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結腸癌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10月26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腫瘤專業3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8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甲狀腺癌、結腸癌和胃癌等腫瘤專業3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結腸癌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結腸癌(ICD-10:C18, D01.0)
行結腸癌根治術(或腹腔鏡下)、局部切除(或結腸曲段切除)、姑息切除術+短路(或造口術)(ICD-9-CM-3:45.4,45.73-45.79,45.8)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NCCN結腸癌臨牀實踐指南》(中國版,2009年第一版)
1.腹脹、腹痛、大便習慣改變、便血、貧血等臨牀表現,體格檢查發現腹部腫物。
5.術前應判斷是早期結腸癌還是進展期結腸癌,並根據上述檢查結果進行臨牀分期。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NCCN結腸癌臨牀實踐指南》(中國版,2009年第一版)
2.根治手術(結腸癌根治術):進展期結腸癌,無遠處轉移,腫瘤條件允許或聯合臟器切除可以根治的結腸癌患者。
3.腹腔鏡結腸癌根治術。
4.姑息手術(結腸癌姑息切除術、短路或造口術):有遠處轉移或腫瘤條件不允許,但合併梗阻、出血的結腸癌患者。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21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C18,D01.0結腸癌疾病編碼。
2.術前評估腫瘤切除困難者可先行新輔助化療後再次評估,符合手術條件者可以進入路徑。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3-5天。
1.所必須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型、凝血功能、血脂、消化道腫瘤標誌物、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電圖;
2.根據患者病情,必要時行超聲心動圖、肺功能、PET-CT等。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抗菌藥物使用: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7天。
3.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4.術中病理:冰凍(必要時)。
5.輸血:視術中情況而定。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10天。
1.術後病理:病理學檢查與診斷包括(1)切片診斷(分類分型、分期、切緣、脈管侵犯、淋巴結數目);(2)免疫組化;(3)分子生物學指標。
2.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消化道腫瘤標誌物。
3.術後用藥: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
4.1.10 (十)出院標準。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圍手術期的合併症和/或併發症,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結腸癌根治術中,結腸的切除範圍根據腫瘤部位、大小、浸潤程度等決定,可分爲右半結腸切除、橫結腸切除、左半結腸切除、乙狀結腸切除、全結腸切除、聯合臟器切除術等。
4.2 二、結腸癌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結腸癌(ICD-10:C18, D01.0)
行結腸癌根治術(或腹腔鏡下)、局部切除(或結腸曲段切除)、姑息切除術+短路(或造口術)(ICD-9-CM-3:45.4,45.73-45.79,45.8)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4-21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3天 | 住院第4天 (手術準備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與體格檢查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確定診斷和手術日期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外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飲食 臨時醫囑: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型、凝血功能、血脂、消化道腫瘤標誌物、感染性疾病篩查 □ 病理檢查 | 長期醫囑: □ 外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飲食 □ 患者既往疾病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明晨禁食水 □ 當晚次日晨腸道準備各一次 | 長期醫囑: □ 外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臨時醫囑: □ 術前醫囑: □ 常規準備明日在全麻或連續硬膜外麻醉下行◎結腸癌根治術◎腹腔鏡下結腸癌根治術+短路◎造口手術 □ 明晨禁食水 □ 明晨留置胃管、尿管 □ 常規皮膚準備 □ 當晚次日晨腸道準備各一次 □ 抗菌藥物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 入院第二日晨空腹留取化驗 □ 實施相應級別護理 □ 飲食指導 □ 相關治療配合及用藥指導 □ 腸道準備 | □ 手術前腸道準備及物品準備 □ 告知患者術日晨禁食水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5天 (手術日) | 住院第6天 (術後第1天) | 住院第7天 (術後第2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術中分期,根據分期決定手術範圍 □ 確定有無麻醉併發症 □ 上級醫師查房 □ 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 | □ 根據引流情況決定拔除引流管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外科術後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禁食水 □ 胃腸減壓接負壓吸引 □ 記出入量 □ 留置尿管接無菌袋 臨時醫囑: □ 測BP、P □ 吸氧 □ 抗菌藥物 □ 補液 | 長期醫囑: □ 同前 臨時醫囑: □ 測BP、P □ 補液 □ 抗菌藥物 □ 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複查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等 □ 止痛(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同前 臨時醫囑: □ 測BP、P □ 補液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術日晨完成術前常規準備 □ 全麻復甦物品準備 □ 執行一級護理 □ 觀察患者情況 □ 書寫重症護理記錄 □ 準確記錄出入量 □ 各種引流管的觀察與護理 □ 腹壁造口患者執行造口護理常規 | □ 執行一級護理 □ 禁食水 □ 半臥位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書寫重症護理記錄 □ 準確記錄出入量 □ 各種引流管的觀察與護理 □ 用藥及相關治療指導 | □ 執行級別護理 □ 禁食水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書寫重症護理記錄 □ 準確記錄出入量 □ 各種引流管的觀察與護理 □ 用藥及相關治療指導 □ 心理疏導和生活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8-11天 (術後第3-7天) | 住院第12-17天 (術後第8-12天) |
主要 診療 工作 | □ 上級醫師查房,對手術及手術切口進行評估,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和手術切口感染 □ 根據引流情況決定拔除胃、尿管 □ 根據引流情況決定拔除引流管 | □ 根據引流情況決定拔除引流管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外科二級護理常規 □ 飲食(酌情) 臨時醫囑: □ 測BP、P □ 拔胃管 □ 拔尿管 □ 補液(逐步增加經口進食量,減少腸外營養,直至完全停止) □ 抗菌藥物治療(酌情) | 長期醫囑: □ 外科三級護理常規 □ 飲食(逐步恢復) 臨時醫囑: □ 測BP、P □ 拔除引流管 □ 拆線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執行級別護理 □ 飲食指導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準確記錄出入量 □ 用藥及相關治療指導 □ 心理疏導和生活護理 | □ 執行級別護理 □ 飲食指導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用藥及相關治療指導 □ 心理疏導和生活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