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藥品標準
3.1 正式名
3.2 漢語拼音
Yansuan Tebinaifen Rongye
3.3 標準號
WS-180(X-140)-98
3.4 拉丁文或英文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Solution
3.5 主要活性成分
含鹽酸特比萘芬以特比萘芬(C21H25N)計應爲標示量的90.0~110.0%。
3.6 性狀
無色至微黃色澄清液體。
3.7 鑑別
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主峯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峯的保留時間一致。
3.8 檢查
pH值 應爲3.5-5.5(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ⅥH)。
裝量 取本品,依法檢查(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XF),應符合規定。
3.9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ⅤD)測定。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甲醇-水-5%氫氧化四乙基銨(80∶20∶0.3)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83nm。理論板數按鹽酸特比萘芬峯計算應不低於2500,鹽酸特比萘芬峯和內標物質峯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
內標溶液的製備 取萘適量,加甲醇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0.5mg的溶液。作爲內標溶液。
測定法 取鹽酸特比萘芬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加甲醇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約含0.50mg的溶液。精密量取該溶液與內標溶液各10ml,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釋至刻度。搖勺;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適量(約相當幹鹽酸特比萘芬5mg),精密稱定,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約30ml,精密加入內標溶液10ml,用甲醇稀釋至刻度,搖勻,濾過,取續濾液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按內標法以峯面積計算,即得。
3.10 作用與用途
3.11 用法與用量
3.12 注意
1、對特比萘芬或萘替芬過敏者禁用。
2、僅供皮膚徐塗敷用,不能用於眼內,要避免與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觸。
3、皮膚塗敷後不必包紮。
5、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
6、開放性傷口不宜使用。
3.13 劑量
外用,將本品適量塗敷患處及其周圍,每日二次,體股癬連續用藥2-4周,手足癬、花斑癬連續用藥4-6周,嚴重感染可適當延長治療時間。或遵醫囑。
3.14 標示量
3.15 類別
烯丙胺類抗真菌藥物,適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3.16 製劑
外用,將本品適量塗敷患處及其周圍,每日二次,體股癬連續用藥2-4周,手足癬、花斑癬連續用藥4-6周,嚴重感染可適當延長治療時間。或遵醫囑。
3.17 規格
10g∶0.1g(以特比萘芬計)
3.18 貯藏
密閉,在陰涼處保存。
3.19 有效期
暫定一年。
4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介紹
4.1 藥品類型
化學藥品
4.2 藥品名稱
4.3 藥品漢語拼音
Yansuan Tebinaifen Ningjiao
4.4 藥品英文名稱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Gel
4.5 成份
4.6 性狀
半透明狀或乳白色凝膠。
4.7 作用類別
4.8 適應症/功能主治
4.9 規格
10克:0.1克(以特比萘芬計)
4.10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適量塗敷於患處及其周圍,一日2次。體、股癬連續使用2-4周;手癬、足癬、花斑癬連續用藥4-6周。
4.11 禁忌
4.12 不良反應
4.13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諮詢。
4.本品塗敷後不必包紮。
5.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4.14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4.15 藥理作用
本品爲廣譜抗真菌藥,能高度選擇性地抑制真菌麥角鯊烯環氧化酶,阻斷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麥鯊烯環氧化反應而干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從而發揮抑制和殺滅真菌的作用。
4.16 貯藏
4.17 備註
請仔細閱讀介紹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