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胃十二指腸潰瘍臨牀路徑(消化內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12月14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消化系統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208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2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肝硬化腹水、輕症急性胰腺炎、膽總管結石、胃十二指腸潰瘍、大腸息肉和反流食管炎等消化系統6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胃十二指腸潰瘍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胃十二指腸潰瘍(ICD-10:K25.7/K26.7/K27.7)(無併發症患者)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消化系統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實用內科學(第12版)》(復旦大學醫學院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等國內、外臨牀診療指南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消化系統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實用內科學(第12版)》(復旦大學醫學院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等國內、外臨牀診療指南
1.基本治療:包括調整生活方式、注意飲食、避免應用致潰瘍藥物等。
2.藥物治療:根據病情選擇降低胃酸藥物(質子泵抑制劑和H2受體拮抗劑)、胃粘膜保護藥物、根除Hp藥物、對症治療藥物。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5-7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25.7/K26.7/K27.7胃十二指腸潰瘍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須完成的檢查: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型、RH因子、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心電圖、胸片。
2.診斷有疑問者可查:
(2)13C-或14C-呼氣試驗;
4.1.7 (七)胃鏡檢查。
2.檢查前禁食6-8小時。
3.如選擇無痛內鏡,術中需監測生命體徵,術後要在內鏡室觀察至清醒,並經麻醉醫師同意後返回病房。
4.胃鏡檢查2小時後再進食(大量活檢者或容易出血者可延長禁食時間)。
4.1.8 (八)標準藥物治療方案。
1.合併Hp感染者進行根除Hp治療:
(1)質子泵抑制劑PPI聯合2種相關抗菌藥物三聯療法,或加用鉍劑的四聯療法,療程爲1-2周);
(2)抗Hp治療後繼續使用質子泵抑制劑或H2受體拮抗劑抑酸治療(療程十二指腸潰瘍4-6周,胃潰瘍6-8周)。
2.未合併Hp感染者進行抑酸治療(療程同上)。
3.症狀無改善者可給予胃粘膜保護劑治療。
4.1.9 (九)出院標準。
腹痛減輕或消失。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3.胃十二指腸潰瘍出現併發症(出血、穿孔、幽門梗阻、癌變等),退出本路徑,轉入相應臨牀路徑。
4.2 二、胃十二指腸潰瘍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胃十二指腸潰瘍(ICD-10:K25.7/K26.7/K27.7)(無併發症患者)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5-7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完成詢問病史和體格檢查,按要求完成病歷書寫 □ 安排完善常規檢查 | □ 上級醫師查房 □ 明確下一步診療計劃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三級查房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消化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軟食 □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血、尿、大便常規+潛血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型、RH因子、感染性疾病篩查 □ 心電圖、胸片 □ 其他檢查(酌情):血澱粉酶、胃泌素水平、腫瘤標記物篩查,13C-或14C-呼氣試驗,腹部超聲、立位腹平片、X線鋇餐、上腹部CT或MRI | 長期醫囑: □ 消化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軟食 □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次晨禁食 | 長期醫囑: □ 消化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軟食 □ 診斷胃十二指腸潰瘍伴Hp感染者,行根除Hp治療 □ 診斷胃十二指腸潰瘍不伴Hp者,行抑酸治療或/和胃粘膜保護劑口服 □ 其他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大便常規+潛血 □ 複查血常規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協助患者及家屬辦理入院手續 □ 入院宣教 □ 靜脈抽血 |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天 | 住院第5-7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完成查房記錄 □ 對患者堅持治療和預防復發進行宣教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能否出院 □ 通知出院處 □ 通知患者及家屬準備出院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出院後注意事項,預約複診時間,定期複查胃鏡、鋇餐及13C 或14C呼氣試驗 □ 將出院記錄的副本交給患者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消化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軟食 □ 診斷胃十二指腸潰瘍伴Hp感染者,此前並未根除治療者,行相應的根除治療 □ 診斷胃十二指腸潰瘍不伴Hp者,行抑酸治療(質子泵抑制劑和H2受體拮抗劑))或/和胃粘膜保護劑口服 □ 其他對症治療 | 臨時醫囑: □ 出院帶藥(參見標準藥物治療方案,伴發Hp陽性者抗HpP治療7-14天,胃潰瘍治療6-8周,十二指腸球潰瘍治療4-6周) □ 門診隨診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監督患者用藥 □ 出院前指導 |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宜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