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地爾緩釋片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1 拼音

wū lā dì ěr huǎn shì piàn

2 藥品標準

2.1 正式名

烏拉地爾緩釋片

2.2 漢語拼音

Wuladi‘er Huanshi Pian

2.3 標準號

WS-294(X-256)-2000

2.4 拉丁文或英文

Urapidil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s

2.5 主要活性成分

2.6 性狀

本品爲白色片。

2.7 鑑別

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主峯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主峯的保留時間一致。

2.8 檢查

釋放度 取本品,用細金屬纏繞以防本品上浮或粘附於漿杆杯壁,照釋放度測定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X D第一法),採用溶出度測定法第二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X C),以稀鹽酸溶液(1→1000)900ml爲溶劑,轉速爲每分鐘50轉,依法操作,在2、4與8小時分別取溶液5ml,過濾,並即時在操作容器中補充上述溶劑5ml;分別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用介質定量稀釋成每1ml約含10μg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IV A),在268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收度;另精密稱取烏拉地爾對照品適量,加甲醇溶解,用稀鹽酸溶液(1→1000)定量稀釋成每1ml約含10μg的溶液,同法測定吸收度,分別計算出每片在不同時間的溶出量。本品每片在2,4和8小時的溶出量應分別相應爲標示量的20~40%、40~60%和75%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佈 陝西省藥品檢驗所 審覈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委員會 審訂 西安利君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

本標準自2000年8月4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保護期6年,保護期內,其他單位不得仿製。

其它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I A)。

2.9 含量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V D)測定。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乙腈-0.05mol/L磷酸二氫銨溶液(20:80)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68nm,理論板數按烏拉地爾峯計算應不低於1000。

3 測定法

取本品10片,精密稱定,研細,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烏拉地爾50mg),置20ml量瓶中,加甲醇超聲使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過濾,精密量取續濾液2ml,置2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烏拉地爾對照品適量,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即得。

3.1 作用與用途

α1受體阻滯劑,適用原發性高血壓,腎性高血壓嗜鉻細胞瘤引起的高血壓的治療。

3.2 用法與用量

3.3 注意

對本品過敏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駕車、操作機器者、高齡及肝功能障礙患者慎用本品。

3.4 劑量

成年人服用本品通常從30mg/天開始,當效果不明顯時,可在1~2周時間內逐漸增加劑量至每天60mg或120mg,分兩次口服。

3.5 標示量

本品含烏拉地爾(C20H29N5O3)應爲標示量的90.0~110.0%。

3.6 類別

3.7 製劑

成年人服用本品通常從30mg/天開始,當效果不明顯時,可在1~2周時間內逐漸增加劑量至每天60mg或120mg,分兩次口服。

3.8 規格

30mg。

3.9 貯藏

密閉在陰涼乾燥保存

3.10 有效期

暫定二年。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