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積障礙

強迫及相關障礙 精神障礙 精神科 疾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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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tún jī zhàng ài

2 英文參考

hoarding disorder,HD[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

3 概述

囤積障礙(hoarding disorder,HD)是一類以持續的難以丟棄大量看似無用或沒有價值的物品爲主要表現的精神障礙,囤積性症狀首先被認爲是強迫性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或者強迫症症狀維度之一[1]。在之後的研究中發現囤積症狀強迫症狀之間的相關性很弱,近幾年因其在情緒體驗、認知行爲特點以及神經生物學等方面與強迫症存在顯著差異,因此將其從強迫症獨立出來[1]

囤積症狀常於 11~15 歲首次出現,25 歲左右開始影響日常生活,35 歲左右可能顯著影響心理社會功能,而臨牀研究中更多的受試者爲 50 歲以上,這一現象提示,囤積障礙病程具有慢性遷延性的特點,且症狀一旦開始逐漸加重[1]

男性和女性均可出現囤積障礙。部分流行病學研究報告男性的患病率明顯高於女性[1]。根據 DSM-5 疾病分類標準進行的流行病學調查顯示囤積障礙的患病率約爲 1.5%,有些研究結果顯示囤積障礙可能影響 2%~5.8%的人口,其中老年人羣(55~94 歲)的患病率爲中青年(34~44 歲)的 3 倍[1]。國內目前缺少相應的流行病學調查,但是中國人羣中的囤積症狀以及囤積信念顯著高於美國人羣[1]

4 病理、病因及發病機

目前囤積障礙病因學尚未明確,但證據顯示多種因素與囤積障礙有關,包括遺傳因素,神經認知功能損害,對財產的依附、信念、迴避,人格因素,社會和環境因素等[1]

Frost 和 Hartl 提出囤積障礙的認知行爲模型,並認爲其病因信息處理缺陷、情感依戀問題、行爲迴避和對財產性質的信念交互作用[1]。依戀問題、迴避行爲和對物品的信念可能是調節遺傳環境因素的中介因素[1]

之後 Steketee 和 Frost 在原始概念化的基礎上認爲基因脆弱性是誘發因素,並討論了強化在維持囤積症狀中的作用[1]

囤積障礙雙生子研究發現,同卵雙生子的難以丟棄及過度獲取的同病率爲 49%,高於異卵雙生子 45%,其總體遺傳度約爲 51%,說明囤積障礙發生有一定的遺傳背景。另外一項關於 1987 對雙胞胎的研究發現,男性同卵雙生子中囤積障礙相關性比男性異卵雙生子高,分別是 0.44 和 0.17,但女性同卵雙生子和異卵雙生子的同病率未見明顯差異。另一項研究發現,女性親屬更易出現囤積症狀,這需要使用更大的雙胞胎樣本進行進一步研究。[1]

這些研究提示性別可能是囤積障礙的一個危險因素,也可能提示某種疾病遺傳模型,但仍需進一步擴大樣本量。[1]

5 臨牀特徵

1.囤積障礙的特徵是過度獲取或持續的難以丟棄大量看似無用或沒有價值的物品(最常見囤積報紙、舊衣服、包、書和文書),過度獲取的特點是與囤積或購買物品有關的重複衝動行爲。捨棄物品困難的特點是人們意識需要保存物品,以及與丟棄物品有關的痛苦。[1]

2.因囤積感到顯著的痛苦,並導致個人、家庭、職業或其他方面都會造成顯著的痛苦或嚴重的損害[1]

3.居住的地方堆滿了物品,以至於這些地方不能發揮正常的功用[1]

6 臨牀評估

囤積障礙的全面評估包括結構化或半結構化的診斷訪談,以及自我報告調查表和行爲觀察[1]

基於 DSM-5 診斷標準的囤積障礙結構性訪談可有效用於評估患者的病情[1]

自我評定量表包括囤積量表修訂版(SI-R)和堆積圖片評價(CIR)量表。

較爲常用的訪談-自我報告形式量表爲囤積評估訪談量表(HRS)。

SI-R 包含堆積,難以丟棄和堆積 3 個分量表,一共包括 23 個項目,採用 4 點計分,總分爲 0-92 分,接收者操作特徵曲線中的切割分數分別爲總量表 41 分、堆積 17 分、難丟棄 14 分及過度 9 分,具有較好的內容效度和預測效度,內部一致性係數全部超過 0.87,重測信度在 0.78 以上。此量表主要側重於行爲層面的評估,個別條目涉及信念情緒,瞭解囤積者在治療前後過程中囤積症狀的改變。CIR主要是採用圖片選擇法來測量囤積障礙患者對堆積的描述和理解[1]

HRS 量表是一個簡短的(5~10 分鐘)五項半結構化訪談式量表,主要用於評估囤積障礙的特徵症狀,包括雜亂、廢棄物品丟棄困難、物體的過度採集、由於囤積行爲造成的情緒困擾、由於囤積行爲導致的功能損害、難以使用生活空間。每個項目的等級從 0(無)~8(極端),共 9 個等級。HRS 量表總評分是通過計算五個項目的總和來獲得的。該量表具有較高的內部一致性和可靠性。[1]

