系統)、熒光屏、膠片暗盒、電影攝影系統、錄像裝置、DR平板、CR成像板或更多;附屬設備(牀、臺、器、架支持系統)包括攝影平牀、透視胃腸診斷牀、立式攝影架、管球支架、天軌吊架或更多。未盡項目和內容,可以增加。
(3)產品組成
(4)產品工作原理的概述
(5)系統框圖
(6)相對於市場上同類常規產品的創新性技術、設計和應用的介紹
2、與設備物理性能相關的設備屬性的完整描述。描述應包含整個圖像系統及系統各部件的技術特性和規範,具體要求見附錄I。附錄I內容應列入註冊產品標準中,並提供電子光盤。
3、預期用途
4、使用方法概述
5、使用時注意事項
(1)危險程度
輕微的危險;中等的危險;重大的危險
(2)軟件描述
硬件平臺
操作系統(如適用)
現貨供應軟件的使用(如適用)
建議提交一份“軟件危險分析”。該“軟件危險分析”應該考慮與設備預期用途有關的設備危險,建議以表格的形式呈現這些信息,表格中的每個排列項代表一個確定的危險。此文件可以是從在一個全面風險管理文件中摘取的有關軟件項目的摘要形式,例如,YY/T0316-2008中描述的“風險管理概要”。在風險分析表格中,每個項目應該包括:
? 危險事件的識別
? 危險的嚴重性
? 危險的原因
? 採取的糾正措施,包括用來消除、降低或警告危險事件的設備設計/要求方面的說明;以及
危險分析應該針對所有可預見的危險,包括那些有意的或無意的誤用設備引起的危險。
(4)軟件需求列表
硬件要求
程序設計語言要求
接口要求
此文件通常是一個流程圖,或者是軟件設備中重要功能單元之間關係的類似描述,包括與硬件和與數據流(例如聯網)的關係。通常,此文件中不必包含每個函數引用和模塊,但應該包含足夠的信息以便對有關軟件設備功能性和預期用途方面的軟件的組織進行評審。爲了清楚地描述軟件功能單元之間的關係,詳細的信息(例如,狀態圖)可能是非常有用的。
(6)軟件開發過程總結
7、設計和生產過程相關信息。包含產品的設計過程和生產過程的資料,可採用流程圖的形式,是設計過程和生產過程的概述,但不能替代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詳細資料。
4.2 (二)風險管理資料
本要求的主要參考和依據是2009年6月實施的醫藥行業標準YY/T0316-2008idt ISO14971:2007《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下稱醫療器械風險管理標準)。
申報方應提供註冊產品的風險管理報告。扼要說明在註冊產品的研製階段,已對產品的有關可能的危害及產生的風險進行了估計和評價,並有針對性地實施了降低風險的技術和管理方面的措施。在產品性能測試中部分驗證了這些措施的有效性,達到了通用和相應專用標準的要求。對所有剩餘風險進行了評價;全部達到可接受的水平。爲製造商對註冊產品的安全性的承諾提供證實。
風險管理報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註冊產品的風險管理組織;2、註冊產品的組成;3、註冊產品符合的安全標準;4、註冊產品的預期用途,與安全性有關的特徵的判定;5、對註冊產品的可能危害作出判定;6、對所判定的危害進行了哪些降低風險的控制措施;7、對採取控制措施後的剩餘風險進行估計和評價。具體要求見附錄II。
4.3 (三)註冊單元劃分原則
註冊單元劃分應根據產品的預期用途、性能指標、技術結構進行綜合判定。
1、不同預期用途的X射線診斷設備,不能作爲同一單元註冊。如:用於血管造影的X射線診斷設備不能和胃腸造影專用的X射線診斷設備作爲同一註冊單元。
預期用途相同,性能指標相近,但技術結構有較大差異的的X線診斷設備不能作爲同一註冊單元。
如:都是50kW的X射線發生裝置;高壓發生裝置中的高壓變壓器結構不一致的(如:工頻和非工頻),不能劃爲同一註冊單元。
如:同是透視胃腸診斷牀,牀上管的和牀下管的不能劃爲同一註冊單元。
因爲上述技術結構的差異,涉及到產品的風險程度和申報方的技術能力。
2、設計和生產過程相同,預期用途相同,性能指標相近,技術結構基本相同的派生系列產品可以劃爲同一註冊單元。
