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2〕1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安排,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在總結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縣級醫院醫療實際,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脣裂、齶裂、下頜骨骨折、乳牙中齲、乳牙慢性牙髓炎、個別乳磨牙早失、複發性口腔潰瘍、口腔扁平苔蘚、口腔念珠菌病等縣級醫院9個常見口腔科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實際,在我部制定的臨牀路徑原則內,指導轄區內縣級醫院細化各病種的臨牀路徑並組織實施。縣級醫院開展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時應當參照本通知下發的縣級醫院版臨牀路徑實施,有條件的縣級醫院亦可參照我部下發的臨牀路徑(2009年-2012年版)實施。請及時總結臨牀路徑管理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請從衛生部網站下載口腔科9個病種縣級醫院2012年版臨牀路徑。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 陳海勇、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413、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12月27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齶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齶裂(ICD-10:Q35)。
行齶裂修復術(ICD-9-CM-3:27.6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齶部裂開,可爲完全性裂,也可爲不完全性裂;可爲單側裂,也可爲雙側裂。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10個月以上的患兒,血常規、胸片等都在正常範圍內;
2.無嚴重先天性其他臟器的異常;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1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ICD-10:Q35齶裂疾病編碼。
2.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如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2-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4)感染性疾病篩查;
(5)X線片(胸片);
(6)心電圖。
2.根據病情可選擇:
(2)頭顱定位側位片、頭顱CT(必要時);
(3)有條件、能夠配合的患兒可開展鼻咽纖維鏡和/或鼻流計等齶咽功能及語言功能檢查。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可考慮使用第一代頭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③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2.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爲術前0.5小時,手術超過3小時加用1次抗菌藥物。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4天。
2.手術內固定物:無。
3.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4.輸血:視術中情況定。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4-7天。
1.根據當時病人情況而定複查的檢查項目。
2.術後用藥: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
3.必要時使用止血藥。
4.1.10 (十)出院標準。
1.傷口癒合良好。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有影響手術的綜合徵疾病,需要進行相關的檢查、診斷和治療。
2.上頜骨段移位嚴重的齶裂必要時需要正畸輔助復位移位的骨段、縮小裂隙。
3.裂隙過寬的單、雙側齶裂可能需要犁骨粘骨膜瓣來關閉齶裂的鼻腔側裂隙。
4.軟齶過短、齶咽閉合功能差的齶裂必要時需要同時行咽成形術以改善發音。
4.1.12 (十二)參考費用標準:3000-6000元。
4.2 二、齶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齶裂(ICD-10:Q35)
行齶裂修復術(ICD-9-CM-3:27.62)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1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入院日) | 住院第2天 (手術準備日) | 住院第3-4天 (手術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術前化驗單、影像檢查單、心電圖檢查單、會診單(根據病情需要)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手術方式和日期 □ 向患兒家屬交待診療過程和住院事項 | □ 開術前醫囑、完成術前準備 □ 術前討論(視情況而定)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 □ 完成術前小結和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完成手術 □ 開術後醫囑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術者查房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外科二級護理 □ 飲食:◎普食◎半流食◎流食◎其他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 □ 心電圖(必要時) □ 正位胸片 | 臨時醫囑: □ 擬明日全麻下行齶裂修復術 □ 術前6小時禁食水 □ 抗菌藥物:術前30分鐘 | 長期醫囑: □ 全麻術後護理常規 □ 外科一級護理 □ 術後6小時流食 臨時醫囑: □ 心電監護 □ 持續或間斷吸氧 □ 抗菌藥物 |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指導飲食及餵養方法 □ 執行入院後醫囑 | □ 晨起靜脈取血 □ 衛生知識及手術知識宣教 □ 囑禁食、水時間 □ 藥敏試驗 | □ 術前更衣、遵醫囑給藥 □ 觀察術後病情變化 □ 觀察創口出血情況 □ 給予術後飲食指導 □ 指導並協助術後活動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
時間 | 住院第4-5天 術後第1日 | 住院第5-7天 (術後第2-3日) | 住院第8-11天 (術後第4-7天,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觀察病情 □ 住院醫師常規病歷記錄 □ 詢問進食量 □ 觀察體溫 □ 觀察傷口情況 | □ 上級醫師查房,觀察病情 □ 住院醫師常規病歷記錄 □ 詢問進食量 □ 觀察體溫 □ 觀察傷口情況 □ 必要時複查血常規 | □ 住院醫師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向患者交代出院後的注意事項,如:返院複診的時間、地點,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流食 □ 抗菌藥物 □ 解熱鎮痛類(小兒) □ 創口換藥 臨時醫囑: □ 必要時使用止血藥 □ 根據患兒進食量補液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更改護理級別) □ 口服抗菌藥物 | □ 明日出院(出院前1日) □ 出院帶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病情變化 □ 觀察創口出血情況 □ 觀察進食情況並給予指導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觀察病情變化及飲食情況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 指導辦理出院手續 □ 指導傷口及進食護理 □ 指導複查時間及注意事項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表單下載:齶裂臨牀路徑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