7 診斷

根據 DSM-5,囤積障礙的診斷要點如下[1]

1.持續地難以丟棄或放棄物品,無論其實際價值如何。

2.丟棄困難是由於感覺到積攢物品的需要及與丟棄它們有關的痛苦。

3.難以丟棄物品導致物品的堆積,導致使用過程中生活區域的擁擠和雜亂,且顯著影響其用途。但有可能因爲第三方的干預(例如家庭成員、清潔工、權威人士),生活區域並不雜亂。

4.囤積引起具有臨牀意義的痛苦或導致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損害(包括爲自己和他人保持安全的環境)。

5.囤積不能歸因於其他軀體疾病(例如腦損害、肌張力減退-智力減退-性腺功能減退與肥胖綜合徵)。

6.囤積症狀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礙解釋。

8 鑑別診斷

8.1 繼發於軀體疾病的囤積障礙

外傷、腦腫瘤切除術後、腦血管疾病、中樞神經系統感染癡呆等疾病可能導致囤積症狀。尤其是前腹內側前額葉和扣帶回皮質的損傷與囤積症狀相關。在這些人羣中,囤積症狀發生與軀體疾病有明確的時間聯繫,且其中一些人看起來對他們收集的物品並無興趣,可以輕易丟棄它們,另外也有一些人不願意丟棄任何物品。[1]

8.2 神經發育障礙

孤獨症譜系障礙或者智力障礙的患者可因興趣狹窄或認知功能缺損表現出刻板的囤積行爲,鑑別的要點在於孤獨症患者同時具有語言發育障礙、社交障礙、智力障礙等。[1]

8.3 精神分裂症譜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礙

不僅以孤僻懶散等陰性症狀爲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表現出囤積症狀,而且患者也可在妄想支配下發生囤積。[1]

8.4 抑鬱障礙

患者可因疲乏、缺乏動力及精神運動性遲緩而造成囤積。[1]

8.5 強迫症

囤積障礙患者沒有強迫症的典型強迫思維以及強迫行爲,囤積者通常對自己的行爲缺乏認識,可能不會產生痛苦體驗[1]

8.6 正常的收藏

正常的收藏有一定的計劃性,且能給自己帶來心理收益的活動形式,儘管收藏者可能也會有難以丟棄等心理,但是他們的物品擺放更有條理。[1]

9 囤積障礙的治療

9.1 治療原則

囤積障礙的治療主要以心理治療爲主,藥物治療爲輔[1]

囤積障礙常因患者自知力不足及缺乏治療動機而被視爲一種難治性的疾病,因此早期識別、早期干預、全病程管理尤爲重要[1]

9.2 治療方案

9.2.1 心理治療

目前建議將認知行爲治療作爲囤積障礙的一線療法[1]心理治療原則包括教育、目標設定動機激勵技術、組織與決策技巧訓練、物品的歸類與放棄、抵制獲取,以及改變“物品很重要”之類不良信念的認知技術[1]

9.2.2 藥物治療

關於藥物治療囤積障礙的研究較少。根據臨牀經驗,目前較爲常用的藥物抗抑鬱藥。一項 2015 年的薈萃分析總結了 7 項無對照試驗或病例系列研究,一共納入 92 例病理性囤積患者,其中 27 例符合DSM-5 中囤積障礙的診斷標準,其他人則爲有突出囤積症狀強迫症患者。研究的藥物包括:SSRI、哌甲酯、SSRI+喹硫平米諾環素或納曲酮增效。研究結果顯示,SSRI 對部分患者有效。另外一項研究表明,文拉法辛緩釋片(SNRI 類藥物)對部分囤積障礙患者有效,但是目前研究結果尚不統一。用藥原則爲主要是小劑量起始,逐漸加至治療量,觀察臨牀療效。[1]

10 疾病管理

近幾年臨牀醫生逐漸認識了囤積障礙這一疾病,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比如在中國某些囤積行爲可能被視爲“節儉”,中國人羣中的囤積症狀以及囤積信念顯著高於美國人羣,且隨着年齡的增加,囤積症狀越嚴重[1]。從目前的臨牀證據來看,老年囤積障礙患者的干預療效較差;同時,共病強迫障礙等疾病的患者治療較爲困難,預後較差[1]

目前尚缺乏統一的臨牀治療共識,因此囤積障礙這一疾病的早期發現和干預尤爲重要[1]

我們建議初級保健臨牀醫生或醫學專家按照下列一般原則管理囤積障礙,如安排定期宣教活動以及家庭訪問,早期識別患者[1]。對於治療合作的患者,應與患者建立合作治療聯盟,與其他臨牀醫生溝通和協調護理[1]。對於不合作的患者,應建立有效的以家庭爲中心的干預方式,教育患者如何在鞏固維持期預防復發,明確將改善功能作爲治療的目標[1]

11 參考資料

  1. ^ [1]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Z].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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