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八味檀香散藥典標準
2.1 品名
Bawei Tanxiang San
2.2 處方
檀香200g、石膏100g、紅花100g、甘草100g、丁香100g、北沙蔘100g、拳參100g、白葡萄乾100g
2.3 製法
以上八味,除檀香、丁香、白葡萄乾外,其餘石膏等五味粉碎成粗粉,加白葡萄乾,粉碎,烘乾,再加檀香、丁香,粉碎成細粉,過篩,混勻,即得。
2.4 性狀
本品爲棕黃色的粉末;氣香,味甘、微澀而涼。
2.5 鑑別
(1)取本品,置顯微鏡下觀察:草酸鈣簇晶直徑約40μm(拳參)。含晶細胞方形或長方形,壁厚,木化,層紋明顯,胞腔含草酸鈣方晶(檀香)。纖維柬周圍薄壁細胞含草酸鈣方晶,形成晶纖維(甘草)。花粉粒圓球形或橢圓形,直徑約60μm,外壁有刺,有3個萌發孔(紅花)。花粉粒三角形,直徑約16μm(丁香)。油管含棕黃色分泌物(北沙蔘)。
(2)取本品50g,照揮發油測定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Ⅹ D)試驗,分取油層,加乙醚2ml,混勻,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檀香油對照提取物,加乙醚製成每1ml含10μl的溶液,作爲對照提取物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供試品溶液1μl、對照提取物溶液5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石油醚(60~90℃)—乙酸乙酯(17:3)爲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噴以對二甲氨基苯甲醛溶液(取對二甲氨基苯甲醛0.20g,加冰醋酸50g使溶解,加磷酸5g與水20ml,混勻),在80~90℃加熱至斑點顯色清晰。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提取物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3)取本品4g,加80%丙酮10ml,密塞,振搖l5分鐘,靜置,吸取上清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紅花對照藥材0.5g,同法制成對照藥材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供試品溶液15μl、對照藥材溶液5μl,分別點於同一以羧甲基纖維素鈉爲黏合劑的硅膠H薄層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醇—甲酸—水(7:0.4:2:3)爲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4)取本品2.5g,加乙醚10ml,密塞,振搖數分鐘,濾過,濾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丁香酚對照品,加乙醚製成每1ml含16μl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供試品溶液10μl、對照品溶液2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石油醚(60~90℃)—乙酸乙酯(9:1)爲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噴以5%香草醛硫酸溶液,在105℃加熱至斑點顯色清晰。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2.6 檢查
應符合散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Ⅰ B)。
2.7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D)測定。
2.7.1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以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甲醇—0. 2mol/L醋酸銨溶液—冰醋酸(67:33:1)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50nm。理論板數按甘草酸峯計算應不低於2500。
2.7.2 對照品溶液的製備
取甘草酸銨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加甲醇製成每1ml含0.15m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即得(相當於每1ml含甘草酸0.1469mg)。
2.7.3 供試品溶液的製備
取本品約1.5g,精密稱定,置具塞錐形瓶中,精密加入甲醇50ml,稱定重量,超聲處理(功率200W,頻率50kHz)45分鐘,放冷,稱定重量,用甲醇補足減失的重量,搖勻,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25ml,蒸乾,殘渣用甲醇溶解,轉移至10ml量瓶中,並稀釋至刻度,搖勻,即得。
2.7.4 測定法
分別精密吸取對照品溶液與供試品溶液各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測定,即得。
本品每1g含甘草以甘草酸(C42H62O16)計,不得少於1.8mg。
2.8 功能與主治
2.9 用法與用量
口服。一次2~3g,一日1~2次。
2.10 規格
每袋裝15g
2.11 貯藏
密閉,防潮。
2.12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3 八味檀香散介紹
3.1 藥品類型
3.2 藥品名稱
3.3 藥品漢語拼音
3.4 藥品英文名稱
3.5 成份
3.6 性狀
3.7 作用類別
3.8 適應症/功能主治
3.9 規格
每袋裝15克
3.10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3克,一日1~2次。
3.11 禁忌
3.12 不良反應
3.13 注意事項
1.忌食辛辣、油膩食物。
2.本品適用於痰熱咳嗽,其表現爲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鳴,痰多、質粘厚或稠黃,咯吐不爽,或有身熱,口乾欲飲。
3.支氣管擴張、肺膿瘍、肺心病、肺結核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服用3天病證無改善,應停止服用,去醫院就診。
5.服藥期間,若患者出現高熱,體溫超過38℃,或出現喘促氣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顯增多者應到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3.14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3.15 藥理作用
3.16 備註
請仔細閱讀介紹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