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職業性慢性輕度鎘中毒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職業性慢性輕度鎘中毒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職業性慢性輕度鎘中毒(ICD-10:T56.3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國家職業衛生標準GBZ17-2015《職業性鎘中毒的診斷》,參考《中華職業醫學》(何鳳生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和《臨牀職業病學》(趙金垣主編,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
1.職業史:有長期密切的鎘及其化合物職業接觸史,接觸時間原則上不應低於1年;
2.臨牀表現:可有頭暈、乏力、嗅覺障礙、腰背及肢體痛等症狀;
3.尿鎘測定:連續兩次高於5μmol/mol肌酐(5μg/g肌酐),即連續兩次>5μmol/mol肌酐(5μg/g肌酐);
4.下列檢查任何一項有改變:
(1)尿β2-微球蛋白(β2-microglobulin,β2-MG)含量在9.6μmol/mol肌酐(1000μg/g肌酐)以上,即≥9.6μmol/mol肌酐(1000μg/g肌酐);
(2)尿視黃醇結合蛋白(retinol-binding protein,RBP)含量在5.1μmol/mol肌酐(1000μg/g肌酐)以上,即≥5.1μmol/mol肌酐(1000μg/g肌酐)。
5.需排除以下疾病:藥物性(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抗癌藥、多粘菌素等)和其他重金屬(汞、鉛和鈾等)中毒所致腎小管功能障礙,溢出性蛋白尿,Wilson病,特發性 Fanconi 綜合徵等。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GBZ17-2015《職業性鎘中毒的診斷》、《中華職業醫學》(何鳳生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和《臨牀職業病學》(趙金垣主編,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調離接觸鎘及其他有害作業,戒菸。給予適當營養,儘量避免上呼吸道及其他部位感染,避免使用腎毒性藥物及易於誘發腎功能損害的藥物,如氨基糖甙類抗生素、磺胺類及非固醇類消炎藥等。治療上以中西醫綜合療法爲主,包括藥物治療,對症處理,控制血糖、血壓、血脂,防治骨痛、骨質疏鬆,及輔以理療等。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21-30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T56.301職業性慢性輕度鎘中毒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血清電解質、血糖、血尿酸、血脂、感染性疾病篩查;
(3)尿鎘(對尿肌酐濃度< 0.3g/L或>3.0g/L 的尿樣應重新留尿檢測);
(4)尿RBP、尿β2-MG、尿肌酐(對尿肌酐濃度< 0.3g/L 或>3.0g/L 的尿樣應重新留尿檢測);
(5)血清β2-MG(尿β2-MG≥9.6μmol/mol肌酐者加做);
(1)尿N-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N-acetyl-β-D-glucosaminidase,NAG)、尿α1-微球蛋白(α1- microglobulin,α1-MG)(對尿鎘>5μmol/mol肌酐者,有條件可選做);
(4)尿微量白蛋白測定(懷疑腎小球功能障礙者可選做,尤其是病程較長或尿鎘≥20μmol/mol肌酐者);
(5)內生肌酐清除率試驗;
4.1.7 (七)選擇用藥。
1.硒鋅製劑。
4.改善腎臟血循環藥物:丹蔘製劑、疏血通注射液、參芎注射液等。
5.防治骨痛、骨質疏鬆藥物:建議根據患者年齡、症狀體徵和/或骨密度檢查結果,酌情使用鈣劑、天和骨通、雲南白藥膏等。
4.1.8 (八)出院標準。
2.沒有需要繼續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2.治療過程中出現嚴重併發症;
3.伴有其他疾病,需要進行診斷治療;
4.患者因特殊原因不能配合診療工作;
5.患者因特殊原因要求出院終止治療。
4.2 二、職業性慢性輕度鎘中毒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職業性慢性輕度鎘中毒(ICD-10:T56.30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住院號 .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21-30天
時間 | 住院第1-3天 | 住院期間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進行體格檢查 □ 初步評估病情 □ 完成病歷書寫 □ 完善必要檢查 □ 根據病情對症、支持治療 □ 上級醫師查房,制定診療計劃 □ 簽署相關通知書、同意書等 | □ 上級醫師定期查房,完善診療計劃 □ 處理基礎性疾病及對症治療 □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 向患方交待病情 □ 向廠方交待病情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職業病科護理常規 □ 二~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 飲食 □ 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對症治療 □ 感染性疾病篩查 □ 尿鎘(qd×3次) □ 尿RBP、尿β2-MG、尿肌酐(qd×3次) □ 心電圖 □ 胸片 □ 肺功能 □ 前鼻鏡檢查 □ 血β2-MG(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職業病科護理常規 □ 二~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 飲食 □ 藥物治療 □ 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對症治療 □ 理療(必要時) □ 異常指標複查 □ 內生肌酐清除率試驗(必要時) □ 尿NAG(必要時) □ 尿α1-MG(必要時) □ 骨密度測定(必要時) □ 尿鈣(必要時) □ 尿微量白蛋白測定(必要時) □ 24h尿蛋白定量(必要時) β2-MG(含尿肌酐) |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指導留尿 □ 靜脈取血 □ 入院健康宣教 □ 心理護理 □ 完成護理記錄書寫 □ 執行醫囑,用藥指導 |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 做好住院期間的健康宣教 □ 正確落實各項治療性護理措施 □ 指導留尿 □ 靜脈取血 □ 護理安全措施到位 □ 給予正確的飲食指導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