如:高頻50KW醫用X射線診斷機,一臺高壓發生裝置可以有兩種或三種配置:配一臺透視胃腸診斷牀;構成單牀機組,同是這臺主機(接口有些變動)也可以再配一臺攝影平牀,構成雙牀機組適應不同臨牀需要,這種情況也可以作爲同一註冊單元。
如:高壓發生器:硬件結構相同,僅靠軟件調節功率的,增加、減少或更換部分電路板的方式調節的,可以劃爲同一註冊單元。
3、由於臨牀需求的多樣性,醫用X射線診斷機和系統經常需要有多種多樣部件的靈活配置。在基本組成不變的情況下,不同選擇的配置可以劃爲同一註冊單元。
如:一臺DR數字X射線攝影系統,主機和患者支持裝置完全一樣,只是懸吊系統不同(半自動和自動,實現自動跟蹤),實現兩種不同檔次的配置,這種情況也可以作爲同一註冊單元。
4、決定主機、牀臺和成像裝置能否組成一個合理的X射線診斷系統的註冊單元,採取高壓發生裝置優先原則。即:一臺高壓發生裝置,可以選配不同的牀臺和成像裝置,形成一個整機系統作爲一個註冊單元;而任何牀臺或成像裝置不能選配不同的高壓發生裝置構成一個註冊單元。
如:一臺胃腸診斷牀不能選配不同的高壓發生裝置(自制、外購的)作爲同一註冊單元。
5、對採用的關鍵成像器件(如CCD與攝像管、平板探測器與影像增強器等)工作原理不同的,不能作爲同一註冊單元。
4.4 (四)檢測單元劃分原則
檢測樣機的選取應考慮產品功能、性能、預期用途、安全指標、主要部件、結構及其組合方式等,具體原則如下:
1、對功能、性能、預期用途、安全指標、主要部件、結構及其組合方式不同的設備應選取不同的檢測樣機;
2、對產品性能不同,結構及其組合方式相同的設備,應選取不同的檢測樣機;
4、對產品主要部件不同的設備應選取不同的檢測樣機,例如:高壓發生器、影像系統、X射線管、患者支撐裝置等;
7、容量不同的產品應選取最大容量的樣機,多配置的產品應選擇包括各種配置的典型產品進行檢測。
同一註冊單元的產品應選擇典型性配置進行全面檢測,其他配置產品更換部件的檢測可適用覆蓋原則及進行差異試驗,更換一種主要部件的,如持證人一致,部件已經通過檢驗,部件型號及設計未發生變化,檢測標準未發生變化,可以適用覆蓋原則。同時更換2個及以上主要部件的,覆蓋原則不適用。
具體要求如下:
對於一個型號的產品具有多種配置的情況,以及一個註冊單元產品具有多個型號的情況,原則上產品的每個不同部件都應經過檢驗。對於已經含有經過檢驗的部件的產品可以被部分覆蓋,僅進行差異試驗。如果一個型號的產品多種配置的一個配置的所有部件在該型號產品的檢驗中全部經過檢驗,可考慮免檢。
2、部件本身發生變化的情況
(1)更換高壓發生器:硬件結構相同,僅靠軟件調節功率的,增加、減少或更換部分電路板的方式調節的,功率高的可覆蓋功率低的。硬件結構不同的,不能相互覆蓋。
(2)更換X射線管(組件):原則上不能覆蓋,應進行差異試驗。
(3)更換限束器:原則上不能覆蓋,應進行差異試驗。
(4)患者支撐裝置:原則上不能覆蓋,應進行差異試驗。
3、其它說明
(1)整機檢測合格,在原產品配置基礎上,硬件結構無變化,只是減少了組成部件的產品,可以被覆蓋。(如:雙牀雙管X射線機檢測合格,企業又申請單牀單管機,且使用的仍是原雙牀雙管機的高壓發生器及其它部件,可以被覆蓋。)
(2)對於不能被覆蓋的產品應進行差異檢測,檢驗時執行的標準應根據產品具體情況分析確定。(詳見附錄III)。
(3)新產品申請,由於性能不同,即使硬件結構相同或相近,也應進行檢測。
4.5 (五)臨牀資料
1.什麼情況下可以免除臨牀試驗
免除臨牀試驗的要求應在註冊管理辦法框架下,配合註冊管理辦法的指導思想應用。
考慮國際上通行的監管手段,在有充分臨牀證據證明設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條件下免除部分設備的上市臨牀試驗要求,對促進我國醫療設備產業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臨牀試驗是在醫院環境下進行的設備使用穩定性、便捷性、安全性測試及圖像質量評估,臨牀試驗的目的在於獲得設備適合臨牀應用的臨牀證據,免除臨牀試驗並不意味着設備可以免除臨牀證據,任何新設備上市都需要提供臨牀證據來證明其能夠安全有效地應用於臨牀,爲臨牀診療提供有價值的幫助,當然,臨牀證據的獲取手段並不是單一的,除了進行臨牀試驗外,廠家也可以採用其他科學的、可考證的前人或他人所做的臨牀試驗結果來證明自己設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前提是其之間是可以等同對比的。
