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註解
正治是一般常規的治療方法,即針對疾病的性質、病機,從正面治療[1][2]。適用於疾病的徵象和本質相一致的病症[2]。因其是逆疾病的徵象而治,故又稱逆治[2]。如寒證用溫法,熱證用清法,實證用攻法,虛證用補法等[2]。如寒證用熱藥,熱證用寒藥,實證用攻法,虛證用補法等[2]。因藥性與病性相逆,故又稱逆治[2]。《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逆者正治。”《醫門法律》:“逆者正治,辨之無難,從者反治,辨之最難。蓋寒有真寒假寒,熱有真熱假熱。真寒真熱,以正治之即愈;假寒假熱,以正治之則死矣。”逆,是指採用方藥的性質與疾病的性質相反。即通過分析疾病的臨牀證候,辨明疾病性質寒熱虛實,然後分別採用“寒者熱之”、“熱者寒之”、“虛則補之”、“實者瀉之”等不同方法去治療。正治法適用於疾病的徵象與本質相一致的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