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原發性甲狀旁腺機能亢進症臨牀路徑(2011年版)》由衛生部於2011年4月7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內分泌專業5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1〕49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1〕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國辦發〔2011〕8號)有關要求,根據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整體部署,我部繼續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垂體催乳素瘤、原發性骨質疏鬆症、原發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尿崩症、原發性甲狀旁腺機能亢進症等內分泌專業5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826、68792730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原發性甲狀旁腺機能亢進症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原發性甲狀旁腺機能亢進症(ICD-10:E21.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協和內分泌代謝學》(史軼蘩主編,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Williams textbook of endocrinology》(Wilson JD主編,Harcourt Publishers Limited,1998年,第九版)和《臨牀診療指南–內分泌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骨質疏鬆症和骨礦鹽疾病診療指南》(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2.血總鈣、遊離鈣和血甲狀旁腺素水平升高或高鈣抑制試驗不被抑制。
3.可有骨骼系統(骨吸收)、泌尿系統(結石或鈣化)、消化系統等表現。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協和內分泌代謝學》(史軼蘩主編,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Williams textbook of endocrinology》(Wilson JD主編,Harcourt Publishers Limited,1998年,第九版)和《臨牀診療指南–內分泌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骨質疏鬆症和骨礦鹽疾病診療指南》(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甲狀旁腺手術作爲有症狀或有併發症的原發性甲旁亢患者首選治療,術後酌情補充鈣劑及維生素D製劑。
2.急症治療:適用於高鈣危象患者(血Ca≥3.5mmol/L)。
(4)糾正電解質紊亂,如低血鉀。
(5)透析。
3.藥物治療適用於:
(1)病變定位不明確;
(3)拒絕或不能耐受手術者。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E21.0原發性甲狀旁腺機能亢進症疾病編碼。
2.生化檢查指標符合需要住院指徵:血總鈣或遊離鈣水平升高,或血甲狀旁腺素(PTH)水平升高或不被抑制。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時,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3)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頸部B超、頸部及胸部(縱隔)CT;
(5)多次測定血鈣、磷、鹼性磷酸酶,血清PTH,24小時尿鈣、磷。
(4)血清25-OH-D3、血漿遊離鈣、骨生化指標、血氣分析;
(5)腹部CT,胰澱粉酶。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甲狀旁腺手術作爲有症狀或有併發症的原發性甲旁亢患者首選治療,術後根據血鈣水平及骨骼系統受累情況酌情給予補充鈣劑及維生素D製劑,注意監測血鈣及24小時尿鈣水平。
2.急症治療:適用於高鈣危象患者(血鈣≥3.5mmol/L)。
使用生理鹽水補充細胞外液容量。容量補足後可同時使用速尿。注意電解質(血鉀)變化和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的心、腎功能。
4.1.8 (八)出院標準。
血鈣下降。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甲狀旁腺癌、合併多發性內分泌腺瘤病(MEN)、出現急性胰腺炎、腎功能減退、心律失常者不適用該路徑。
4.2 二、原發性甲狀旁腺機能亢進症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原發性甲狀旁腺機能亢進症(ICD-10:E21.0)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0–14 天
日期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完善輔助檢查 □ 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 對症支持治療 □ 向患者及其家屬告知病情及診治方案,簽署相關知情同意書、病重或病危通知書(必要時)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等病歷書寫 □ 必要時上級醫師查房,明確診斷,指導治療 □ 完成醫師查房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善入院檢查項目 □ 繼續對症支持治療 □ 進行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分泌疾病護理常規 □ 一/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記24小時出入量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肝腎功能、血糖、電解質、血沉、血氣分析、PTH,25-OH-D3 □ 高鈣危象患者立即給予補液、速尿、降鈣素,必要時靜脈雙膦酸鹽治療 □ 其他醫囑 | 長期醫囑: □ 內分泌疾病護理常規 □ 一/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指標 □ 其他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宣教(內分泌病知識)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到位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3–12天 | 住院第13–14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三級醫師查房 □ 全身骨掃描、骨密度檢查 □ 進行除外MEN的相關篩查 □ 定位診斷明確後聯繫外科會診 □ 完成病程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評估,確定有無併發症情況,明確是否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視情況可第一天起開始治療): □ 一/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糾正電解質紊亂 □ 不能或拒絕手術且者內科治療高鈣血癥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 □ 對症支持 □ 其他醫囑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定期門診隨訪 □ 定期複查腎功能、骨密度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特殊護理指導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簽名 |