如果廠家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證明申請註冊的設備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與已在國內上市,並經過充分臨牀實踐證明過的設備是實質性等同的,也就是在臨牀功能和技術性能方面是一致的,設備的安全性和臨牀有效性是有充分保證的,可以被認爲其臨牀證據有效,無需進行重複的臨牀試驗進行證明。
文獻證明需要提供同類設備以往的臨牀實驗報告或臨牀應用研究論文,以及相關文獻綜述,並要進行設備間的等同比對,如果申請設備與參比設備間的技術性能有差距,需提供有效證據證明這些性能差距對臨牀應用不會產生不良的影響。
要求所提供的資料具有真實性、可靠性、全面性及可查證性,如果提供的是外文文獻,應附中文翻譯,如果外文文獻較多,可以只翻譯能夠全面反映問題的綜述性文獻。
企業在申請免除臨牀試驗時,要選擇一個與申請設備相同類的已在中國國內上市的設備作爲參照設備,該參照設備的註冊證應該(必須)仍然在有效期範圍內,並且也不存在臨牀方面的法律糾紛。該機器可以是公司自己的設備,也可以是競爭對手的機器。對比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有相同的臨牀用途(intended use)
(2)有相同的成像原理(imaging concepts)
(3)有相同的技術性能(techn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4)如果技術性能有差別,但滿足以下條件:
a、有充分的證據(包括臨牀試驗信息)證明這些不同的技術性能具有同樣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b、這些技術性能在本質上不會增加潛在傷害、形成新的安全性問題、增加不正確診斷或無效治療的可能性;
只要滿足上述條件,就可以判斷新設備與已經上市的參照設備是“實質等效”,可以上市。
2.什麼情況下必須進行臨牀試驗
如果採用對比無法充分證明設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比如存在以下情況和問題,必須進行臨牀試驗:
1 | |
2 | 設備的臨牀適用範圍增加了,在原有的基礎上開發了新的臨牀應用領域。 |
3 | 設備採用了新的關鍵器件,該器件具有新的技術特性,其對設備的應用和操作產生了較大的影響,所獲得的影像質量也有很大區別。並且這種器件沒有充分的臨牀驗證 |
4 | 採用了全新的操作方法,如果缺乏完整的可用性工程設計文件檔案,有必要經過臨牀應用試驗來驗證其設計的可用性(usability); |
5 | |
6 | 過去沒有生產過X射線影像設備,所申請註冊設備是企業開發的首款新型設備,沒有進行過任何臨牀試驗,缺乏相關臨牀數據和試驗經驗,應通過臨牀試驗來獲得臨牀適用證據。 |
進行臨牀試驗應考慮的問題:
(1)臨牀試驗的目的在於評價該醫療器械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是否符合預期安全性設想和預期醫療效果(價值)。
(2)臨牀試驗應有專門設計的臨牀試驗方案(包括:試驗目的,試驗方法,受試者的選擇,療效/安全性評價指標及評價方法、危險性控制,潛在的傷害或風險分析,試驗起止時間、數據管理及統計分析方法等)。臨牀試驗方案的設計應由廠家、臨牀專家和統計學家共同完成。統計分析人員應全程參與臨牀試驗(包括:方案設計、數據管理、統計分析及統計分析報告)。
(3)臨牀評價指標
主要評價指標:影像質量的臨牀診斷要求符合率;次要評價指標:機器使用便捷性、整機功能及穩定性滿意度。
(4)臨牀評價標準
見附錄V
(5)每一部位的臨牀試驗例數
臨牀試驗可採用目標值法的單組試驗。
根據臨牀要求,影像質量的臨牀診斷要求符合率不得低於85%(目標值), 假設試驗組影像質量的臨牀診斷要求符合率爲95%,則當雙側顯著性水平取0.05、檢驗效能爲80%時,試驗最少需要的受試者數爲80例。
