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禁忌證
腸內營養的應用先決條件是腸道功能部分或完全正常,且遠端腸管無梗阻,任何與此相悖的情況或狀態應視爲禁忌。以下情況應慎用或推遲應用:①不足3個月的嬰兒,因消化道結構和功能尚不健全,不能耐受高滲的膳食餵養,應慎用;②廣泛小腸切除者,在病程早期不宜用腸內營養;③腹瀉急性期患者,不宜早期應用腸內營養;④腸梗阻或嚴重炎性腸病患者不宜用腸內營養;⑤嚴重糖尿病或糖代謝異常的患者亦不宜給予高糖負荷腸內營養。當病情得以控制時,可以實施腸內營養。
6 準備
詳細查體,準確掌握患者病情
7 方法
主要根據病前營養狀態、年齡、疾病持續時間、嚴重程度、手術創傷的大小和估計可能恢復進食的時間等等確定。同樣的疾病因年齡、疾病持續時間的不同需要營養支持的程度不同。
COPD呼吸衰竭患者營養療法的目的是減輕呼吸負荷,減少瘦體組織的丟失儘量使患者體重恢復正常。
1.基本能量的需求 呼吸衰竭患者基本能量代謝每日需要量(千焦耳,kJ)可按Harris-Benedict方程式計算出其基礎能量的需求(BEE)。
男:BEE=66.473+13.7516×體重(kg)+5.0033×身高cm)-4.6756×年齡
女:BEE=665.095+9.5634×體重(kg)+1.8496×身高cm)-4.6756×年齡
COPD呼吸衰竭者,因其公斤體重耗能增高,故應乘上校正係數C(男性1.16,女性1.19)。爲了使患者降低的體重得到糾正,應在此基礎上增加10%的BEE。
2.基本蛋白質需求 慢性呼吸衰竭患者蛋白質需要至少爲1g/(kg·d)。當慢性呼吸衰竭急性加重施行人工通氣者,因機體處於應激狀態,分解代謝增加,爲補充額外消耗,蛋白質供應量需增加20%~50%。但在一般能量補充過程中碳水化合物佔50%~60%,脂肪20%~50%,蛋白質15%~20%。
一般可給予要素飲食(comation),內含蛋白、脂肪及碳水化合物,各種維生素、無機鹽及微量元素等。靜脈輸注葡萄糖、複方氨基酸、清蛋白和乳化脂肪注射液等,以補充足夠的能量,促進患者康復。重組人生長激素(recombinant methionyl human growth hormone),可促進蛋白質更新及合成代謝,減少過多能量攝入引起的副作用,有利於呼吸衰竭營養不良患者的糾正。在營養支持療法的基礎上(1.3×BEE),應用重組人生長激素60μg/(kg·d),即可獲得34μg/(kg·d)正氮平衡的效應,如有條件可不妨應用。
8 注意事項
1.注意飲食中碳水化合物的比例,因過量碳水化合物攝入可增加CO2生成量,使呼吸功增加。爲避免CO2產生過多,可給予高蛋白,高脂肪和低碳水化合物的飲食。
2.過量葡萄糖輸入可誘發胰島素釋放,使葡萄糖和磷酸結合進入骨骼肌和肝髒,從而發生低磷血癥加劇,促使呼吸衰竭進一步發展,因此對人工通氣行將脫機的患者,應勿輸注過量葡萄糖,並需補給影響呼吸肌功能的電解質如磷、鉀、鎂等。
3.攝入過量蛋白質,可使中樞對CO2的反應明顯增加,通氣驅動作用增強,每分鐘通氣量增大,增加呼吸肌負荷。對於合併腎功能損害的患者,蛋白質的供給應減量,可由0.4g/(kg·d)開始。
4.對病情危重不能進食或胃腸功能紊亂的患者,過量的經胃腸營養,每可導致滲透性腹瀉,應予以胃腸外營養療法,經深部靜脈給予營養支持。
5.有些病人雖經手術或創傷,但一般情況較好。可以迅速恢復。也有的病人病情處於嚴重休克或電解質紊亂時需糾正休克、電解質紊亂後,再視病情而定。確定爲晚期腫瘤廣泛轉移時,應視病情需要選擇不同於急性病的營養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