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ruǎn zǔ zhī ròu liú de fàng shè zhì liáo
1.術前放射治療 腫瘤生長快、體積大、手術難以徹底切除。
2.術後放射治療 原則上軟組織肉瘤術後皆可行術後放射治療,手術殘留或病理報告切緣陽性者,病理報告惡性程度高者。
3.單純放射治療 有手術禁忌證或拒絕手術的患者。
5 準備
1.術前向患者說明治療的目的和治療效果,增強戰勝疾病的信心,交待注意事項,以獲得病人的積極配合。
2.全身準備 治療前要全面進行檢查。有貧血則要給予糾正,有全身感染者要給予治療,有合併症者也要給予控制。治療過程中,讓病人進高蛋白、高維生素、高熱量的食物。從各方面改善病人的全身狀況,提高機體的免疫能力,提高治療效果。
3.局部的準備 如保持局部皮膚清潔,控制感染等。
6.1 1.術前放射治療
(1)照射範圍:要適當大,充分包括侵犯區域。採取兩野或多野照射,可加用楔形板,以使劑量分佈均勻。
(2)照射劑量:一般腫瘤劑量爲50Gy/5周,術後再照射15Gy/1.5周。
6.2 2.術後放射治療
(1)照射範圍:根據病變位置、大小、病理分級來決定。術中用銀夾標記腫瘤範圍。病變在肢體者,G1,腫瘤直徑<5cm者,外放5cm;G2,腫瘤直徑>5cm者,外放7~10cm。
(2)照射劑量:一般腫瘤劑量爲50~55Gy/5~6周,然後縮野至瘢痕區再照射10~15Gy/1~2周。
6.3 3.單一放射治療
(1)照射範圍:參照術後放射治療。
(2)照射劑量:姑息治療劑量爲50~55Gy/5~6周,根冶性放射治療劑量再追加10~15Gy/1~2周。
不可照射整個肢體截面,要保留一條淋巴管及血循環通路,以減輕晚期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