胸部80例,其中至少有10例含正側位投照。
骨與軟組織部位包含三個位置(頭、腰椎、骨盆/髖關節),頭任何投照體位計1例;腰椎必須進行正側位投照且計爲1例、骨盆/髖關節正位計1例,合計80例;每位置最少病例數10例。
胃腸造影包含四個位置:食道、胃、小腸、鋇灌腸(全消化道造影可計3例),合計80例;每位置最少病例數10例。
DSA包含四個位置:腹主動脈、肝動脈、腎動脈、髂總動脈,合計80例;每位置最少病例數10例。
每一部位的臨牀試驗例數均需符合統計學原則(在符合倫理學的原則下,同一個受試者可以用於多個部位的驗證)。
(6)臨牀試驗效果評價:
a、圖像清晰度評價採用雙人盲態評價的方式(即:雙人背靠背評價臨牀影像的質量),有條件時建議採用由不參與臨牀試驗的第三方進行評價的方法。要求:
l 受試者的影像質量達到“臨牀診斷要求符合率”至少爲95%(即:100個人中,至少有95個人的影像質量評估爲符合要求);
l 受試者影像質量爲“不可見”的比例不得超過2%(即:100個人中,最多有2個人的影像質量評估爲“不可見”);
b、機器使用便捷性、整機功能及穩定性滿意度達到85%,滿意及一般達到95%
(7)臨牀試驗報告及統計分析報告
由組長單位根據統計分析報告,出具某一適應症的臨牀試驗報告。統計分析報告應將所有中心的同一適應症(部位)的數據合併在一起進行統計分析,並對每一部位出具總的統計分析報告。
應對所有入選的受試者進行數據管理,遇有不清楚的問題時,應與原始記錄覈對。統計分析應至少包括如下四部分:a、臨牀試驗完成情況描述:包括臨牀試驗概況(篩選人數、入選人數、完成人數、失訪/退出/剔除人數等);b、基線描述:應對所有入選受試者(ITT分析集)的基線人口統計學指標及其他相關病史指標等進行描述;c、療效/效果評價:應對所有入選的受試者(ITT分析集)和最終完成試驗的受試者(PP分析集)分別進行統計分析。療效分析時,除點估計外,還應給出點估計的95%的可信區間;d、安全性評價時,應對所有入選的受試者進行分析(SS分析集),不能遺漏所有發生的任何不良事件(包括實驗室指標:試驗前正常、試驗後異常並有臨牀意義的事件),對所有發生的不良事件應評價其是否與所研究產品有關。
(8)臨牀試驗的整個過程要有嚴格的監督和質量控制,所有試驗記錄均要完整、真實、清晰、客觀。應在試驗期間內連續入選受試者。
4.6 (六)介紹、標籤和包裝標識
產品使用說明書應符合《醫療器械介紹、標籤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和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應特別注意:
1、使用指示
所有介紹中公佈信息的一個基本屬性就是要包含設備相關的準確數據,還要包含設備能夠提供的診斷信息及預期面向的患者羣體。
2、禁忌症(如有)
這部分內容應列出:在哪些情況下,絕對不能使用設備。
3、警告/注意
基於可得到的信息,什麼情況下風險會上升,效果會下降,或者,在研究設計中,哪些沒有被充分考慮(例如,包含/排除準則),這些因素在本節中都應列出來。
4、使用指導
應當提供詳細的指導,以反映在臨牀前及臨牀研究中獲得的經驗。
4.7 (七)設備有效使用期限
目前,X射線設備沒有設置產品有效期限的規定,但是各製造商應當制定適當的維修保養和設備停產後對市場已裝機設備提供維修年限的方案。
製造商應當根據質量體系的要求對停產和淘汰產品作出相應的規定:
1.客戶溝通: 對於計劃停產或淘汰產品應向用戶承諾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及配件的時間。
2.備件庫存期限:通知客戶最後購置備件期限, 並報廢相關備件庫存。
6 五、參考文獻
[1] GHTF/SG1/N43:2005 《Labelling for Medical Devices》
[2] FDA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 Title 21, Volume 8 ,Revised as of April 1, 2007 ,CITE: 21CFR801,Subpart A--General Labeling Provisions
