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宮頸癌姑息化療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宮頸癌姑息化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1.第一診斷爲子宮頸癌
2.姑息化療:有復發和/或轉移的宮頸癌患者,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行手術治療或反射治療的患者。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華醫學會婦科腫瘤學組《婦科常見腫瘤診治指南》、NCCN《宮頸癌臨牀實踐指南》等。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 C53.901
2.復發和/或轉移的宮頸癌患者,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行手術治療或放射治療的患者。
4.當患者並存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4 (四)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日爲6-8天。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病情評估
2.化療前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糞常規+潛血;
(3)心電圖;
(4)腫瘤標記物(血SCCA、血CA125等);
3.根據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腹、盆腔磁共振(MRI);
(3)ECT或PET-CT檢查;
4.1.6 (六)化療前準備
1.體格檢查、體能狀況評分(KPS評分60分,或EGCO評分0~2分);
2.排除化療禁忌症。
4.1.7 (七)化療方案選擇
參照中華醫學會婦科腫瘤學組《婦科常見腫瘤診治指南》、NCCN《宮頸癌臨牀實踐指南》等。
4.1.8 (八)化療後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
2.肝腎功能
4.1.9 (九)化療中及化療後治療
化療期間需針對化療所致的不良反應和潛在臟器功能損傷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保肝、止吐、水化、抑酸、預防過敏、止瀉、升白細胞及血小板、貧血治療等。
4.1.10 (十)出院標準
1.病人一般情況良好,生命體徵平穩正常。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治療前、中、後有感染、嚴重出血及其他合併症,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可能延長住院時間並致費用增加。
2.化療後出現嚴重骨髓抑制(Ⅲ、Ⅳ),需要對症處理,導致治療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3.藥物不良反應需要特殊處理,如過敏反應、心臟毒性、神經毒性等。
4.其他方面的原因。
4.2 二、宮頸癌姑息化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子宮頸癌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出院日期: 標準住院日:≤8天
時間 | 化療前 住院第1~2天 | 化療期間 住院第2~7天 | 化療後 住院第4~7天 | 出院日 住院第4~8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完善檢查 □ 根據體檢、影像學檢查、病理結果等,行病例討論並確定化療方案 □ 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 完成化療前準備 | □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等書寫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飲食 化療前檢查項目: □ 血、尿、糞常規檢查 □ 心電圖 | 長期醫囑: □ 患者基礎用藥 □ 護理常規 □ 補液治療(水化、鹼化) 臨時醫囑: □ 化療 □ 重要臟器保護藥物 □ 止吐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患者基礎用藥 □ 護理常規 □ 補液治療(水化、鹼化) 臨時醫囑: □ 重要臟器保護藥物 □ 止吐、止瀉等 其他特殊醫囑: | 出院醫囑: □ 必要的出院帶藥 |
主要護理工作 | □ 入院介紹 □ 入院評估 □ 必要的化療前藥物準備 | □ 化療前準備 □ 宣教 □ 心理護理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定時巡視病房 |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指導,重點是出院後用藥方法 |
病情 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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