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周圍神經損傷康復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周圍神經損傷康復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臨牀診斷爲周圍神經損傷
4.1.2 (二)診斷依據。
1.臨牀表現
(1)運動功能障礙
2.肌電圖檢查證據
4.1.3 (三)康復評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物理醫學與康復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康復醫學(第5版)》(人民衛生出版社)。入院後3天內進行初期評定,住院期間根據功能變化情況,住院4-15天進行一次中期評定,出院前進行末期評定。評定內容包括:
1、肌力評定
5、神經幹叩擊試驗
7、患肢周徑評定
4.1.4 (四)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物理醫學與康復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康復醫學(第5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 臨牀常規治療。
2.康復治療:
(2)受累肢體各關節的主、被動運動
(3)物理因子治療
(4)肌力訓練
(5)作業治療
(6)感覺訓練
4.1.5 (五)標準住院日
標準住院日爲14-21天
4.1.6 (六)進入臨牀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周圍神經損傷。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患者生命體徵穩定,骨科或神經科臨牀處理已結束,且存在需要康復治療的功能障礙。
4.1.7 (七)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查項目:肌電圖檢查
2.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3)心電圖檢查;
4.1.8 (八)出院標準。
1.臨牀病情穩定。
2.功能恢復進入平臺期。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既往嚴重基礎疾病而影響或其他損傷嚴重,影響第一診斷者需退出路徑。
2.住院期間再次神經損傷或出現嚴重併發症,需要進一步診治或轉科治療,需退出路徑。
3.病程較長,保守治療無效,可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4.2 二、周圍神經損傷恢復期康復臨牀路徑表單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4-21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開出輔助檢查項目 □ 簽訂相關醫療文書及項目實施協議 □ 選擇以下治療方案: □ 初步確定診斷及治療方案 □ 安全告知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和入院記錄 | □ 主治醫師查房 □書寫病程記錄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繼續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與患者家屬溝通 | □ 主任/副主任醫師查房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相關科室會診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繼續物理因子治療、康復訓練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物理因子治療 臨時醫囑: □複查異常化驗及檢查 □進行初期康復評定 | 長期醫囑: □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物理因子治療 □ 肌力訓練 □ ADL訓練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物理因子治療 □ 肌力訓練 □ ADL訓練 臨時醫囑: □複查異常化驗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主要 護理 工作 | □體位擺放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定 | □體位擺放 □正確執行醫囑 □每日護理評定 □心理與生活護理 | □體位擺放 □正確執行醫囑 □每日護理評定 □心理與生活護理 |
病情 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15天 | 住院第16-20天 (出院前日) | 住院第21天 (出院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三級醫師查房 □書寫病程記錄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繼續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與患者家屬溝通病情 □根據病情酌請相關科室會診 | □三級醫師查房 □書寫病程記錄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康復訓練 | □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物理因子治療 □ 肌力訓練 □ ADL訓練 臨時醫囑: □複查異常化驗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物理因子治療 □ 肌力訓練 □ ADL訓練 臨時醫囑: □複查肌電圖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出院醫囑: □通知出院 □依據病情給予出院帶藥及康復指導 | ||||
主要 護理 工作 | □體位擺放 □正確執行醫囑 □每日護理評定 □心理與生活護理 |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康復指導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康復護理指導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