[3] GHTF/SG5/N2R7《Clinical Evaluation》
[4] MEDDEV. 2.7.1 April 2003 GUIDELINES ON MEDICAL DEVICES——EVALUATION OFCLINICAL DATA : A GUIDE FOR MANUFACTURERS AND NOTIFIED BODIES
[5] PremarketApplications for Digital Mammography Systems;Final Guidance for Industry andFDA
[6] EUROPEANGUIDELINES ON QUALITY CRITERIA FOR DIAGNOSTIC RADIOGRAPHIC IMAGES
[7] General Principles ofSoftware Validation; Final Guidance for Industry and FDA Staff,Document issued on: January 11, 2002;
7 六、起草單位
起草單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8 附錄Ⅰ 系統各部件的技術特性和規範
(文字表述,可按照下表分類填寫,表格未盡項目和內容,可以增加)
描述 名稱 | 部件 名稱 | 型號 Model | 規格參數 Specification | 製造商 Manufacturer | 備註 Remark |
高壓發生 裝置 | 管電壓範圍: 管電流範圍: 加載時間範圍: 電流時間積範圍: 輸出標稱電功率: 輸入電源電壓: 輸入電源頻率: 高壓變壓器結構:非工頻/工頻 | ||||
X射線源 組件 | 管組件 | X射線管型號 管套型號 | 標稱管電壓: 焦點: 靶角: 管組件熱容量: | ||
限束器 | 等效總濾過: | ||||
控制裝置 | |||||
數字探測器平板或CR用IP板 | 材料 採集矩陣 | ||||
影像增強器 | |||||
X射線專用攝像機 | 像素 | ||||
圖像處理系統 | 軟件名稱、版本 | ||||
監視器 | 最低性能: 屏幕尺寸 類型(診斷型/預覽型;CRT/液晶,彩色/黑白) 分辨率 (象素矩陣) 亮度最大值 | ||||
患者支撐裝置 | 診斷牀 | 旋轉角度 | |||
攝影牀 | |||||
攝影胸片架(若有) | 承裝數字平板探測器或膠片IP板的尺寸 | ||||
其它支撐裝置(若有) |
9 附錄Ⅱ 風險管理報告的內容
由申報方成立申報產品的風險管理組。列出組長、組員姓名;職務及責任範圍。管理組成員應具有與管理任務相適應的知識和經驗。
風險管理組負責風險管理報告的編寫,接受有關方面的查詢並對報告的內容負責。
二、註冊產品的組成
註冊的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是由哪些單元組成。
例如:由50kW/125kV/800mA的X射線發生裝置、一臺攝影浮動平牀、一臺立式攝影架、一臺牀下管胃腸診斷牀、X射線增強-電視系統、天軌懸吊裝置組成。
三、註冊產品符合的安全標準,包括但不限於:
GB9706.1 《醫用電氣設備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9706.3 《醫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診斷X射線發生裝置的高壓發生器安全專用要求》
GB9706.11 《醫用電氣設備 第二部分:醫用診斷X射線源組件和X射線管組件安全專用要求》
GB9706.12 《醫用電氣設備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三.並列標準 診斷X射線設備輻射防護通用要求》
GB9706.14 《醫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X射線設備附屬設備安全專用要求》
