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精製抗蛇毒血清製造及檢定規程
本品系蛇毒或脫毒蛇毒免疫馬的血漿,經胃酶消化後用硫酸銨鹽析法製成的抗蛇毒球蛋白製劑,能中和相應蛇毒,用於治療被相應毒蛇咬傷之患者。
4.1 製造
1.1 對血漿的要求
1.1.1 用於製造精製抗蛇毒血清的血漿應符合附錄1《抗蛇毒血清生產用馬匹免疫方法》的規定。
按《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中1.2項進行。
按《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中1.3項進行。
1.4 半成品檢定
由製造部位進行理化檢定、無菌試驗、安全試驗、熱原質試驗、類A血型物質測定及效力試驗。熱原質試驗、類A血型物質測定及效力試驗可與質量檢定部門會同進行。檢定方法及要求同成品檢定。
4.2 成品檢定
由質量檢定部門進行全面檢定,半成品已會同檢定的項目可抽檢。
2.1 鑑別試驗
按《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2.1項進行。
2.2 理化檢定
按《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中2.2項進行
2.3 無菌試驗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2.4 安全試驗
按《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2.4項進行。
2.5 熱原質試驗
按《生物製品熱原質試驗規程》進行。注射劑量爲3ml/kg。判定標準按該規程4.1項要求進行。
2.6 類A血型物質測定
按《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2.6項進行。
2.7 效價測定
4.3 保存與效期
5 抗蛇毒血清生產用馬匹免疫方法
5.1 馬匹
1.1 用於免疫採血之馬匹必須符合《生物製品生產用馬匹檢疫及管理規程》的規定。
1.3抗蛇毒血清生產用馬匹,如解剖確診爲蛇毒中毒死亡者,應將屍體焚燬或深埋。
5.2 抗原與佐劑
2.3 蛇毒應於2~8℃真空乾燥保存。免疫抗原爲配製稀釋成一定濃度的蛇毒液。
2.4凡接觸蛇毒之用具,用前用後都應煮沸消毒,手有創傷者,操作時應有保護措施。
2.5 免疫用佐劑應符合《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附錄1中的有關要求。
5.3 免疫與採血
3.1 馬匹免疫採血按《抗毒素生產馬匹免疫方法》中的要求及規定進行。
根據基礎免疫情況,制定超免疫計劃。免疫注射量應逐漸遞增,可視注射反應而定。
3.3 採血
經試血效力試驗合格之馬匹可進行採血,其血清的效價不得低於下列要求。分離之血漿加適宜防腐劑(如0.5%苯酚)。
5.4 效價測定
6 抗蛇毒血清效價測定方法(小白鼠試驗法)
1 試劑
1.1 標準抗蛇毒血清
由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分發。標準抗蛇毒血清應保存於2~8℃。
1.2 蛇毒
由檢定所分發。試驗用的蛇毒須以檢定所分發的標準抗蛇毒血清準確標定其試驗量(蝮蛇、眼鏡蛇及銀環蛇1個L+,五步蛇2個L+)。使用幹毒時,須以精確的分析天平稱取,每次稱取量不得少於5mg,溶解後應在3天內(保存於2~8℃)用完。幹毒應封存於裝有乾燥劑的真空器皿中。亦可將幹毒製成液體甘油蛇毒,即幹毒溶解液與中性甘油(經116℃10分鐘滅菌)等量混合,每ml至少含50個試驗量,保存於2~8℃暗處。
1.3 稀釋液
氯化鈉8.5g
硼酸 4.5g
硼砂0.5g
6.1 用具
吸管、容量瓶、注射器應經標化。吸管、試管、容量瓶應潔淨乾燥,其他用具應滅菌。
6.2 試驗動物
