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概述
艾司奧美拉唑爲質子泵抑制劑(Proton Pump Inhibitors,PPIs),常用劑型包括片劑、膠囊、注射劑。
口服可用於治療GERD:a. 反流性食管炎的治療;b. 已經治癒的食管炎患者預防復發的長期治療;c. GERD的症狀控制;與適當的抗菌療法聯合用藥根除H.pylori,並且:a. 促進H.pylori感染相關的十二指腸潰瘍癒合;b. 防止與H.pylori相關的消化性潰瘍復發;
對需要持續NSAIDs治療的患者:與使用NSAIDs治療相關的胃潰瘍治療。
注射劑可作爲當口服療法不適用時,GERD的替代療法;用於口服療法不適用的急性胃或十二指腸潰瘍出血的低危患者(胃鏡下Forrest分級llc-lll);用於降低成人胃和十二指腸潰瘍出血內鏡治療後再出血風險。
5 適應證
口服[1]:
1. GERD:a. 反流性食管炎的治療;b. 已經治癒的食管炎患者預防復發的長期治療;c. GERD的症狀控制;
2. 與適當的抗菌療法聯合用藥根除H.pylori,並且:a. 促進H.pylori感染相關的十二指腸潰瘍癒合;b. 防止與H.pylori相關的消化性潰瘍復發;
3. 需要持續NSAIDs治療的患者:與使用NSAIDs治療相關的胃潰瘍治療。
1. 作爲當口服療法不適用時,GERD的替代療法;
6 合理用藥要點
口服[1]:
1. 藥片應和液體一起整片吞服,而不應當咀嚼或壓碎;
2. 對於存在吞嚥困難的患者,可將片劑溶於半杯不含碳酸鹽的水中(不應使用其他液體,因腸溶包衣可能被溶解),攪拌,直至片劑完全崩解,立即或在30分鐘內服用,再加入半杯水漂洗後飲用。微丸決不應被嚼碎或壓破;
3. 對於不能吞嚥的患者,可將片劑溶於不含碳酸鹽的水中,並通過胃管給藥。應仔細檢查選擇的注射器和胃管的合適程度。
1. 對於不能口服用藥的GERD患者,應短期用藥(不超過7天),一旦可能,就應轉爲口服治療;
2. 對於不能口服用藥的Forrest分級llc-lll的急性胃或十二指腸潰瘍出血患者,推薦靜脈滴注本品40 mg,每12小時一次,用藥5天;
3. 經內鏡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急性出血後,應給予患者80 mg艾司奧美拉唑靜脈注射,持續時間30分鐘,然後持續靜脈滴注8 mg/h 維持71.5小時;
4. 注射液的製備是通過加入5 mL的0.9%氯化鈉注射液至本品小瓶中供靜脈注射使用,靜脈注射時間應至少在3分鐘以上;
7 質子泵抑制劑在特殊病理、生理狀況患者中的應用
特殊人羣 | ||||||
腎功能異常 | 無需調整劑量 | 15mg/日 | 無需調整 | 無需調整 | 無需調整 | 慎用 |
肝功能異常 | 嚴重者 ≤20mg/日 | 慎用 15mg/日 | 重度 ≤20mg/日 | 嚴重者慎用 | 嚴重者 ≤20mg/日 | 慎用 |
無需調整 | 慎用 | 無需調整 | 無需調整 | 無需調整 | 無需調整 | |
可以使用 | 經驗有限 | 無臨牀資料 | 無臨牀資料 | 無臨牀資料 | 無臨牀資料 | |
妊娠期用藥 | 可以使用 | 利>弊時使用 | 利>弊時使用 | 利>弊時使用 | 慎用 | 不建議服用 |
哺乳期用藥 | 對嬰兒 影響較小 | 暫停哺乳 | 暫停哺乳 | 暫停哺乳 | 暫停哺乳 | 暫停哺乳 |
備註:*此部分參考國內原研藥的藥品介紹、FDA妊娠分級及最新臨牀診療指南
7.1 肝、腎功能減退患者質子泵抑制劑的應用
質子泵抑制劑在人體內經肝臟代謝。肝功能減退時,質子泵抑制劑的選用及劑量調整須要考慮肝功能減退對藥物在體內代謝過程的影響,以及質子泵抑制劑及其代謝物發生毒性反應的可能性。[1]
質子泵抑制劑本身無腎毒性,在人體內主要經腎臟排出。質子泵抑制劑的選用及劑量調整鬚根據患者腎功能減退程度及質子泵抑制劑在人體內清除途徑和比例。[1]
7.2 老年患者質子泵抑制劑的應用
各年齡段的老年人胃內酸度與青年人相似,老年人酸相關性疾病可以用質子泵抑制劑治療。老年人腎功能不全和輕中度肝功能不全者的質子泵抑制劑藥代動力學與青年人相似,無需調整劑量;但嚴重肝功能不全者,最大麴線下面積(AUCmax)值爲肝功能正常者的2~3倍,血漿半衰期明顯延長,應用質子泵抑制劑應相應減量。[1]
7.3 兒童患者質子泵抑制劑的應用
兒童處於生長發育階段,肝臟、腎臟的發育尚不完全,大多數藥物在兒童體內的藥動學特點與成人相比有明顯差異。目前兒童使用質子泵抑制劑的臨牀應用經驗有限且兒童劑型較少,主要用於小兒GERD、消化性潰瘍和H.pylori感染的治療,具體可應用的適應證可參考臨牀應用指南,根據體重和年齡計算兒童用藥的劑量。[1]
7.4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質子泵抑制劑的應用
質子泵抑制劑用於妊娠婦女的臨牀資料有限。除難治性、嚴重的GERD外,不推薦妊娠婦女使用質子泵抑制劑。對於治療酸相關疾病,僅對於在調整生活方式的基礎治療及抗酸劑、H2RA、胃黏膜保護劑治療效果不佳時,充分評估患者的獲益和風險後,方予以考慮使用質子泵抑制劑。在妊娠前1個月以及妊娠的第1~3個月避免使用任何質子泵抑制劑。[1]
關於質子泵抑制劑用於哺乳期女性的臨牀研究較少,胎兒的風險不能被除外,不推薦哺乳期婦女使用。如必須使用,大部分質子泵抑制劑服藥期間應暫停哺乳[1]。
8 參考資料
- ^ [1] 國家衛生健康委,質子泵抑制劑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20年版)[Z].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