GB9706.15 《醫用電氣設備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1. 並列標準:醫用電氣系統安全要求》
註冊申報方應聲明註冊產品符合上述哪些安全標準;並註明標準的有效版本號。
申報方應按“醫療器械風險管理標準”附錄C的34條提示,對照註冊產品的實際情況作針對性的簡明描述。
如:對C.2.1:可闡明註冊產品的預期用途爲:用於醫療機構對患者進行透視、普通攝影、點片攝影胃腸檢查。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必須由經過培訓、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進行。
對C.2.3:是否與患者和其他人員接觸?應闡明註冊產品與患者和操作人員接觸的工作部件,接觸性質爲短時間的皮膚接觸。
對C.2.4及以下30項提示,應根據註冊產品的實際情況逐條回答,本文不再贅述。注意:註冊產品如存在34條提示以外的可能影響安全性的特徵,也應做出說明。
申報方應根據“醫療器械風險管理標準”附錄E的舉例,對產品的可能危害進行判定並列出清單。
—應用部分與帶電部分沒有充分隔離;
—接地不良,對地阻抗大;
—高低壓系統電介質絕緣強度不夠;
—設備外殼封閉不良;
—插頭剩餘電壓過高;
熱能造成灼傷或飛濺如:
機械力及機械損害如:
—壓迫帶、壓迫器用力過大;
—運動部件間的空間和隙縫傷人;
—運動部件極限位置限位保護裝置失靈;
電離輻射如:
—X射線線質差;軟線過多;半價層低;
—固有濾過不夠;
—漏射線、散射量過大;防護屏蔽遮攔不充分;
—限束器準直效果不良,照射野過大;
—設備和房間防護不足,造成對醫生和環境的曝射;
懸掛物下墜如:
—懸掛部件緊固不牢,繩索、鏈條折斷;
—防墜裝置失效;
(三) 運作中的危害:如:
—設備功能的喪失或變壞;
—使用錯誤造成的危害;
—維護不良和老化引起的危害;
—標記不足或不正確;
—操作介紹有缺失;或過於複雜;
—警告不恰當;
—服務和維護規範不充分;
(對以上各項,根據註冊產品實際情況判定列出)
爲對所有危害,使其風險達到可接受的水平,一般依次採取如下的一種或多種方法:
1、 通過設計取得固有安全性;
2、 醫療器械本身或在生產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3、 告知安全信息。
申報方應根據所列出的危害,爲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所採取的方法逐一列出。舉例如下:
1、醫療器械本身或在生產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2、告知安全信息。
申報方應將每個剩餘風險進行估計,確認均達到可接受水平。評價方法至少採用YY/T0316-2008標準附錄D給出的半定量分析法。即將每個風險危害的嚴重度、發生概率定性和半定量分級,如下表所示:
嚴重度定性分5級的示例表
半定量概率分級示例表
通用術語 | 概率範圍示例 |
經常 | ≥10-3 |
有時 | ﹤10-3≥ 10-4 |
偶然 | ﹤10-4≥ 10-5 |
很少 | ﹤10-5≥ 10-6 |
非常少 | ﹤10-6 |
上表分5級(根據情況也可分別分爲3或4級)。
製造商應對上述概率給出適宜的定義:如:“每次應用的損害概率”、
定性的嚴重度水平 | ||||||
半 定 量 的 概 率 | 可忽略 | 較小的 | 嚴重 | 危重的 | 災難的 | |
經常 | N | N | N | N | N | |
有時 | N | N | N | N | N | |
偶然 | N | N | N | |||
很少 | N | N | ||||
非常少 |
10 附錄Ⅲ 變更部件檢測標準一覽表
序號 | 更改部件 | 現判定結論應檢測 |
1. | 操作檯 | GB9706.1 |
2. | 限束器 | GB9706.1、GB9706.11、GB9706.12 |
3. | 患者支撐裝置(包括牀、座椅、各種支架) | GB9706.1、GB9706.12、GB9706.14 |