體重18~20g健康小白鼠。
6.3 試驗方法
4.1 稀釋標準抗蛇毒血清
用稀釋液稀釋標準抗蛇毒血清使每ml含抗銀環蛇、眼鏡蛇或抗蝮蛇毒血清5U、或抗五步蛇毒血清10U,即與5個相應蛇毒試驗量混合後每0.4ml注射量中含1U或2U。
4.2 稀釋蛇毒
用稀釋液稀釋蛇毒,使其5個試驗量不超過0.8ml,在與抗蛇毒血清混合時補加稀釋液至2ml,即每0.4ml注射量中含1個試驗量。
4.3 稀釋待檢抗蛇毒血清
用稀釋液將待檢抭蛇毒清稀釋成數個稀釋度,使每ml抗蝮蛇、眼鏡蛇或銀環蛇毒血清約含5U或其上下:抗五步蛇毒血清約含10U或其上下。各稀釋度間隔5%~10%。
4.4 混合
4.4.1 待檢組
定量吸取不同稀釋度之待檢抗蛇毒血清各1ml,分別裝入小試管中,每管加入5個試驗量與待檢抗蛇毒血清相應的稀釋蛇毒液,補加稀釋液至2ml,混合均勻,加塞,置37℃結合45分鐘後立即注射小白鼠。
4.4.2 對照組
按下表定量吸取已稀釋之待檢抗蛇毒血清相應的標準抗蛇毒血清,分別裝入小試管中:
對照①
對照②
標準抗眼鏡蛇毒血清 1ml 1.2ml
每管加入5個試驗量之相應稀釋蛇毒液,補加稀釋液至2ml,混合均勻,加塞,置37℃結合45分鐘後立即注射小白鼠。
4.5 注射
每個稀釋度的待檢抗蛇毒血清、對照①及對照②各注射小白習4只,每隻腹腔注射0.4ml。應注意勿使注射液流出。
4.6 觀察
試驗小白鼠每日觀察1次,並記錄發病及死亡情況,抗銀環蛇毒血清及抗五步蛇毒血清之試驗小白鼠觀察48小時,抗腹蛇毒血清及抗眼鏡蛇毒血清之試驗小白鼠觀察72小時。
4.7 結果判定
對照①小白鼠死亡50%以上,對照②小白鼠應比對照①死亡晚或不死亡。待檢抗蛇毒血清之效價應以與對照①小白鼠同時死亡之最高稀釋度判定。
7 精製抗蛇毒血清使用說明書
本品系用蛇毒免疫馬匹後由馬血漿精製而成,供治療蛇咬傷者之用,其中蝮蛇抗血清對竹葉青和烙鐵頭咬傷亦有療效。咬傷後,應迅速注射本品,愈早愈好。
本品爲無色或淡黃色的澄明液體,含防腐劑,久置可析出少量能搖散的沉澱。
7.1 適應症
供治療蛇咬傷之用,其中蝮蛇抗血清對竹葉青和烙鐵頭咬傷亦有效.
7.2 用法
1.注射途徑:通常採用靜脈注射,也可做肌內或皮下注射。
2.劑量:一般蝮蛇咬傷注射抗蝮蛇毒血清6000U;五步蛇咬傷注射抗五步蛇毒血清8000U;銀環蛇或眼鏡蛇咬傷注射抗銀環蛇毒血清10000U或抗眼鏡蛇毒血清2000U。以上劑量約可中和一條相應蛇的排毒量。視病情可酌量增減。
3.兒童用量應與成人相等,不應減少。
4.注射前必須先做過敏試驗,陰性者纔可全量注射。
7.3 過敏試驗方法
取0.1ml抗血清加1.9ml氯化鈉注射液,好20倍稀釋。在前臂掌側皮內注射0.1ml,經20~30分鐘,注射部位皮丘在2cm以內,且皮丘周圍無紅暈及蜘蛛足者爲陰性,可直接注射。若陽性可疑者,預先注射撲爾敏10mg(兒童劑量根據體重酌減),15分鐘後再注射本品。若陽性者應採用脫敏注射法。
7.4 脫敏注射法
用氯化鈉注射液將抗血清稀釋20倍。分數次做皮下注射,每次觀察10~20分鐘,第1次注射0.4ml。如無反應,可酌情增量注射。注射觀察3次以上,無異常反應者,即可做靜脈、肌內或皮下注射。注射前將製品在37℃水浴加溫數分鐘。注射時速度應慢,開始每分鐘不超過1ml,以後亦不宜超過4ml。注射時,如有異常反應,應立即停止注射。
7.5 注意事項
1.遇有血清過敏反應,即肌內注射撲爾敏。必要時,應用地塞米松5mg加入25%(或50%)葡萄糖注射液20ml中靜脈注射或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135mg或氫化可的松100mg加入25%(或50%)葡萄糖注射液40ml中靜脈注射,亦可靜脈滴注。
2.對咬傷者不論是否毒蛇咬傷,遇有傷口污染較明顯者,應同時注射破傷風抗毒素1500~3000U。
7.6 保存
保存於2~8℃暗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