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扁桃體周圍膿腫(2017年版)
4.1 一、扁桃體周圍膿腫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扁桃體周圍膿腫(ICD-10:J36.x00)
行膿腫切開引流(ICD-9:28.0 0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病史:咽痛劇烈,發熱,語音含糊,唾液垂滴,伴同側耳部或牙齒放射痛,頭偏向病側,可伴張口困難,多發生於大多數發生於急性扁桃體炎發病3~5天后
2.體徵:一側舌(咽)齶弓充血隆起,扁桃體被推向內下方,病側軟齶及懸雍垂紅腫並向對側偏斜,頸部活動受限,頭常偏向患側,頜下淋巴結腫大。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一般治療:臥牀休息,進流質飲食及多飲水,局部漱口液消炎,靜脈抗生素,伴高熱者可用糖皮質激素,
3.扁桃體切除術:膿腫消退兩週後,將扁桃體切除,以預防復發。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5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J36.x00扁桃體周圍膿腫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標準住院≤5天。
4.1.6.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糞常規;
4.1.6.2 2.有條件者在最隆起處試驗性穿刺抽膿可明確診斷。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合理選用抗菌藥物。
4.1.8 (八)出院標準。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伴有影響手術的合併症,需進行相關診斷和治療等,導致住院時間延長,治療費用增加。
2.出現手術併發症,需進一步診斷和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治療費用增加。
4.2 二、扁桃體周圍膿腫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扁桃體周圍膿腫(ICD-10:J36.x00)
行切開引流排膿(ICD-9:28.0 002)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5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4天 | 住院第5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上級醫師查房 | □ 藥物治療 □ 簽署診療知情同意書 □ 完成切開引流處理 □ 上級醫生查房及評估 | □ 完成出院記錄、出院證明書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耳鼻咽喉科護理常規 □ 二級或三級護理 □ 半流質或流質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 □ 感染性疾病篩查 | 長期醫囑: □ 耳鼻咽喉科護理常規 □ 二級或三級護理 □ 半流質或流質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抗菌藥物 □ 霧化吸入 臨時醫囑: □ 處置:切開排膿 □ 酌情吸氧 □ 漱口液 □ 準備 □ 其他特殊醫囑 | 臨時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實際操作時需明確寫出具體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