4. | 圖像處理系統(包括主機) | GB9706.1 |
5. | 電源櫃 | GB9706.1 |
6. | 立柱(球管支撐、影像接收裝置的支撐) | GB9706.1、GB9706.14 |
7. | 探測器(包括平板探測器分辨率、芯片) | GB9706.1、GB9706.12 |
8. | 主要部件結構變化 | GB9706.1 |
9. | X射線管組件(包括管芯、管套) | GB9706.1、GB9706.11、GB9706.12 |
10. | 增加配置(如:近臺控制面板、無線遙控接收器) | GB9706.1 |
11. | 監視器 | GB9706.1 |
12. | 影像增強器 | GB9706.1 |
備註:
11 附錄Ⅳ 實質性等同比對報告包含的信息,
具體操作時,實質性等同比對報告應包括以下信息:如不適用,應說明其原因:
一、 參照設備信息
1、設備名稱/型號
2、生產廠家
3、上市時間
4、如果所選擇的參照設備沒有可進行測量試驗的實物,可以採用其公開發布的技術參數,以及研究文獻和臨牀應用文獻中的數據和評價。
1、參數(功能)的定義
3、對比參數(或功能)選擇的充分性
三、設備實質性比對
1、結構對比
l 整機結構對比
l 關鍵組件結構和原理對比
2、應用功能對比
3、操作方法對比
5、整機參數性能對比
投照覆蓋特性,SID範圍,成像野大小,照射野與成像野配準精度…
6、關鍵組件性能對比
如X線發生器的最大功率、最高kV、最大mA、最短曝光時間……
球管參數如焦點、功率、等效濾過……
7、測試方法描述和說明
8、測試結果列表
測試結果可以採用藥監局下屬專業檢測部門對該註冊設備的檢測報告中的數據
四、影像質量對比
1、成像方法
· 靜態影像
· 斷層成像
2、成像對象
· 體模成像
· 膠片顯示影像
4、影像質量評價參數
· 成像條件(曝光參數-kV/mAs等,投照參數-SID/FOV等)
· 可視動態範圍
· 噪聲/最小可分辨灰階
· 空間分辨率(或MTF曲線)
· 餘輝/拖尾(針對動態成像)
· 幾何失真
· 成像均勻性等,
5、測量方法
請說明各參數的測量方法、使用模體、測試工具、和測量過程以及測量數據處理方法。
可參照《數字化醫用X射線攝影系統攝影影像質量要求及試驗方法》進行。
· 無參照設備影像,由資深影像專家對申請註冊設備的影像進行評估
7、對於臨牀影像比對,請註明影像來源、採集參數、和放射科診斷醫生對影像質量的評價。
8、採用數字影像分析的方法進行評估,請註明所使用的影像分析軟件(軟件名稱、功能、開發者、版本)
9、採用主觀目測評估,如對臨牀影像和體模影像的主觀評價,請註明試驗方法和過程(如雙盲試驗,ROC曲線分析法等)。
五、性能差距說明
通過比對實驗,對於註冊設備與參照設備的性能區別與差距,請分別說明其對臨牀應用的影響,和對安全性的影響(可以採用文獻證據進行說明)。
比如9寸視野的數字影像設備與12寸或15寸視野設備在臨牀應用中存在差別和影響,包括影像質量、工作方式和工作效率、患者輻射劑量等方面的影響因素。
六、不同工作原理的關鍵器件說明
如果與參照設備所採用的關鍵元器件工作原理不同,如CCD與攝像管,平板探測器與影像增強器等,應就其技術性能和參數對臨牀應用的影響做專門的說明,可以採用國內外專業文獻做證據。
七、對比設備的整機應用性能評價
1、參加比對實驗者(應包括第三方臨牀使用人員)對設備功能和性能的主觀評價,與參照設備的使用性能比較(最好爲個人獨立觀點,分別描述,要有簽字)
2、比對試驗的參與者資料(姓名,工作單位,專業經歷,負責的任務等)
12 附錄Ⅴ 臨牀評價標準
一、臨牀影像學評估:應採用臨牀診斷型顯示器,並註明顯示器型號與參數。
(二)臨牀試驗部位應包括:
胸部、腹部、骨與軟組織、胃腸道造影(適用於胃腸造影機)、腹部血管成像(適用於預期有DSA功能的設備、要求從嚴)
¨ 胸部
評價標準:肺野外帶肺紋理必須清晰可見,縱隔心臟後方肺紋理應可見;心影后方脊柱應可見;即認爲該部位符合臨牀診斷要求。
¨ 腹部
評價標準:上述3項均應達到可見;即認爲該部位符合臨牀診斷要求。
¨ 骨與軟組織
清晰可見 | 可見 | 不可見 | |
腰椎:椎弓根;椎間關節; 棘突和橫突 | |||
腰椎:腰5下方終板, 骶1上方終板 | |||
腰椎:腰大肌 | |||
臀大中小肌間隙 |
評價標準:上述各項應達到清晰可見(臀大中小肌間隙允許可見);即認爲該部位符合臨牀診斷要求。
¨ 胃腸造影(如適用)
¨ DSA
清晰程度:最大視野時5級以下分支⑴清晰可見、⑵模糊可見、⑶不可見
減影效果:⑴配準良好、⑵配準較差,不影響診斷、⑶配準差,影響診斷
僞影(圖像不均勻性,曝光條件變化,投照變化,運動等產生僞影的):⑴無、⑵少量,不影響診斷、⑶較多,影響診斷
透視:⑴清晰,可分辨導絲、腰椎骨小梁,⑵模糊,可分辨導絲,但不能分辨腰椎骨小梁,⑶很模糊,不能分辨導絲
評價標準:上述條件均達到第一級或其中一項達到第二級爲符合臨牀要求
注:如帶有DSA功能的,還應增加:影像增強器尺寸、影像增強器視野、採集速率、脈衝透視速率、管球位置、有無C形臂等
如果進行血管造影檢查,還應提供設備的長時間透視和序列曝光能力,除了kV和mA外,最大透視功率,球管散熱能力,最大連續脈衝曝光時間,陽極熱容量等,並提供這些參數對保障介入檢查的安全性證據。
二、機器使用便捷性評估
界面友好性 | 測量準確性 | 操作便捷性 | |
滿意 | |||
一般 | |||
不滿意 |
(一)整機系統穩定,實驗過程中無不可恢復的(不影響受試者檢查)錯誤發生;球管透視及照相曝光正常,可24小時正常開機。
(二)可實現放射診斷各常見解剖部位X線攝片檢查;胃腸機需能完成全消化道各不同體位造影檢查
(三)整機設備便於安裝,並對病人與醫務人員不存在不可接受的風險。
13 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產品註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編制說明
13.1 一、指導原則編寫的目的和依據
本指導原則意圖針對目前醫療器械註冊申報數量大、問題多的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的註冊申報進行規範,爲申請人/製造商申請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上市許可提供建議的詳細信息。
本指導原則以現行的SFDA相關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爲基礎,參考了相關的國際標準、國外法規以及技術指導文件。
13.2 二、指導原則有關內容的說明
本指導原則列出的問題是那些我們認爲在準備註冊資料時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產品的技術資料部分,意圖對申報資料中應提供的產品信息提出要求。
(二)本指導原則對軟件提出了要求。對於選擇配置增強功能的軟件,如軟件功能在試驗室無法驗證,製造商應提供相關證據作爲申報支持材料。
(三)結合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的產品特點,考慮了要符合註冊檢測要求可能給製造商造成的負擔,本指導原則引入了差異檢測的內容。
(四)免除臨牀試驗的情形,製造商應形成臨牀評價報告文件,作爲支持器械上市的臨牀證據,同時應滿足註冊管理辦法中對臨牀的相應要求。
(五)本指導原則中包含了臨牀試驗方法的實例,技術審評中心認爲通過這些方法可以爲上市申請提供科學有效的支持性證據,但不應看作是硬性要求。製造商可建立自己的假設,計算樣本量,並應當說明其合理性。
本文使用的樣本量計算公式爲:
,其中:
pT爲預期影像質量的臨牀診斷要求符合率,p0爲影像質量的臨牀診斷要求符合率至少要達到的臨牀標準,μα、μβ分別爲統計檢驗顯著性水平和把握度對應的正態分佈分位數。
13.3 三、指導原則編寫單位
本指導原則的編寫成員由醫療器械註冊技術審評人員、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所專家、臨牀放射科專家、臨牀統計學專家、工程專家共同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